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華上證50等權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11.8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430
- 成立日期:20120823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一級市場股票(包括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債券資產(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回購、中期票據等)、銀行存款(包括銀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額存單等)、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權證、股指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且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投資策略
在少數特殊情況(如流動性不足、成份股長期停牌、法律法規限制等)下,基金經理將配合使用其他合理的投資方法作為完全複製法的補充,構建本基金實際的投資組合,以追求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的表現,有效控制跟蹤誤差。
為提高投資效率,使得基金的投資組合更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在法律法規許可時,本基金可投資於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期權、期貨、權證以及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份股相關的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2.僅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3.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有可能低於面值;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僅為現金分紅方式;
6.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淨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達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即可進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