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青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青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上海市青浦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的監管,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負責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和辦法。
(三)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評價標準,通過規劃、預決算、審計、統計和稽核等,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四)指導推進國家出資企業的改革和重組,研究編制國家出資企業改革發展規劃,推進國家出資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五)負責對所監管企業管理者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建設,形成職責明確、協調運轉和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七)履行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監管職責,制定所監管企業管理者收入分配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九)按照出資人職責,聯繫協調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等工作。
(十)根據區政府授權,對區屬城鎮集體資產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內外聯繫、綜合協調,承擔公文處理、文秘、機要、保密、會務、接待、督查、信訪、史志、檔案、宣傳、政務公開、資產、重大事項督辦、績效考核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隊伍建設、教育培訓、退休人員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辦理相關部門的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等事項。協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等黨務工作。指導推進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後勤社會化改革。配合做好接待工作。
(二)財務科。負責機關預決算編報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以及相關部門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對區重大會議活動經費預決算編報工作。承擔機關及相關部門政府採購系統操作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以及相關部門工會的報銷審核和賬務處理工作。承擔相關部門黨費賬務處理。
(三)辦公用房和資產管理科。擬訂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權屬、規劃、建設、調配、維修和處置等,審核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和租賃項目。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動態管理。擬訂區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監督、指導和檢查工作。審核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家具的配置、調撥、報廢等。審核區級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的配置、調撥、報廢等。
(四)行政保衛和公務用車管理科。組織、協調區級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保障工作。擬訂公務用車辦法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保留公務車輛(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的編制、新增、更新、拍賣等審批事項,負責監督公務用車的使用情況。審核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物業管理項目。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集中辦公區公共秩序、安全保衛、綠化美化、環境衛生等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務員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住房貨幣補貼的具體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規劃,指導、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節能技改、節能宣傳、培訓等,牽頭實施公共機構節能技改項目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配合落實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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