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建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

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能: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人口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研究擬定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具體政策的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定,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三)調查研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總結推廣經驗;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饋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類別: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建寧縣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能: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人口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研究擬定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具體政策的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定,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三)調查研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總結推廣經驗;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饋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
(四)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蒐集、整理有關資料,為推動工作提供科學數據;組織有關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同科技部門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組織計畫生育科技成果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
(五)組織開展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督促全縣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做出計生行政案件的各種處理決定;負責辦理人大、政協代表有關計畫生育議案、提案,批評意見和建議;負責接待處理計畫生育方面的民眾來信和來訪工作。
(六)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和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各級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開展生殖保健的規劃和規範;編制計畫生育藥具供應計畫,指導、監督避孕藥具供應與管理;做好孕前免費優生健康檢查,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搞好計畫生育新科技的引進和實施;負責檢查、指導各鄉(鎮)計畫生育服務所的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縣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指導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抓好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思想、組織、業務、作風建設。
(八)負責國家、省、市、縣財政撥付的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安排有關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擬定分配方案;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社會扶養費的監督和管理;檢查、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
(九)負責對全縣區域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加強區域間的交流與合作;對各鄉(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十)指導人口與計畫生育有關社會團體工作;指導全縣人口計生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督查、綜合協調、信息調研、政務公開、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文書和文書檔案資料管理。2、負責起草局工作計畫、總結、相關檔案、機關內部規章制度。3、負責行政後勤接待、保障,保密、保衛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4、負責各級各部門來文來電的收發、登記,及時做好上傳下達。5、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考核、考勤,協助領導抓好機關內部管理。 6、負責組織、安排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協助領導抓好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7、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幹部職工的《榮譽證書》發放、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8、負責組織局機關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協助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規劃統計股
1、負責制定全縣中長期以及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2、負責擬定鄉(鎮)、縣直部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年度責任目標。3、負責制定鄉(鎮)、縣直部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年度考核方案和評分標準,並組織實施。4、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報表統計、統計數據分析,進度收集、進度通報。5、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組織工作。6、負責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貢獻獎勵以及部分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扶助等相關工作。7、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數據和基本信息的管理和使用。8、負責計算機以及內、外網的開發管理和利用,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業務工作。
政策法規股
1、負責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再生育材料的審查和審批。
2、負責對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立案、調查取證並提出行政處罰(處理)意見。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案件,對法定獎勵、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承辦本機關國家賠償案件。
5、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辦理,政策法規諮詢,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重大信訪案件。
6、負責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計畫生育協審工作。
7、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行為,審查、審批行政執法相關文書。
宣傳教育股
1、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制宣傳教育,包括對民眾和幹部的法制教育、科普教育、人口計生知識和生殖健康教育。
2、負責對媒體、社會輿論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情況以及宣傳品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組織、籌備與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的理論或業務培訓。
4、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
5、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標語、宣傳牌、電視專欄的製作,積極參與文藝演出、放映、“三下鄉”等活動。
6、負責指導鄉(鎮)、部門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計畫生育服務站
1、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等項目的規劃並組織實施;面向育齡民眾提供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開展避孕、節育術後隨訪服務工作;引進推廣計畫生育新技術。2、擬定避孕藥具需求計畫,負責避孕藥具的管理,建立藥具發放檔案和藥具帳、表、冊;對避孕藥具的發放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3、貫徹以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工作為主的“三為主”方針,進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系列教育,宣傳普及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等科普知識。4、擬訂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鄉鎮計畫生育服務所進行技術服務業務指導和專業知識培訓。5、針對育齡民眾對避孕節育、生殖保健、優生優育、不孕不育等方面的需求,開展相關信息諮詢和指導。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
1、負責對流動人口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統計上報。2、負責督促流動人口流出前辦理婚育證明、與村(居)簽訂協定。3、負責查驗本轄區內流入人口的婚育證明。4、負責督促流入人口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避孕節育檢查。5、負責協同相關鄉(鎮)、部門處理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流動人口案件。6、負責流動人口信息的通報和反饋。7、負責城區各醫療單位人口出生的核查、通報工作。8、負責指導鄉(鎮)、部門開展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科學技術股
1、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科技管理,綜合管理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推廣使用藥具和節育技術;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2、負責轄區內計畫生育科技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管理、效果評估等;督促指導技術服務機構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規劃工作;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規劃,負責對申報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不孕不育鑑定材料進行審核,組織上報。4、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業務培訓和考核發證及技術職稱申報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技術人員合格證的審批換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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