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根據《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原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註冊和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上海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2018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2018年11月11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機構改革動員會進行動員部署。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相關政策並做好服務工作。
(二)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和發布地方性藥品質量標準。參與制定上海市基本藥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依法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管理。貫徹執行註冊管理制度,嚴格上市審評審批,完善審評審批制度和服務便利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化妝品生產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藥品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
(五)依法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和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制定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驗計畫。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貫徹執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工作。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
(八)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相關檢查制度,依法組織查處生產環節的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指導查處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九)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領域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聞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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