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是一項上海市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03年10月20日起
- 所屬 地區:上海市
- 對象:農業人員
上海市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是一項上海市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現將修訂後的《上海市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6日上海市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
(八)“城中村”地塊改造涉及征地的,對被征地人員按照《上海市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落實社會保障;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標準的,提供有關就業援助政策和服務;鼓勵被征地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湘政辦發〔2007〕35號)和《邵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陽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市政發〔2009〕2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六條 土地補償費、依法應當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有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主要用於發展集體生產和安排因土地被徵收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就業,也可部分用於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和公共福利事業,任何...
為了落實被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以下簡稱“被征地”)上的農業人員的社會保障,促進其就業,根據《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市行政區域內被征地的具有本市常住農業戶籍...
第一條 為維護被征地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做好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徵收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
第四條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前的培訓工作,幫助被征地農民再就業。財政部門負責征地補償資金的收支管理、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監管。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應當遵循即征即保、應保盡保、分類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則,與促進就業相結合,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
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就業願望且未實現就業的被征地農民按《湖南省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畫實施辦法》(湘勞社工字〔2006〕72號)規定,每人可享受一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資金籌集和管理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包括:(一)...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適用本細則。第四條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應當遵循即征即保、應保盡保、分類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則,與促進就業相結合,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
第一條 為了加強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的管理,維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是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