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和區級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修訂松江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區級
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有關區級應急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
管理信息系統,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安全生產事故、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組織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協調區級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聯動處置,推進指揮平合對接。銜接駐松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和協調推動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協調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下撥及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街道、園區和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
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存儲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上海市松江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城市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城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
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松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松江區水務局、上海市松江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上海市松江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松江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上海市松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松江區水務局、
上海市松江區氣象局、上海市松江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間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上海市松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配合組織編制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配合做好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上海市松江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和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颱風、暴雨、高潮位、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上海市松江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控、防火設施建設和災後恢復工作;組織開展火情監測預警、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上海市松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松江區水務局、上海市松江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門可以提請上海市松江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上海市松江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上海市松江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照程式組織調出。
3、與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職責分工。
(1)上海市松江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應急預案管理、應急資源協調調度。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信息,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統一協調指揮相應應急專業隊伍參加應急救援。
(2)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
突發公共事件協調聯絡以及區政府總值班室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安全、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會務、檔案、財務、資產、審計、外聯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黨建、隊伍管理、廉政建設、內部教育培訓、統戰、勞動福利等工作。
(二)應急管理科。負責應急值守、應急處置調度(指揮)工作;承擔指揮中心、應急預案管理與演練、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與調度(指揮)平台建設管理、應急救援力量與專業隊伍協調建設、應急物資與裝備調用、災情統一發布等工作。
(三)自然災害管理科。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防治相關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等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等工作。
(四)綜合協調科。負責應急管理專項督查、巡查等工作;統籌、指導、協調、監督相關部門及鎮、街道、園區應急管理工作履職工作。
(五)監督管理科。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審查、備案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六)調查評估科。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負責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七)法制宣傳科。負責法制保障,承擔信訪、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類案件法制審核、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開展社會公眾知識普及、社會動員、宣傳教育培訓、應急科技運用推廣等;統籌專家庫建設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