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崇明區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崇明區應急管理局,是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崇明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部門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和區級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修訂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區級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有關區級應急預案演練。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生產安全事故、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組織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協調區級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聯動處置,推進指揮平台對接。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和協調推動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協調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下撥及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對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重要會務等工作。承擔黨建、宣傳、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科。承擔應急值守值班等工作。承擔應急救援指揮綜合性工作。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銜接有關單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並協調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的現場處置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三)安全監管科。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機械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四)防災減災科。承擔應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減災能力與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負責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和日常工作。
(五)綜合協調科。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具體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有關制度,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查、聯合執法檢查等工作。牽頭組織安委會(辦)工作會議,牽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簽約、承諾、考核工作,不定期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通報,組織協調重大安全隱患督辦、約談,落實區安委會部署的相關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擬定應急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培訓規劃。組織開展本區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社會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宣傳、文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社區建設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公共關係、社會動員等工作。承擔有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現任領導

上海市崇明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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