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在
何東昌、
王明達等同志的指導下,在地方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國家教委在河北等地開展了“三教統籌”的試驗,河北、安徽、山西等地在“三教統籌”的實踐探索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至此,“三教統籌”作為對多種教育統籌安排,使之相互溝通,以提高教育的整體效益的一種管理模式在全國迅速鋪開。
普、職、成“三教統籌”管理模式的實施,統籌了教育發展規模,統籌了教育結構和專業設定,統籌了學校布局和辦學條件,為實施“燎原計畫”、“
星火計畫”、“
豐收計畫”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三教統籌”作為特定歷史條件下的一種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諸多局限性,主要表現在,其一,“三教統籌”強調統籌權關鍵在縣級政府,這雖然為統籌正常運行提供了保障,但過分強調政府行為,行政化教育色彩濃厚,忽略了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教育因素的個性發展;其二,囿於傳統的社區公辦教育的範疇和正規性社區教育,對於其他教育主體(如民辦教育、公有辦民教育)統籌領導不夠;其三,著眼於為社區經濟建設直接服務,對教育資源的整合帶有強烈的功利色彩,忽視了人的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缺乏社區發展的文化底蘊;其四,由於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原因,一些地方普、職、成三教尚未真正結合,主要是教育多頭領導,缺少溝通,有些地方農科教統籌機構形同虛設,而且,保障體系與統籌的要求不相適應。
進入新的世紀,我國政治和經濟體制出現了重大的變革,為適應我國社區教育的蓬勃開展和學習型社會的建設,我們必須樹立大教育觀和新的學校形態觀,努力實現教育與社區之間的資源開享,因而需要對傳統的“三教統籌”模式進行理性審視,要有所超越和理論創新;同時,社區教育中還存在著廣泛的社會教育和其他教育形式,傳統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統籌”需要擴展和延伸,惟其如此,才能適應日新月異的社區教育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