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制訂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起草行政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有關流域綜合規劃,並負責實施監督。
(三)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調度我市大中型水利工程運行。
(四)負責主要江河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市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對全市水工程建設進行項目管理。
(五)負責全市水行政管理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
(七)根據《水利工程分級管理責任制》原則,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水文、水利科技、職工教育、技術培訓、對外經濟合作和水利施工隊伍等。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分類
組織機構分類: | 政府工作部門 |
單位地址: | 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號行政中心四號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