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塌樓盤事件是上海一在建13層住宅樓2009年6月27日連根“臥倒”的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倒塌樓盤事件
- 傷亡情況:一名工人死亡
- 時間:2009年6月27日
- 地點:上海
事件
地點: 上海閔行區蓮花南路近羅陽路“蓮花河畔景苑”小區
事件: 一棟在建的13層住宅樓全部倒塌,造成。慶幸的是,由於倒塌的高樓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並沒有釀成居民傷亡事故。
東南大學呂志濤院士稱“53年從未見過房子這么倒的”,問題可能出在地基上。
事故發生後,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當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組建由市建設交通委、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迅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起因
附近居民
事故發生在淀浦河南岸的“蓮花河畔景苑”,發生倒塌的一棟13層在建住宅樓由上海眾欣建設有限公司承建,開發商為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現場
記者當日在現場看到,該棟樓整體朝南側倒下,13層的樓房在倒塌中並未完全粉碎,但是,樓房底部原本應深入地下的數十根混凝土管樁被“整齊”地折斷後裸露在外,非常觸目驚心。該小區臨河原本有六七棟在建的13層小高層,遠遠望去,沿河的這排樓房之間出現了一處“空當”。
記者採訪了現場施工的工人,據稱,死者是昨早到倒塌大樓安裝門窗的。另一位工人早上5時30分正在距倒塌大樓20多米處工作,他親眼目睹了大樓倒塌的過程:“一開始看到大樓向南傾倒,不到半分鐘,就整個兒倒了下來,工人們都拚命往外逃。”工人朱師傅說,當時他正在距離大樓20多米處的地方綑紮鋼筋。“我抬頭一看,這棟樓正向南面傾倒,我看情況不妙,拚命往邊上逃。”朱師傅總算逃過一劫。
然而,一名27歲的安徽籍安裝工人小肖就沒有那么幸運了。“如果他晚點進去,說不定就能逃過這一劫。”工人小許告訴記者,工人們一般都是6點左右進工地。而事發時為5點半,當時小肖和其他3名工人一起進樓拿安裝鋼窗的設備,豈料,房屋突然倒塌,“樓房發生傾斜時,工人們四處逃散,當時其他幾名工人都是往北面逃的,而小肖卻往南逃,等發現方向反了時,已經來不及了,人被埋進了泥土堆里……”
心情
居民薛阿姨告訴記者,2009年6月27日早上5時37分左右,她還在睡夢中,感覺到床體在震動,當時還以為是地震。
疏散
記者抵達羅陽國小看到,華寶小區92號到100號的居民已被安置在校園內的大禮堂中,此處配備了相應的設施和工作人員。
當天下午2點30分許,羅陽七村居委會工作人員開始統計轉移安置的名單,將居民從羅陽國小安置點轉移到附近的酒店。據了解,每天每戶安置費100元,每頓餐飯標準10元。
地基樁體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連根倒地的地基樁體上,部分混凝土橫切面在巨大力量的拉扯下,似乎出現少量蜂窩狀空縫。記者還看到,作為地基樁體最為關鍵的力量支撐,暴露在外的地樁鋼筋有拇指般粗。
在倒塌大樓的底部,地基樁體散落一地。這些樁體基本為圓柱形的,有些是實心的,有些則為空心。在有些“圓柱體”的橫截面上出現了一些小小的細孔,顯得有些稀疏。
專家意見
存在現象
53年首例
在大城市,小高層、高層建築林立,上海樓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樓市民的擔憂。有網友猜測房屋倒塌是否因為這幢樓房位於河畔?此話一出,網友們紛紛擔憂起自家的房子。呂教授認為這種猜測毫無根據,上海樓房倒塌只是偶發事件。高層建築的設計、施工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只要基礎打得牢,施工過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規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邊,正常情況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
2009年6月27日,同濟大學相關專業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樓房整體倒塌的事情一直較為罕見,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這種高層建築的樁基都會深達20-30米,並且都是鋼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倒塌。該教授認為,從技術上講,這棟樓必須全部拆除掉,並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樓房,必須重新做設計,並考慮地質方面的情況。
坊間猜測
原因
原因一
原因二
記者2009年6月27日在現場看到,臨河的這排小高層與淀浦河防汛牆之間仍然堆積著大量渣土。不過,倒塌事故發生地和防汛牆損毀地中間有百餘米的距離。
對於防汛牆導致樓房倒塌的說法,網友handson021在搜房網發帖稱,自己是學結構設計的,防汛牆的問題是藉口,房屋設計時要考慮沉降的,包括不均勻沉降,如果與防汛牆有關,那么倒塌的方向應該是向著防汛牆方向,但是實際卻是相反的。
原因三
銷售情況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介紹說,蓮花河畔小區樓房一直銷售得很好,據說幾乎全部銷售出去了。她交款時的價格還在1.2萬-1.3萬元每平方米,最近已經漲到了1.7萬-1.8萬元。
樓盤總面積為65666平方米,共有629套房源,房型以66平方米的1房和93-103平方米的二房為主。截至6月27日,該樓盤總計售出489套房,累計契約均價為14297元/平方米,其中2009年5月銷售出186套房。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劉超 2009年06月28日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