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制

一單位制,五十年代中期將西巴基斯坦各組成部分統一為一個省的措施。1955年10月5日巴基斯坦代總督頒布命令:從10月14日起下列省和地區合併為新的西巴基斯坦統一省: 信德省,旁遮普省,西北邊境省,喀拉蚩市,俾路支各土邦,巴哈瓦爾普爾和凱普爾,邊境各土邦和俾路支斯坦土邦聯盟,西北邊境省部族地區。新西巴基斯坦省劃為10個專區、50個縣。1970年3月28日,葉海亞·汗總統宣布取消西巴省,恢復原來的西北邊境省、信德省、旁遮普省和俾路支省,巴哈瓦爾普爾、喀拉蚩和拉斯貝拉分別劃歸旁遮普省、信德省和俾路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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