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是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於2001年7月27日成立,當時為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
  • 地址:上海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營利機構
機構概況,機構職能,機構領導,機構設定,工作紀律,辦理事項,交通情況,

機構概況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2004年2月,更名為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內設一室三科,即辦公室、稽查科、藥品監管科、食品監察科。下屬機構有寶山區食品藥品監督所。地址:上海市寶山區殷高路147號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以及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綜合監督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轄區內食品餐飲服務業,以及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監督管理;
4、負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5、負責轄區內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6、負責對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監管;
7、負責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抽檢;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及其它違法行為;
8、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實施;
9、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王成 黨組書記、局長
曹陽春 黨組副書記(正處級)、紀檢組長
王愛興 黨組成員、副局長

機構設定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下設一室三科,即辦公室、稽查科、藥品監管科、食品監察科。下屬機構有寶山區食品藥品監督所。
(一)辦公室
1.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計畫、組織、協調和督辦;
2. 負責人事、檔案、文秘、信息,保密、統計.公文處理工作;
3. 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預算、財務、資金管理等工作;
4. 負責會議組織、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
5. 負責處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6. 在分局黨組的領導下,做好組織、紀檢監、宣傳、精神文明工作;
7. 負責組織分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
8.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稽查科
1. 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執行上級下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抽樣檢測工作;
2. 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
3. 負責制定分局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年度抽樣計畫並依法組織實施;
4. 負責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及其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5. 負責受理、查處涉及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質量的投訴,負責協調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的投訴、舉報;
6. 負責社會藥品食品監督網路的編織,功能的開發與建設;
7.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藥品監管科
1. 負責本區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等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製劑的現場檢查和日常監管;
2. 負責本區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變更、年檢、換證工作;
3. 負責藥品和醫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諮詢工作;
4. 負責本區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和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上報工作;
5.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管;
6. 協助負責醫療機構製劑再註冊、註冊申報工作;
7.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監察科
1. 負責本區食品安全領導組織的日常工作;
2. 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本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工作。定期收集有關部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向有關部門及領導匯報;
3. 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 依法行使本區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
5.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管理的綜合監督辦法、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6. 負責協調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的投訴、舉報;
7. 依法組織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查處;
8.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寶山區食品藥品監督所
成立於2005年1月1日,為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山分局直屬機構。
1、負責轄區內食品餐飲服務業,以及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監督管理;
2、負責相關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預防性審核;
3、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等相關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
4、負責食品餐飲服務行業、化妝品的監督抽檢,食品污染物監測及快速檢測工作;
5、負責調查處理各類舉報、投訴、諮詢工作;
6、承擔本區(縣)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紀律

認真履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宣布的四項公開承諾:  一、認真實行政務公開。遵守辦事時限規定,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當場辦理;手續不完備的,實行一次告知、兩次辦結。  二、視窗受理文明禮貌,熱情接待。準確解答,用語規範,屬於管轄範圍的,按規定認真受理,不屬於管轄範圍的,做好耐心解釋。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特殊案件經本局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長,並將延長理由告知行政相對人。  四、嚴格執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不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不在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為配偶、子女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違者按規定嚴肅處理。

辦理事項

1、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申請;
2、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非連鎖)GSP認證申請;  3、上海市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申請;  4、上海市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  5、上海市食品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核。

交通情況

乘坐公交952、132、52、51、寶楊碼頭專線、江月線,高境廟站下車;開車走逸仙路高架,從殷高西路匝口下後向東轉,約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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