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二)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鎮、街道、工業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和協調人口綜合調控政策及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統籌協調本區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擬訂中長期改革規劃和改革工作重點。研究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綜合協調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工作。指導推進經濟體制、社會發展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推進市場中介機構的改革和發展。
(四)審批政府投資固定資產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核准和備案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並上報由市發展改革委審批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做好本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領域重點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報告的評估工作。負責區政府性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加強對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區級財政性資金的平衡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區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年度計畫編制,落實市重大工程、實事項目投資計畫在本區的分解實施。負責本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及節能驗收。
(五)根據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和綜合性產業政策。會同區有關部門推進第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發展。研究提出本區產業布局、產業結構調整及各類開發園區的設立、調整和產業導向的意見。
(六)組織研究解決本區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統籌本區循環經濟、生態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發展,牽頭制定相關政策。統籌本區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發展機制等有關工作。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實施。協調貿易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政策運行。協調推進本區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與發展。加強服務業企業運營情況監測。
(七)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平衡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醫療、體育、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和社會管理的發展政策。綜合協調與推進社會建設,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對策。參與研究本區房地產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政策建議。
(八)研究本區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相關規劃、計畫。綜合協調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重大事項、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推進跨區域有關重大項目建設。努力向市級部門爭取政策,積極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建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九)推進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指導本區信用服務行業,推動信用服務行業的培育和發展,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等職能。
(十)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研究制定區域內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政策及執行情況評估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本市價格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政策。負責本區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監督相關單位價格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受理價格政策諮詢。指導和協調本區企事業單位、行業價格協會的價格工作。
(十一)建立本區價格監測、成本調查網路。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分析、預測和發布。開展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推進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相關行業成本信息公開,為政府實施價格調控、制定價格政策服務。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能源發展戰略,組織編排本區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區能源基礎設施年度實施計畫。研究提出重大能源項目布局,協調推進重大能源項目建設。協調本區能源總量平衡。負責本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向巨觀調控和綜合協調職能轉變,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和長三角區域協調發展。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金山區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生態環境及節能減排資金、政策的統籌協調。上海市金山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態環境減排相關工作及有關政策制定、碳指標的核定和考核等工作。
2.與上海市金山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政府投資固定資產項目初步設計,除另有規定外,由上海市金山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會同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投資概算由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核定,委託初步設計審批部門在審批初步設計時一併批覆。
3.與上海市金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和協調本區人口綜合調控政策,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上海市金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
4.與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價格改革、價格調控、政府定價、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諮詢解釋、督促落實和後評估工作。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受理價格投訴、舉報以及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諮詢解釋工作,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5.與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的統籌協調。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負責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業化推進和項目組織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的日常運轉,承擔文書、機要、保密、檔案、財務、督辦、信息公開、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人大書面意見、政協提案辦理。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鎮、街道、工業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和協調人口綜合調控政策及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綜合改革科。研究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擬訂中長期改革規劃和改革工作重點。組織研究、論證和擬訂本區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推進所有制結構調整、市場體系、市場中介機構、社會文化體制、行政管理體制等專項領域改革。指導推進改革試點和協調推進對接自貿試驗區發展相關工作。
(四)投資管理科。負責編制本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協調平衡交通、水務、綠化、環保等基礎設施領域發展政策。審批政府投資基礎設施領域固定資產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審核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請報告。審核並上報由市發展改革委審批的基礎設施領域投資項目。做好本區基礎設施領域重點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報告的評估工作。負責區政府性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加強對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做好基礎設施領域建設項目區級財政性資金的平衡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區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年度計畫編制,落實市重大工程、實事項目投資計畫在本區的分解實施。負責本區基礎設施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審批類、核准類項目節能審查及節能驗收。
(五)產業發展科。根據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和綜合性產業政策。會同區有關部門推進第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發展。研究提出本區產業布局、產業結構調整及各類開發園區的設立、調整和產業導向的意見。組織研究解決本區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統籌本區循環經濟、生態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發展,牽頭制定相關政策。統籌本區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發展機制等有關工作。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實施。協調貿易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政策運行。協調推進本區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與發展。加強服務業企業運營情況監測。
(六)行政審批科(社會發展科)。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平衡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醫療、體育、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和社會管理的發展政策。綜合協調與推進社會建設,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對策。做好社會事業領域建設項目區級財政性資金的平衡和協調服務工作。參與研究本區房地產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政策建議。審批政府投資社會事業領域固定資產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審核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社會事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請報告。審核並上報由市發展改革委審批的社會事業領域投資項目。做好本區社會事業領域重點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報告的評估工作。負責本區社會事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審批類、核准類項目節能報告審查及驗收。負責本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及相應節能報告審查、節能驗收。
(七)長三角區域協調推進科。研究本區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相關規劃、計畫。綜合協調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重大事項、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推進跨區域有關重大項目建設。努力向市級部門爭取政策,積極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建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八)政策法規科(社會信用推進科)。推進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推進本系統普法、法規協調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指導本區信用服務行業,推動信用服務行業的培育和發展,組織協調信用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共享等職能。負責信訪辦理。
(九)價格管理科。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研究制定、實施區域內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方案及標準,建立價格政策及執行情況評估制度,開展運行成本監審。貫徹落實國家、本市價格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政策。負責本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監督相關單位價格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受理價格政策諮詢。指導和協調本區企事業單位、行業價格協會的價格工作。
(十)價格監測科(成本調查隊)。建立本區價格監測、成本調查網路。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分析、預測和發布。開展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推進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相關行業成本信息公開,為政府實施價格調控、制定價格政策服務。
(十一)能源科。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能源發展戰略。組織編排本區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區能源基礎設施年度實施計畫。研究提出重大能源項目布局,協調推進重大能源項目建設。協調本區能源總量平衡。負責本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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