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軍銜

士兵軍銜

士兵軍銜是指根據1999年6月30日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修訂發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而規定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士兵軍銜。

士兵軍銜包括士官7個銜級和義務兵2個銜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士兵軍銜
  • 時間:1999年6月30日
  • 修訂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
  • 相關: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一、 士兵軍銜肩章版面底色:陸軍為棕綠色,海軍為黑色,空軍為天藍色。
二、 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授予軍銜依據】士官軍銜授予和批准許可權,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章的規定執行。士官軍銜的授予與士官選取、套改同時進行,以同一命令下達,軍銜級別起算時間同選取、套改時間。
【選取、套改士官授銜】2009年冬季選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規定授予軍銜:
1、選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2年、8年、16年的,分別授予下士、上士、三級軍士長軍銜。
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3年不滿5年的,授予下士軍銜;滿5年不滿8年的,授予中士軍銜;滿9年不滿12年的,授予上士軍銜;滿12年不滿16年的,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滿17年不滿20年的,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滿20年不滿24年的,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滿24年以上的,授予一級軍士長軍銜(見附表1)。
3、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按照套改後的士官等級和年度授予相應軍銜。
三、 兵的軍銜在肩章版面上綴以折槓,無象徵符號。兩道折槓為上等兵軍銜;一道折槓為列兵軍銜。兵的軍銜肩章為套式軟肩章。義務兵第一年軍銜為列兵,第二年的時候升為上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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