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以及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綜合監督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轄區內食品流通環節和消費環節(包括餐飲業、食堂等),以及保健品(包括化妝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監督管理; 4、負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5、負責轄區內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6、負責對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監管; 7、負責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抽檢;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及其它違法行為; 8、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實施; 9、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張建民 局長、黨組副書記
羅繼鋼 黨組書記、副局長
蘇國平 副局長
陸 峰 副局長
朱慧芳 副局長
張少輝 副局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人:張 琦 藥品監管科 負責人:王 勤 稽查科 負責人:石 東 食品監察科 負責人:蔣 堅 法制宣傳科 負責人:王建強
工作紀律
認真履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宣布的四項公開承諾: 一、認真實行政務公開。遵守辦事時限規定,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當場辦理;手續不完備的,實行一次告知、兩次辦結。 二、視窗受理文明禮貌,熱情接待。準確解答,用語規範,屬於管轄範圍的,按規定認真受理,不屬於管轄範圍的,做好耐心解釋。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特殊案件經本局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長,並將延長理由告知行政相對人。 四、嚴格執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不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不在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為配偶、子女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違者按規定嚴肅處理。 嚴格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八條紀律: (1)不準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2)不準接受行政相對人的宴請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3)不準利用工作關係購買低於規定價格的產(商)品或以其他名義無償占用企業的產(商)品; (4)不準利用職權以講課、諮詢等名義有償服務; (5)不準向行政相對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6)不準擅自參加行政相對人的各種慶典活動; (7)不準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刁難、打擊報復或包庇、縱容違法行為; (8)不準泄露監管工作機密和行政相對人的技術、商業秘密。
服務指南
辦理事項: 1、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申請; 2、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非連鎖)GSP認證申請; 3、上海市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申請; 4、上海市醫療機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鑑卡”申請; 5、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 6、上海市食品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核。 註: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辦理在區食品藥品監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