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方案》是為徹底消除老舊房屋結構性安全隱患,多渠道、多途徑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加快推進城市韌性建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根據《關於加快推進本市舊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辦規〔2021〕2號)、《關於加快推進舊區改造、舊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滬委辦〔2022〕5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崇明區區實際制訂的實施方案。由上海市崇明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於2023年11月30日印發,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崇明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上海市崇明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印發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發文字號:滬崇房管規〔2023〕1號
  • 實施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上海市崇明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滬崇房管規〔2023〕1號
各相關鄉鎮、委辦局、有關產權單位:
《上海市崇明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方案全文

上海市崇明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方案
為徹底消除老舊房屋結構性安全隱患,多渠道、多途徑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加快推進城市韌性建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根據《關於加快推進本市舊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辦規〔2021〕2號)、《關於加快推進舊區改造、舊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滬委辦〔2022〕5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兩舊一村”改造工作的決策部署,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積極有序推進房屋成套改造,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居住功能、改善環境質量、最佳化管理服務。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營造更高質量、更加美好的居住環境,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居住安全和健康安全,加強保留保護與改善民生相結合,在改善居住條件的同時,延續歷史文脈。
2.堅持規劃引領。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做好區域規劃,加強舊住房成套改造與安置房源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統籌實施,實現區域整體更新。
3.堅持分類施策。結合區域發展規劃、房屋基本情況、居民改造意願等,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科學確定改造方式和時序,強化資金、資產、資源等要素統籌,加強項目聯動,推動跨周期、跨區域、跨類別平衡。
4.堅持條塊聯動。各行業部門做好政策指導,屬地鄉鎮充分發揮主動性,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舊住房成套改造工作。
三、改造對象
改造對象為本區不成套職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共3.3萬平方米,其中小梁薄板房屋1.1萬平方米,不成套職工住宅2.2萬平方米,主要涉及城橋鎮、堡鎮、廟鎮、向化鎮和長興鎮。
四、總體目標
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到2032年底,全面完成不成套職工住宅改造。
五、改造方式及資金分攤
(一)改造方式
本區不成套職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採取的改造方式分為改造類和徵收類。其中,改造類主要包括貼擴建、加層、內部分隔、原址復建等;徵收類主要包括協定置換。
(二)資金分攤
除市級補貼外,餘下資金由原產權單位承擔。
六、工作步驟
1.規劃方案。實施主體根據控詳規、規劃設計條件、技術規定等標準,編制舊住房更新規劃方案,編制完成後,實施主體報相關管理部門和專家審核,並根據部門和專家意見予以最佳化完善。根據規劃方案進一步細化編制舊住房更新實施方案,包括實施主體、更新範圍、安置方式、協定生效條件、推進計畫、環境影響評價及預計工程周期等。
2.意見徵詢。實施主體將舊住房更新規劃設計方案和實施方案以方案公示、座談會、評議會等多種形式充分徵詢公房承租人、售後公房產權人、私有房屋產權人等意見,並取得80%以上公房承租人、售後公房產權人、私有房屋產權人同意,根據反饋意見予以再最佳化完善並報區房屋管理部門同意。
3.項目報批。實施主體提出改造申請,編制工程項目建議書或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區發展改革委立項。
4.協定簽訂。區發展改革委完成審批後,由實施主體對批覆主要內容進行公示,並書面徵詢公房承租人、售後公房產權人、私有房屋產權人意見,取得總戶數95%以上同意後方可實施。
5.審批監管。採用內部分隔方式的舊住房更新項目,納入住宅修繕工程審批流程管理;採用貼擴建、加層、原址復建等成套改造方式的舊住房更新項目,納入新改擴建審批流程管理。
6.權屬登記。成套改造後,原產權單位按照本市“多測合一”相關規定,委託測繪服務機構開展“多測合一”工作。房屋權屬調查機構以“多測合一”成果為依據,出具房屋權屬調查報告,並按照本市不動產登記的相關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
七、職責分工
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舊住房成套改造工作牽頭部門,負責編制舊住房成套改造總體實施方案,負責統籌協調、組織評審、指導監管、檢查考核及市級補貼資金的申請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將相關項目納入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推動項目有序列入年度投資計畫,推進項目立項審批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區級財政資金的保障和落實工作。
區規劃資源局負責國土規劃、安置房源建設等規劃資源管理,負責指導歷史風貌區域保護工作,配合做好方案評審工作,指導辦理成套房屋規劃許可證及確權登記。
區建設管理委負責做好貼擴建、拆除重建項目相關審批、監管等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推進轄區內舊住房成套改造工作,負責改造項目的具體方案制定、調查摸底、矛盾調處、意願徵詢、住戶簽約、推進實施以及後期維護管理等具體工作。
原產權單位負責配合實施主體做好調查摸底、矛盾調處、意願徵詢等工作。
區城市更新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範圍協同推進舊住房成套改造相關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發揮舊住房成套改造專班作用,統籌協調推進全區舊住房成套改造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政策協調、工作銜接、調研督導。各鄉鎮要把推進舊住房成套改造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機制,成立工作專班,調動各方面資源抓好組織實施,切實扛起主體責任,統籌協調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黨員幹部等,做好舊住房成套改造的組織發動、民眾意願徵集、化解處理矛盾糾紛等工作。
(二)嚴格督導考核。將舊住房成套改造工作列入國有企業、鄉鎮考核內容,納入區政府實事項目和重點工程,確保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工作責任落實落細。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和工作調度,建立健全年度改造計畫,按月通報各鄉鎮進展情況,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面。
本實施方案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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