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上士軍銜)

上士(上士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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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源於德文“野戰”和“差役”兩詞組合而成,“差役”由動詞“不停地運動”演變而來,表示那些為跑腿兒的人。早在歐洲的僱傭軍中,差役是連隊最高長官上尉和士兵的中間人,負責上下聯繫。差役分為普通差役和野戰差役兩種,普通差役每月從士兵中推選,野戰差役則由軍官指定。由於野戰差役都是被軍官器重的優秀士兵,所以除了上下聯絡以外,逐步地負責連隊的文字工作、教官工作,參與對士兵的管理,成為連隊的重要人物。以後野戰差役(上士)被作為士兵軍銜中最高級別的稱號來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士
  • 外文名:Staff Sergeant
  • 種類軍銜
  • 級別士官的一級,高於中士
  • 組合:德文“野戰”和“差役”組合而成
  • 簡述:士兵軍銜中最高級別的稱號
歷史沿革,清末,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歷程,軍銜標識,88式上士肩章,09式上士肩章,

歷史沿革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設此銜,有的國家還將上士區分為若干級,如秘魯分為兩級,義大利、阿根廷分為三級,波蘭分為四級。

清末

1905年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1909年11月,軍咨處奏請朝廷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

南京臨時政府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沿用晚清軍銜制,並做了一些調整,其中軍士原分為兩級: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後,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軍士改為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臨時政府軍銜制基礎上重新制定了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國民政府

1931年4月,國民政府頒布《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袁軍的軍銜制,軍士設定為:上士、中士、下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上士軍銜,歷經設立、取消、重新設立3個階段。

發展歷程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行徵兵制、軍官薪金制的同時實行了軍銜制,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上士是軍士的最高級別。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上士是軍士的最高軍銜。規定,服現役第四年的班長、第五年的副班長,都可晉升為上士軍銜。
1998年1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取消軍士和士官軍銜,新的士官軍銜改為一至六級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至六級士官6個級別調整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7個級別。

軍銜標識

88式上士肩章

陸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墨綠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陸海空軍上士軍銜肩章(1988—1994)陸海空軍上士軍銜肩章(1988—1994)
海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黑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空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天藍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金黃色的一條粗槓和三條細槓。

09式上士肩章

根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誌。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六級士官的軍銜標識。”故,“09式”上士肩章同“07式”三級士官肩章。
陸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海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空軍上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武警上士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粗折槓加一條細折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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