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是浙江省上虞市政府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對曹娥江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建設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並受區委、區政府委託代管梁湖鎮、驛亭鎮。
機構職責,組織機構分類,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1、負責對曹娥江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建設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並受區委、區政府委託代管梁湖鎮、驛亭鎮。
2、受委託履行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區規劃局、區交通局、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旅遊局、區服務發展辦、區建管局、區農辦等部門和單位在度假區內的部分管理職權,並及時將有關處理情況抄送區有關職能部門備案。
3、擬定度假區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度假區內農村新社區建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鄉鎮做好度假區內生態旅遊資源保護工作。
4、搞好對外宣傳推介。負責度假區內項目的招商洽談、引進,落戶項目的立項審批或審核報批。
5、負責度假區內各類基礎性、公益性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6、按照區政府關於建立度假區一級財政體制的相關規定,行使財政收支、財政財務、投融資及國有資產管理職能,負責度假區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分析、管理和下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
7、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受委託履行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區規劃局、區交通局、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旅遊局、區服務發展辦、區建管局、區農辦等部門和單位在度假區內的部分管理職權,並及時將有關處理情況抄送區有關職能部門備案。
3、擬定度假區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度假區內農村新社區建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鄉鎮做好度假區內生態旅遊資源保護工作。
4、搞好對外宣傳推介。負責度假區內項目的招商洽談、引進,落戶項目的立項審批或審核報批。
5、負責度假區內各類基礎性、公益性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6、按照區政府關於建立度假區一級財政體制的相關規定,行使財政收支、財政財務、投融資及國有資產管理職能,負責度假區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分析、管理和下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
7、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分類
組織機構分類: | 政府其他部門和單位 |
單位地址: | 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市民大道1011號海關大樓2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