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
  • 局長:張寧勇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領導

主任: 韓永強
副主任:吳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及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將安全生產等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監督,並負責區級專項規劃的立項管理;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單元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銜接、平衡。
(二)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組織擬訂本區主要經濟指標年度考核體系,負責指標完成情況跟蹤督查;加強對本區經濟運行的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街道、鎮、莘莊工業區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三)研究提出本區城鎮化以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戰略、計畫等;研究本區“三農”發展改革的重大問題和政策。
(四)研究本區與其他區域經濟聯動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本區服務長江三角洲、服務長江流域、服務全市、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體制機制和重大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跨地區合作的中長期規劃,綜合協調區域經濟發展重大事項。
(五)組織編制本區人口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的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開展社會事業發展研究,協調平衡社會事業和社會治理的發展措施,推進本區社會事業建設;負責推進本區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論證,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按許可權審批、核准需要綜合平衡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編制年度區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安排計畫以及年中調整計畫;組織開展政府實事項目徵集安排;協調推進“三個平台”平穩有效運行;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審核)的投資項目。
(八)組織研究提出本區產業發展戰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第二、三、一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平衡相關發展規劃;組織研究提出本區產業布局規劃和實施意見;加強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推進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農業發展;研究提出產業布局、各類開發園區和各類功能區的設立、調整方案,以及產業發展導向政策意見;組織開展國家和上海市各類產業扶持資金、國債建設資金的申報工作;做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研究及管理。
(九)負責本區國防動員相關工作任務。
(十)負責推進本區經濟社會事業體制改革,統籌協調本區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牽頭研究擴大對內對外開放、複製推廣自貿區改革等綜合性的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組織擬訂改革總體框架和思路、以及改革創新重大問題的政策意見;總結推廣本區經濟社會體制改革試點經驗,指導部門、街道、鎮、莘莊工業區的改革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本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總體方案和相關政策意見,統籌推進本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重大事項;開展本區最佳化營商環境督查、宣傳、培訓等工作;總結推廣本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經驗,指導部門、街道、鎮、莘莊工業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十二)負責推動建立面向自然人和法人、覆蓋經濟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制度,組織協調推進信用信息資源的記錄、共享、披露和使用,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行業;協調推進誠信文化建設,組織推進相關專業人才發展工作。
(十三)按許可權對社會投資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核准、備案;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的社會投資類項目;負責本區外商投資項目備案;推進社會投資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驗收。
(十四)貫徹落實有關商品價格和收費管理政策;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並調整本區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標準;加強重要商品價格的監測、分析、預警;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建立本區價格信息網路,及時收集、整理價格供求信息,提供價格信息服務。
(十五)組織提出年度區級重大項目計畫草案;協調推進區級重大項目的實施。
(十六)負責能源管理,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以及加強能源綜合平衡和巨觀調控等職責;擬訂能源戰略物資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畫,提出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開展石油天然氣管理保護區域範圍內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和管道竣工測量圖、事故應急預案以及管道停運、封存、報廢等事項的行政備案工作;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本區電力項目。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黨群科
行政審批科
價格認證科
行政監察室
重大項目推進科
價格監測監審科
價格管理科
辦公室
社會發展科
產業發展科
發展規劃科
綜合改革科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工人先鋒號”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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