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上思縣委員會、上思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上委會[2010]40號),設立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區:上思縣
  • 工作範圍:人口和計畫生育
  • 職責: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內設機構職責,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二)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對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國家、自治區和市制定的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自治區、市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協助制定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計畫;組織我縣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五)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六)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基建規劃;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制訂並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
(八)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規範化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九)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內設4個職能機構。
(一)秘書股。
(二)宣傳教育股。
(三)政策法規股。
(四)統計科技股。

內設機構職責

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政務公開、調研、督查、檔案、財務、人事、機構編制、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二)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政策法規股(增掛“流動人口管理股”牌子)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草案;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違法行政重大案件;檢查基層依法行政和基層文明執法工作;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規定。
(三)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推動人口文化建設和人口理論研究;指導基層宣傳教育網路建設;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四)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統計科技股
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分析全縣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與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人員編制

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地理位置

地址:更生路
上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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