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寶山區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寶山區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寶山區商務委員會,是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寶山區商務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政府
  • 主任:蔣恬逸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口岸服務和糧食流通、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會同區有關部門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編制本區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口岸服務和糧食、物資儲備工作的發展戰略、實施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推進本區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口岸服務工作發展,提出促進發展的政策建議,引進、培育功能項目,推進布局最佳化、結構調整、功能提升、品牌和載體建設,加強行業管理、指導和統計分析。
(四)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商品現貨市場行業管理。促進貿易型總部發展。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本區商業網點布局規劃和商品交易市場規劃。牽頭推進本區平台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推進現代物流發展工作。按照分工,推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五)負責協調推進本區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現代服務業發展。貫徹執行市、區相關服務業發展扶持引導政策,提出促進本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服務業行業管理和發展指導,開展載體運營監測,促進商務載體提質增效。拓展投資渠道,跟蹤項目信息,參與投資項目洽談和審議。
(六)牽頭本區電子商務發展推廣工作,推進商貿流通模式創新和商務領域新技術推廣套用。組織擬訂本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電子商務示範工程,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工作。
(七)推進商貿業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和擴大消費。負責組織實施本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職責,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擬訂本區食用農產品交易市場規劃,食用農產品流通安全追溯系統建設。組織實施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商貿領域消費。推進商務領域品牌建設,推動老字號創新發展。負責商貿運行管理,監測分析運行狀況。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按照分工,負責汽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車拆解行業管理。
(八)牽頭組織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協同監管工作機制,承擔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監管和服務工作。健全落實商務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相關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最佳化消費環境,促進商務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九)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運行的管理和服務。指導本區外資引進有關工作。負責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受理本區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組織實施經貿外事活動,開展與港澳台地區招商引資和經貿合作工作,處理經貿領域涉台事務。負責外商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備案管理。按照許可權,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推進本區貨物貿易發展,負責貨物進出口貿易運行情況統計和監測,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牽頭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指導本區服務貿易工作,促進郵輪服務貿易,負責職責範圍內技術進出口、服務外包和軟體出口等行業管理,最佳化服務貿易結構。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指導、協調、服務本區企業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指導本區企業應對反傾銷、反補貼等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進博會相關工作。促進會展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會展業相關政策和措施,指導和支持重點品牌展會發展,推進會展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放大會展拉動效應,形成服務經濟新的增長點。
(十二)負責對口岸的協調服務職責,積極推動“大通關”建設,最佳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能,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協調保障重大活動通關服務。
(十三)監測糧食和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研究提出糧食市場建設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市場。實施糧食市場應急機制,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負責部隊軍糧供應、幫困對象糧油供應管理。負責糧食流通統計。實施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執行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對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四)落實糧食購銷政策,指導協調糧食產銷合作,落實區級儲備糧管理。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落實糧食流通巨觀調控措施。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儲備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五)指導本區商貿、商務和服務業中介機構、外資中介機構以及商務領域相關社會中介和社會組織開展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科)
平台經濟科(規劃發展科)
服務業發展科
商業發展科
市場秩序科
外資發展科(行政許可科)
外貿發展科
糧食物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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