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

《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

《《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是2020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熊德米,本書以翻譯學、對比語言學、法律語言學、比較法學及法史學等學科的多元理論為指導,聚焦中國古代*後一部“諸法合體”的法律典籍文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 
  • 作者:熊德米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4382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以翻譯學、對比語言學、法律語言學、比較法學及法史學等學科的多元理論為指導,聚焦中國古代*後一部“諸法合體”的法律典籍文本--《大清律例》全部律文及喬治·托馬斯·斯當東(Sir George Thomas Staunton)和鐘威廉(William C.Jones)兩種英譯本的比較研究,旨在深度探究古代法律漢語異語傳通之優劣得失及基本規律,並有望以此為嚆矢,引領古代法律典籍外譯的系統性批評研究,提高獨具中國古代法制文化特色的法律典籍語言外譯質量。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中國古代法律典籍英譯比較概述
 節 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史籍追溯
  一、中國古代對西方法律的認知
  二、西方國家對中國古代法律的早期接觸
 第二節 《大清律例》及其翻譯概況
  一、《大清律例》的基本結構
  二、《大清律例》的主要特徵
  三、清代法律的翻譯情緣
  四、《大清律例》翻譯的基本情況
 第三節 中國古代法律典籍語言
  一、古代法律典籍概說
  二、古代法律典籍語言的基本類別
 第四節 中國古代法律典籍語言英譯比較
  一、東西方法律語言共性及其英譯比較
  二、中國古代特色法律語言及其英譯比較
第二章 《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的基本原則與內容
 節 法律典籍翻譯的原則
  一、翻譯的普遍原則
  二、法律典籍翻譯的特殊原則
 第二節 《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的基本原則
  一、普通翻譯理論與法律翻譯理論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事求是的法律翻譯批評原則
 第三節 《大清律例》英譯比較研究的基本內容
  一、《大清律例》法律語言意義與法律文體風格的英譯比較
  二、《大清律例》法律文化的英譯比較
第三章 《大清律例》基本詞語的英譯比較
 節 《大清律例》的基本詞語
  一、法律基本詞語概說
  二、《大清律例》基本詞語的內容
 第二節 《大清律例》家族詞語的英譯比較
  一、《大清律例》家族詞語法律意義英譯概說
  二、《大清律例》家族輩分詞語的英譯比較
第四章 《大清律例》法律術語的英譯比較
 節 《大清律例》法律術語的基本分類
  一、刑事法律術語
  二、民事法律術語
 第二節 《大清律例》法律術語的基本特徵
  一、法律術語的繼受性
  二、法律術語意義的準確性
  三、涵蓋範圍的廣泛性
  四、法言法語的通俗性
  五、法律術語的家族性
 第三節 《大清律例》法律術語英譯比較概況
  一、法律術語基本含義的處理
  二、法律術語文化差異及其翻譯
  三、術語與非術語的翻譯問題
 第四節 《大清律例》法律術語翻譯的標準和原則
  一、古代法律術語翻譯的基本原則
  二、《大清律例》法律術語翻譯的標準
  三、《大清律例》法律術語翻譯的原則
第五章 《大清律例》法律句子的英譯比較
 節 《大清律例》法律句子的基本特徵
  一、法律句子概說
  二、《大清律例》法律句子的基本特徵
 第二節 《大清律例》法律句子的英譯比較
  一、“陳述—判斷—處理”句的英譯比較
  二、“預設—法律行為—法律處理”句的英譯比較
  三、“律母”和“律眼”句的英譯比較
參考文獻
後  記

作者簡介

熊德米
男,重慶萬州人,翻譯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四川外國語大學當代國際話語體系研究院特聘教授,法學翻譯碩士生導師,重慶大學外國語學院翻譯學碩士生導師,四川外國語大學翻譯學院碩士生導師。先後畢業於四川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和湖南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獲翻譯學碩士和翻譯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譯學理論、法學翻譯、法律典籍翻譯、英漢法律語言對比教學與科研。
出版個人專著和法學譯著12部,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個,主研、省部級、校級課題20餘項,獲、省部級和校級獎項20餘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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