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能: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人口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研究擬定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具體政策的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定,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三)調查研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總結推廣經驗;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饋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類別: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建寧縣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人口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研究擬定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具體政策的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定,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三)調查研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總結推廣經驗;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饋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
(四)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蒐集、整理有關資料,為推動工作提供科學數據;組織有關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同科技部門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組織計畫生育科技成果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
(六)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和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各級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開展生殖保健的規劃和規範;編制計畫生育藥具供應計畫,指導、監督避孕藥具供應與管理;做好孕前免費優生健康檢查,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搞好計畫生育新科技的引進和實施;負責檢查、指導各鄉(鎮)計畫生育服務所的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縣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指導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抓好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思想、組織、業務、作風建設。
(八)負責國家、省、市、縣財政撥付的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安排有關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擬定分配方案;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社會扶養費的監督和管理;檢查、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
(九)負責對全縣區域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加強區域間的交流與合作;對各鄉(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十)指導人口與計畫生育有關社會團體工作;指導全縣人口計生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2、負責對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立案、調查取證並提出行政處罰(處理)意見。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案件,對法定獎勵、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承辦本機關國家賠償案件。
5、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辦理,政策法規諮詢,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重大信訪案件。
6、負責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計畫生育協審工作。
7、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行為,審查、審批行政執法相關文書。
2、負責對媒體、社會輿論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情況以及宣傳品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組織、籌備與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的理論或業務培訓。
4、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
5、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標語、宣傳牌、電視專欄的製作,積極參與文藝演出、放映、“三下鄉”等活動。
6、負責指導鄉(鎮)、部門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規劃工作;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規劃,負責對申報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不孕不育鑑定材料進行審核,組織上報。4、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業務培訓和考核發證及技術職稱申報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技術人員合格證的審批換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