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年度取水總量計畫的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1995年06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第七條 (年度取水總量計畫的制定)。
第七條 (年度取水總量計畫的制定)。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本市水資源的管理,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節約用水,防治水害,根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在一定時間內、一定條件下,相關行業生產單位產品或者完成單位工作量所一般消耗的新水量(第一次利用的水量)。第三十六條(施行日期)本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修正的《上海市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第四十八條原水引水管渠保護、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自來水增容費的徵收和使用等具體規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施行時間 本條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條例 (1996年6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
本市實行取水許可制度的步驟、範圍、程式、方法,以及水資源費的徵收標準、範圍和管理辦法,由市水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務院的規定製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三條 凡使用水利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規定繳納水費。凡受到江、河、湖、海等堤防安全保護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堤防維護費。本市水費和堤防維護費的...
取水許可制度是指在國家境內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水取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的一項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國家對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實行取水許可制度。”介紹 取水許可制度是指在國家境內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水取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的一項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國家...
第三條 水利部負責全國取水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水利部規定的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管轄範圍內取水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分級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取水許可...
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水資源管理,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取水,是指利用水工程或者機械提水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一切取水單位和個人,除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都應當依照本辦法申請取水許可證,...
上海市奉賢區水務局,是上海市奉賢區政府機構,負責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充分發揮水資源效益;依法對全區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負責水文工作。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 和法規。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區...
上海市閔行區水務局,是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有關水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本區水務管理相關政策、制度、辦法、規定等,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本區水務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二)負責生產經營...
一、規範取水許可管理範圍 1.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2.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2)家庭...
內蒙古自治區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2000年10月31日簽署頒發,特色是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檔案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6 號:《內蒙古自治區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00年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自治區代主席烏雲其木格2000年10月31日簽署頒發。細則條款 第一條 ...
六、遼寧省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修正案 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取水許可實行分級審批、發證和管理:(一)在省管江河幹流取地表水或者日平均取地下水1萬立方米以上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和管理;(二)在省管江河一級支流上取地表水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和管理,日取水5000立方米以上的,...
2005年10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02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政府令第62號)同時廢止。詳細信息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管理,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國務院《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本省境內直接從...
《甘肅省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95年12月13日發布的一項地方法規。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82602 【發布文號】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8號 【發布日期】1995-12-13 【生效日期】1995-12-13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第18號)《甘肅省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
9、監督檢查水務管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上海市供水條例》、《水利工程建設程式管理暫行規定》、《上海市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等水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處罰。10、協調發生在本區範圍內及周邊區域的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