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以及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衛生健康工作政策。負責統籌規劃本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本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協調推進本區健康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單位,牽頭負責上海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建設發展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本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並實施本區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及政策措施。對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組織實施監測和干預。依法監測傳染病,強化預警機制。逐步增加和完善對部分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監測,並組織相應的健康服務與管理。負責本區愛國衛生、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三)負責本區衛生應急工作。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在本區舉行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健全落實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推進本區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貫徹落實醫療服務、疾病防治、衛生監督、中醫藥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區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五)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負責本區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藥品的臨床藥事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合理用藥監測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完善臨床藥學服務體系,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本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六)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婦幼保健、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本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各類衛生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本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大型醫用設備實施資質管理和許可準入。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組織開展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組織公民無償獻血。負責本區康復、護理、院前急救、臨床重點專科和各類基地、中心建設等工作。
(八)負責本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區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本區出生人口監測,研究提出本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完善本區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
(九)負責本區基層衛生保健、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工作,規劃並推進實施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衛生保健機構規範建設、運行和服務。配合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衛生援外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指導和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承擔本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與臨床用藥的指導、監督和管理。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負責各級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定和實施。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行政 辦公室
2. 人事科
3. 財務審計科
4. 醫政醫管科
5.公共衛生科
6.中醫與教研科
7.綜合監督科
8.應急管理科
9.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10.老齡健康科

現任領導

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杭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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