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是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組織實施。負責對本區農業農村工作問題的調查研究,並制定相應的政策舉措。指導農業綜合執法。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農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農業區劃的調整和農村經濟的結構調整以及資源配置。
(三)負責本區種業、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蔬菜等農產品生產。落實農業標準化生產。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
(四)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執行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外來物種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落實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統籌推動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體育、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管理農村宅基地有關工作。參與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培育、保護農業品牌。
(六)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推進農民持續增收,協調推進農村綜合幫扶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七)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政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相關標準。負責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肥料有關監督管理,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相關標準。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八)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職權認定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開展農業科技的諮詢、服務和管理。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要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防、嚴管、嚴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閔行區水務局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要負責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和管理養護工作;根據農業生產需求,配套建設和管理養護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渠系建築物、道路等基礎設施,保障農業生產能力;在滿足農田基礎設施配套的基礎上,開展高效節水、農田水利信息化、智慧型化技術套用推廣。上海市閔行區水務局主要負責農村河道和圩區排澇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養護;指導農業節水灌溉和農村水利改革創新、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2.與上海市閔行區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1)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上海市閔行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2)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上海市閔行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本區野生動植物保護。
3.與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本區地產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對本區地產食用農產品進行分揀、清洗、切割、冷凍、包裝等簡單處理活動的監督;負責農業投入品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置、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生產企業銷售地產農產品的行為,負責農民分散生產加工豆芽行為的監督管理。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從事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存儲、運輸服務的經營者進行備案。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上海市閔行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牽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質量安全標準和體系,加強經濟果林生產過程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上海市閔行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對於經濟果林的技術指導和生產監督管理過程中涉及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協同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做好有關工作。(2)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擬訂本區重大動植物疫情控制和撲滅計畫,負責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以及水生野生動植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上海市閔行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負責本區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負責林木、綠地有害生物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群科、三農工作促進科、農業管理科(農產品安全監管科)、農村發展科、集體經濟指導科

現任領導

上海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蔡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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