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隸屬: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城管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區域實際,起草本區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建立健全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協作機制、格線化管理對接機制、公安執法保障機制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不斷提升城管執法實效。積極推進城管執法進小區、社區工作室建設,及時回應市民訴求,不斷豐富為民服務的內涵。
(三)在轄區內行使本市地方性法規、條例明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市政府規章規定明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市政工程、水務、環境保護、工商、建設、房屋管理、城市規劃等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處罰權,市政府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四)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專業規劃、年度計畫和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和實施相關計畫、方案;負責本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統籌協調;負責對街道鎮實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本區城管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負責組織本區城管執法工作的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制定和實施相關城市管理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五)組織開展本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制宣傳工作;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不斷改進和完善執法方式和方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城管執法局執法大隊主要職責
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為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所屬的行政執法機構,以上海市徐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名義,承擔本轄區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具體事務,機構級別相當於正處級,為參照行政類事業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具體實施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根據授權,在轄區內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本市地方性法規明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市政府規章規定明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市政工程、水務、環境保護、工商、建設、房屋管理、城市規劃等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處罰權;市政府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三)受理本區各類違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開展本區城市管理綜合管理的日常巡查、違規違法事件的處理等行政執法工作和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城市管理執法保障;執行相關城市管理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四)承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後勤保障科):負責文秘、會務、機要、信息、信訪、信息化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等公共和內部綜合性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配置執法裝備的計畫採購、分配及管理。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眾團體工作;負責做好條塊結合的人事工資、教育培訓、考核管理、選拔任用、交流輪崗等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規範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案件的審核監管和審批街道、鎮執法中隊上報的重大執法案件;負責審批街道、鎮執法中隊作出的對個人罰款500元以上、對法人罰款1000元以上處罰案件;負責對街道、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法制培訓、執法監督;組織實施聽證程式;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對街道、鎮的行政複議和訴訟事務加強法律指導。
(四)勤務督察科:負責制定專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跨區域的執法活動進行調動指揮和重大整治活動的勤務力量調配;按照預案及時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負責組織對街道、鎮執法中隊行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隊容風紀、勤務紀律等進行監督檢查。
按有關規定設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和工會、共青團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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