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可因擔保範圍的不同而區分為一般留置權和特別留置權。[1]
一般留置權亦稱總括留置權(Blanket Lien),是財產留置權的一種形式,它給予債權人以為了在雙方之間同一種類的交易造成的所有債務可以持有債務人財產作為擔保品的權利。[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般留置權
- 外文名:Blanket Lien
留置權可因擔保範圍的不同而區分為一般留置權和特別留置權。[1]
一般留置權亦稱總括留置權(Blanket Lien),是財產留置權的一種形式,它給予債權人以為了在雙方之間同一種類的交易造成的所有債務可以持有債務人財產作為擔保品的權利。[2]
留置權可因擔保範圍的不同而區分為一般留置權和特別留置權。[1]一般留置權亦稱總括留置權(Blanket Lien),是財產留置權的一種形式,它給予債權人以為了在雙方之間...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債務人的財物,在由此產生的債權未得到清償以前留置該項財物並在超過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償時依法變賣留置財物,從價款中優先受償的...
留置權可因擔保範圍的不同而區分為一般留置權和特別留置權。[1]特別留置權亦有稱法定留置權,一般散見於民法及上地法、海商法等民事特別法中,指法律為保護債權人...
施工留置權作為法定的擔保物權,在《契約法》分則的承攬契約、運輸契約、保管契約和行紀契約中皆有明確規定,但在法律準用性上規定可適用承攬契約的建設工程契約是否...
留置權狀態是當債務人違約需要出賣物業清償債務時某抵押貸款的清償順序。如果某抵押貸款是第一留置權,清算時其貸款人就有第一受償權。如果某抵押貸款是第二留置權...
海上貨物留置權是指承運人依據海上貨物運輸契約或依法律的規定對在其運輸過程中合法占有的貨物,在貨方不支付應付的費用時,依法予以留置,並就該留置財產或變賣的價款...
船舶留置權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契約另一方未履行契約時,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證造船費用或者修船費用得以償還的權利。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契約另一方...
海商留置權是在各種有關海事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中,債權人藉助於對物訴訟留置船舶,以船舶來優先清償其債權的一種留置權。英美法稱之為 “海商留置權”,...
孳息留置權是指留置權人在留置期間有權收取留置物的孳息,並有就孳息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人並不是基於占有而對孳息享有所有權,而只是基於留置權的效力而就留置...
留置物,是指留置權的標的物。債務已到期,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法律規定扣留的並為自己占有的債務人的財產。特點:(1)必須是與債權的發生有牽連關係的物。...
留置權的概念最早是出現在《德國民法典》中。一般認為,留置權源於羅馬法的“惡意抗辯權”,後來“惡意抗辯權”發展為“同時履行抗辯權”和“留置權”。...
有的學者將其概括為四個方面,即以緘默形式所為的意思表示、商事留置權、善意取得和約定利息的請求等;也有的學者認為一般商事行為包括要約與承諾行為、給付行為、...
海上貨物留置權基於民法意義上的留置權,是在海上運輸中發生的以貨物為標的的留置權,同樣是一種擔保物權。...
因此,在我國,票據留置應該為物權留置權,而不是債權性留置。2.票據留置是一般留置。所謂一般留置是指債權人留置其已經取得占有的債務人的全部動產以擔保債務人償還...
留置擔保是指債權人因保管契約、運輸契約、加工承攬契約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契約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留置財產...
他人動產的權利,這種占有、扣留他人動產的權利是由法律規定的(只限於保管契約、運輸契約、加工承攬契約和行紀契約),所以,留置權為法定擔保物權;質權一般是由當事人...
留置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契約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契約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留置該動產,並依照法律的規定將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