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位於上海市松江區中山中路38號2號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
  • 外文名:Shanghai food and drug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Bureau Songjiang branch
  • 地理位置:上海市松江區
  • 局長:王琳
  • 主要職責:負責監督檢查藥品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部門領導,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以及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綜合監督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根據市局授權,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4、負責轄區內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一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表》;家庭常用醫療器械(避孕器具)經營企業核發《上海市家庭常用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通知書》;
5、負責對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監管;
6、負責監督檢查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及其它違法行為;
7、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實施;
8、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領導

局 長:王 琳 全面負責分局行政工作;分管財務、組織人事工作;分管松江食品藥品檢驗所工作。
副局長:宋巧林 負責食品監管工作;分管區食品藥品監督所工作;分管機關黨總支工作。
副局長:沈芬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計畫、組織、協調和督辦;
(2)、負責人事、檔案、文秘、信息、保密、統計、公文處理工作;
(3)、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預算、財務、資金管理等工作;
(4)、負責會議組織、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
(5)、負責處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6)、在分局黨組的領導下,做好組織、紀檢監、宣傳、精神文明工作;
(7)、負責組織分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湯金髮
2、稽查科
(1)、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執行上級下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抽樣檢測工作;
(2)、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
(3)、負責制定分局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年度抽樣計畫並依法組織實施;
(4)、負責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及其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5)、負責受理、查處涉及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質量的投訴、舉報,負責協調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的投訴、舉報;
(6)、負責社會藥品食品監督網路的編織,功能的開發與建設;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陳龍
3、藥品監管科
(1)、負責本區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等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製劑的現場核查和日常監管;
(2)、負責本區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變更、年檢、換證工作;
(3)、負責藥品和醫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諮詢工作;
(4)、負責本區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和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上報工作;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管;
(6)、協助負責醫療機構製劑再註冊、註冊申報工作;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沈芬
4、食品監察科
(1)、負責本區食品安全領導組織的日常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本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定期收集有關部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向有關部門及領導匯報;
(3)、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依法行使本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管理的綜合監督辦法、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6)、負責協調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的投訴、舉報;
(7)、依法組織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查處;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徐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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