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印發<關於本市推進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的指導意見>》是一份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印發<關於本市推進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的指導意見>的
- 地區:上海市
- 類型:檔案
- 國家:中國
意見下發
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
現將《關於本市推進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在工作中如有問題,請與我委聯繫。
附屬檔案:關於本市推進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的指導意見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屬檔案:
關於本市推進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了貫徹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和上海市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提出的“加快發展職業教育的集團化和連鎖化”,“率先在電子信息、機電數控、交通物流、建築、輕工、化工、旅遊、現代藝術、現代護理和現代農業等10個領域組建職業教育集團”要求,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通知》(滬教委職成〔2007〕26號),市教委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協調和政策扶持,穩步紮實地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組建行業職業教育集團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繼續推動組建行業職業教育集團的同時,加快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工作,是本市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進一步創新與發展的重點工作。現就做好區域職業教育集團(以下簡稱:區域集團)的組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組建區域集團的指導思想
(二)推進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區域集團的建立要繼續堅持就業導向、工學結合,緊貼區域產業發展水平和職業崗位要求,共同制定技能型人才的專業培養要求,提升學生的全面素質和就業能力,提升區域內在職與再就業人員的技能與素質。
(三)推進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服務區域發展功能。通過區域集團的組建,發揮區域內職業教育優質資源的帶動作用,品牌學校(專業)的輻射效應,促進區域內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之間緊密聯合,共享教育培訓條件、企業實習實訓基地等資源,使公共資源發揮更大效用。加強區域內學校與行業企業之間科研和產品開發等方面的合作,形成校企雙方人才資源最佳化和集聚機制。
組建區域集團的目標與任務
(五)以區域重點發展產業為支柱,以區域內職業院校若干個骨幹專業為核心,以一所或幾所職業院校為基礎,各行業、企事業單位、職業院校等共同參與,以實現資源共享、校企合作為目的,一般由區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建,因地制宜地選擇合適的組建模式,在自願、協定的基礎上,形成合作組織,其原有人財物渠道一般保持不變。
(六)堅持積極推進,穩步發展原則,分步驟、分階段地組建區域集團。在2008年開展調研並選擇1-2個區縣探索區域集團組建工作的基礎上,2009年組建3-4個區域集團;到2010年在本市建成若干個區域集團,在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和組織形態上有新突破;2012年基本完成全市區域集團的組建工作。
(七)開展區域集團組建的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可行性研究、集團章程起草和中長期規劃制訂等基礎工作,經專家諮詢後,在條件成熟的基礎上開展組建工作。
組建區域集團的規範程式
(九)區域集團領導機構的產生及決策過程,實行民主協商的原則。組織機構實行理事會制,按照民主協商的原則,經選舉產生理事長、秘書長;建立相關的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工作。
(十)區域集團組建的專家論證、審定及審批工作由區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經審批通過後須將審批單位檔案及相關材料送市教委備案。
組建區域集團的管理與考核
(十二)在組建區域集團的同時,各區縣教育部門要探索研究區域集團績效評估方案,研究建立區域集團的發展規劃、績效評估指標,檢查目標達成度等,加快完善對區域集團的運行管理與激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