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人員在受理項目申報事項或企業申報事項過程中的行為,上海市發布了《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業務標準》。
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業務標準(試行)
房屋物業
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08-9-11
一、總則
(一)目的
為規範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人員在受理項目申報事項或企業申報事項過程中的行為,特制定本標準。
(二)適用
本標準適用於全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人員在受理項目報建、直接發包、招標登記、契約備案、項目報監、建材備案、施工許可、竣工備案、企業資質、執業資格等業務的辦理事項。
二、標準
按照《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指南》執行。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