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區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區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區應急管理局,是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虹口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綜合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各街道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修訂虹口區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區級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有關區級應急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配合市級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火災、水旱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組織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協調區級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聯動處置,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滬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區政府應急值守管理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和協調推動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協調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下撥及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部門、各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依法(區政府授權)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商務委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文稿起草、會務、檔案等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科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信訪、12345辦理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科。承擔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應急值守值班工作,聯繫區總值班、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承擔應急救援指揮綜合性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預案體系建設,擬訂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預案銜接,協調組織預案演練。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有關單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落實局領導要求的應急措施。
(三)自然災害綜合管理科。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綜合減災、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物資保障、救災捐贈等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
(四)綜合協調科。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及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區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驗收評估、目標籤約、履職督查考核工作。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五)安全生產工貿監管科。負責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企業標準化的風險排查。
(六)火災防治管理科。承擔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等職責。對接市局火災防治管理處。
(七)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法制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等審批工作。負責審改工作。負責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有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行為法律審核、辦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公眾知識普及、公共關係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現任領導

應急管理局局長:張佳東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虹口區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工貿監管科入選2016-2020年度上海市應急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21年11月,上海市虹口區應急管理局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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