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縣本級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5.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6.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健全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7.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9.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0.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和食鹽監督管理。
11.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參與制定並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規範標準化活動。
13.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劃指導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14.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15.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扶持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16.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17.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負責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措施。
18.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監管。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推動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19.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20.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21.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22.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電、信息、統計、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安全、保密、信訪、政務、督查等工作。負責共青團、工會、婦女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下屬機構執法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黨群、離退休人員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相關工作。負責績效考評、綜治工作。
2.政策法規股。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統一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培訓組織管理工作。組織行政相對人專業知識培訓。負責暫扣和罰沒物資的統一保管和處理工作。承擔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組織行政許可聽證。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工作。
3.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推進登記註冊便利化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及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調查研究,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承擔中共上思縣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專業市場委員會日常工作。依法承擔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依法實施許可權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相關行政許可,依法實施小作坊、小餐飲登記。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4.市場秩序管理股。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相關輿情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歸集共享、聯合懲戒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管理工作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承擔縣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領導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信息化日常工作和輿情監測工作。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依據授權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的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5.質量標準計量認證監督管理股。負責貫徹實施質量、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發展和標準化戰略。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研究分析報告區域產品質量狀況。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監督檢查後處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制定標準化工作政策、規劃。依法組織擬定發布地方標準。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指導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管理行政區域內的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日常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計量和認證認可法律、法規及規章。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工作,實施強制計量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授權、計量標準。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和檢驗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工作。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全縣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負責組織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攻關,組織科研成果的評價、轉化套用、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管理。
6.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承擔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負責統籌協調其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7.食品監督管理股。負責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管。擬定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辦法,監督實施食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承擔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監督管理。承擔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承擔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食品流通環節、保健食品和酒類流通的安全監管工作。擬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食鹽安全、保健食品和酒類流通綜合管理辦法,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食鹽安全、保健食品和酒類流通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食鹽安全、保健食品和酒類流通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質量監測。掌握餐飲服務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機制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風險監測有關工作。配合做好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抽樣檢測。負責對全縣食品業務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承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8.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投訴舉報中心)。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商標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依法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智慧財產權、專利工作。承擔全縣智慧財產權、專利的教育培訓和宣傳普及工作。承擔組織協調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相關工作,承辦專利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開展市場監督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和投訴舉報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縣消費維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開展全縣消費環境建設。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9.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縣藥品流通安全形勢,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分析掌握全縣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形勢,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化妝品標準。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查檢驗。
10.財務股。負責編報機關和匯總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承擔機關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收費管理、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工作。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監督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勞資工作。
現任領導
上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黃培力
上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奚全寶
上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忠行
上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