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背景
1856年,以英法為首的
資本主義國家對
大清發動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加強了對清朝的侵略。1858年5月28日,
俄羅斯帝國逼迫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簽訂了《
璦琿條約》。同年6月13日,又逼迫大清國政府簽訂了《清俄
天津條約》,從中大占便宜,但沙俄仍不滿足於所獲得的特權和利益。當英法兩國向大清國進行更大勒索的時候,俄羅斯帝國竭力慫恿英法聯軍北上進攻北京、天津,試圖利用英法的軍事侵略來威脅清廷。同時又拉攏美國,偽裝中立,以“調停人”的身份出現,試圖最大限度地獲取侵略利益。
1860年10月,
英法聯軍攻占北京,將舉世聞名的
圓明園洗劫一空,並揚言要炮轟
北京城,搗毀清庭皇宮。奉命談判的
恭親王奕訢求和心切,卑躬屈膝地請求沙俄駐華公使伊格那季耶夫出面調停。嚇破了膽的奕訢,慌忙表示接受。同英、法分別簽訂《
北京條約》剛過幾天,伊格那季耶夫就堅持中俄談判要對英法保密,並向奕訢提交了一份俄清條約草案作為談判的基礎,逼迫清政府接受沙俄的苛刻條件。清政府代表在談判中受盡屈辱,任人宰割,對俄方的要求不敢提出異議。11月8日,鹹豐皇帝下諭準許
奕訢簽字。14日,奕訢被迫與伊格那季耶夫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
主要內容
《中俄北京條約》共15條,主要內容有:
中俄兩國未經劃定之西部疆界,今後應順山嶺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大清國現有常駐卡倫路線而行,即從沙賓達巴哈界牌起,經
齋桑湖、
特穆爾圖淖爾至
浩罕一線為界。
俄羅斯在
伊犁、
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設領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領事官與地方官各辦各國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
東北新定邊界地區準許兩國之人隨便貿易。
條約原文
一八六〇年十一月十四日,鹹豐十年十月初二日,
俄歷一八六〇年十一月二日,北京。
清朝皇帝與大
俄羅斯帝國沙皇詳細檢閱早年所立和約,議定數條以固兩國和好、貿易相助及預防疑忌爭端,所以,大清國欽派
內大臣全權
和碩恭親王奕訢,大俄羅斯國派出欽差內大臣伊格那季耶夫,付與全權,該大臣等各將本國欽派諭旨互閱後,會議酌定數條如下:
第一條:決定詳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瑪乙月十六日(即鹹豐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在
璦琿城所立和約之第一條,遵照是年
伊雲月初一日(即五月初三日)在天津地方所立和約之第九條,此後兩國東界定為由什勒喀、額爾古納兩河會處,即順黑龍江下流至該江、
烏蘇里河會處。其北邊地,屬俄羅斯國,其南邊地至烏蘇里河口,所有地方屬中國。自烏蘇里河口而南,上至興凱湖,兩國以烏蘇里及松阿察
二河作為交界。其二河東之地,屬俄羅斯國;二河西屬中國。自
松阿察河之源,兩國交界逾
興凱湖直至
白棱河;自白棱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再由瑚布圖河口順
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
圖們江口,其東皆屬俄羅斯國;其西皆屬中國。兩國交界與
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約第九條議定繪畫地圖,內以紅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寫俄羅斯國阿、巴、瓦、噶、達、耶、熱、皆、伊、亦、喀、拉、瑪、那、倭、怕、啦、薩、土、烏等字頭,以便易詳閱。其地圖上必須兩國欽差大臣畫押
鈐印為據。上所言者,乃空曠之地。遇有中國人住之處及中國人所占漁獵之地,
俄國均不得占,仍準由中國人照常漁獵。從立界牌之後,永無更改,並不侵占附近及他處之地。
第二條: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後應順山嶺、大河之流及中國常駐卡倫等處,及一千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賓達巴哈之界牌末處起,往西直至
齋桑淖爾湖,自此往西南順
天山之
特穆爾圖淖爾,南至
浩罕邊界為界。
第三條:嗣後交界遇有含混相疑之處,以上兩條所定之界作為解證。至東邊自興凱湖至圖們江中間之地,西邊自沙賓達巴哈至浩罕中間之地設立界牌之事,應如何定立交界,由兩國派出信任大員秉公查勘。東界查勘,在烏蘇里河口會齊,於鹹豐十一年三月內辦理。西界查勘,在
塔爾巴哈台會齊商辦,不必限定日期。所派大員等遵此約第一、第二條,將所指各交界作記繪圖,各書寫俄羅斯字二分,或
滿洲字或漢字二分,共四分。所作圖記,該大員等畫押用印後,將俄羅斯字一分,或滿或漢字一分,共二分,送俄羅斯收存;將俄羅斯字一分,或滿或漢字一分,送中國收存。互換此記文、地圖,仍會同具文,畫押用印,當為補續此約之條。
第四條:此約第一條所定交界各處,準許兩國所屬之人隨便交易,並不納稅。各處邊界官員護助商人,按理貿易。其璦琿和約第二條之事,此次重複申明。
第五條:俄國商人,除在
恰克圖貿易外,其由恰克圖照舊到京,經過庫倫、
張家口地方,如有零星貨物,亦準行銷。庫倫準設領事官一員,酌帶數人,自行蓋房一所,在彼照料。其地基及房間若干,並餵養牲畜之地,應由
庫倫辦事大臣酌核辦理。中國商人願往俄羅斯國內地
行商亦可。俄羅斯國商人,不拘年限,往中國通商之區,一處往來人數通共不得過二百人,但須本國邊界官員給予路引,內寫明商人頭目名字、帶領人多少、前往某處貿易、並買賣所需及食物、牲口等項。所有路費、由該商人自備。
第六條:試行貿易,喀什噶爾與伊犁、塔爾巴哈台一律辦理。在喀什噶爾,中國給與可蓋房屋、建造堆房、聖堂等地,以便俄羅斯國商人居住,並給予設立墳瑩之地,並照伊犁、塔爾巴哈台,給予空曠之地一塊,以便牧放牲畜。以上應給各地數目,應行文喀什噶爾大臣酌核辦理。其俄國商人在喀什噶爾貿易物件,如被卡外之人進卡搶奪,中國一概不管。
第七條:俄羅斯國商人及中國商人至通商之處,準其隨便買賣,該處官員不必攔阻。兩國商人亦準其隨意往市肆鋪商零發買賣,互換貨物。或交現錢,或因相信賒賬俱可。居住兩國通商日期,亦隨該商人之便,不必定限。
第八條:俄羅斯國商人在中國,中國商人在俄羅斯國,俱仗兩國扶持。俄羅斯國可以在通商之處設立領事官等,以便管理商人,並預防含混爭端。除伊犁、塔爾巴哈台二處外,即在喀什噶爾庫倫設立領事官。中國若欲在俄羅斯京城或別處設立領事官,亦聽中國之便。兩國領事官各居本國所蓋房屋,如願租典通商處居人之房,亦任從其便,不必攔阻。兩國領事官及該地方官相交行文,俱照天津和約第二條平行。凡兩國商人遇有一切事件,兩國官員商辦;倘有犯罪之人,照天津和約第七條,各按本國法律治罪。兩國商人,遇有發賣及賒欠含混相爭大小事故,聽其自行擇人調處,俄國領事官與
中國地方官止可幫同和解,其賒欠賬目不能代賠。兩國商人在通商之處,準其預定貨物、代典鋪房等事,寫立字據,報知領事官處及該地方官署。遇有不按字據辦理之人,領事官及該地方官令其照依字據辦理。其不關買賣,若系爭訟之小事,領事官及該地方官會同查辦,各治所屬之人之罪。俄羅斯國人私住中國人家或逃往中國內地,中國官員照依領事官行文查找送回。中國人在俄羅斯國內地,或私住、或逃往,該地方官亦當照此辦理。若有殺人、搶奪、重傷、謀殺、故燒房屋等重案,查明系俄羅斯國人犯者,將該犯送交本國,按律治罪;中國人犯者,或在犯事地方,或在別處,俱聽中國按律治罪。遇有大小案件,領事官與地方官各辦各國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
第九條:買賣比前較大,且又新立交界,所以早年在
尼布楚、
恰克圖等處所立和約及歷年補續諸條,情形多有不同,兩國交界官員往來行文查辦所起爭端時,勢亦不相合,所以從前一切和約
有應改之處,應另立新條如下:向來僅止庫倫辦事大臣與恰克圖固畢爾那托爾及西悉畢爾總督與
伊犁將軍往來行文,辦理邊界之事。自今此外擬增阿穆爾省及東
海濱省固畢爾那托爾,遇有邊界事件,與黑龍江及
吉林將軍往來行文。恰克圖之事由恰克圖邊界廓米薩爾與恰克圖部員往來行文,俱按此約第八條規模。該將軍、總督等往來行文,俱按天津第二條和約,彼此平等,且所行之文,若非所應辦者,一概不管。遇有邊界緊要之事,由東悉畢爾總督行文
軍機處或
理藩院辦理。
第十條:查辦邊界大小事件,俱照此約第八條,由邊界官會同查辦;其審訊兩國所屬之人,俱照天津和約第七條,各按本國法律治罪。遇有牲畜或自逸越邊界,或被誘取,該處官員一經接得
照會,即行派人尋找,並將蹤跡示知卡倫官兵。其系逸越尋獲者,或系被搶查出,牲畜俱依照會之數,將所失之物尋獲,
立即送還;如無原物,即照例計贓定罪,不管賠償。
如有越邊逃人,一經接得照會,即設法查找。找獲時,送交近處邊界官員,並將逃人所有物件一併送回;其緣何逃走之處,由該國官員自行審辦。解送時,沿途給與飲食,如無衣,給衣,不可任令兵丁將其凌虐。如尚未接得照會,查獲越邊之人,亦即照此辦理。
第十一條:兩國邊界大臣彼此行文,交官員轉送,必有回投。東悉畢爾總督、恰克圖固畢爾那托爾行文,送交恰克圖廓米薩爾轉送部員;庫倫辦事大臣行文,即交部員,轉送恰克圖廓米薩爾。阿穆爾省固畢爾那托爾行文,送交璦琿副都統轉送;
黑龍江將軍、吉林將軍行文,亦送交該副都統轉送。東海濱省固畢爾那托爾與吉林將軍彼此行文,俱托烏蘇里、
琿春地方卡倫官員轉送。西悉畢爾總督與伊犁將軍行文,送交伊犁俄羅斯領事官轉送。遇有重大緊要事件,必須有人傳述東西悉畢爾總督、固畢爾那托爾等,
庫倫辦事大臣、黑龍江、吉林、伊犁等處將軍行文,交俄羅斯國可靠之員亦可。
第十二條:按照天津和約第十一條,由恰克圖至北京,因公事送書信,因公事送物件,往返限期,開列於後:書信,每月一次;物件、箱子、自恰克圖至北京,每兩個月一次,自北京往恰克圖,三個月一次。送書信,限期二十日;送箱子,限期四十日。每次箱子數目,至多不得過二十隻;每隻份量,至重不得過中國一百二十斤之數。所送之信。必須當日傳送,不得耽延,如遇事故,嚴行查辦。由恰克圖往北京,或由北京往恰克圖,送書信、物件之人必須由庫倫行走,到領事官公所,如有送交該領事官等書信、物件,即便留下,如該領事官等有書信、物件,亦即帶送。送箱只時,開寫清單,自恰克圖及庫倫知照庫倫辦事大臣;自北京送時,報知理藩院。單上註明何時起程、箱只數目、份量多少及每箱份量。於
封皮上按俄羅斯字翻出
蒙古字或漢字,寫明份量、數碼。若商人為買賣之事,送書信、物箱,願自行僱人,另立行規,準其預先報明該處長官允行後照辦,以免官出花費。
第十三條:大俄羅斯國總理各外國事條大臣與大清國軍機處互相行文,或東悉畢爾總督與軍機處及理藩院行文,此項公文照例按站解送,並不拘前定時日亦可。設有重要事件,恐有耽誤,即交俄國可靠之員速送。大俄羅斯國欽差大臣居住
北京時,遇有緊要書信,亦由俄國自行派員解送。該差派送文之人,行至何處,不可使其耽延等候。所派送文之員必系俄羅斯國之人。派員之事,在恰克圖由廓米薩爾前一日報明部員;在北京由
俄羅斯館前一日報明兵部。
第十四條:日後如所定
陸路通商之事內設有彼此不便之處,由東悉畢爾總督會同
中國邊界大臣酌商,仍遵此次議定章程辦理,不得節外生枝。至天津所定和約第十二條,亦應照舊,勿再更張。
第十五條:契約商定後,大清國欽派大臣將此約條規原文譯出漢字,畫押用印,交付大俄羅斯國欽差大臣一份;大俄羅斯國欽差內大臣亦將此條規原文譯出漢字,畫押用印,交付大清國欽差大臣一份。
此次條款,從兩國欽差大臣互換之日起,與天津和約一體永遵勿替。兩國大皇帝互換和約後,各將此和約原文曉諭各處應辦事件地方。
大清國欽派全權內大臣和碩恭親王
大俄羅斯國欽差全權內大臣伊格那季耶夫
鹹豐十年十月初二日一千八百六○年諾雅卜爾月初二日
本條約見《鹹豐條約》,卷7,頁8-15。俄文本及
法文譯本見《俄外部:俄華條約集》,頁158-173。
本條約原稱為《照依前換和約擬定條約》,一般簡稱為《
北京條約》。
歷史影響
喪失領土
俄羅斯把《
璦琿條約》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40多萬平方公里的
中國領土強行割占,使中國徹底失去了
東北地區對
日本海的出海口。同時《中俄北京條約》的簽訂,又為俄羅斯進一步割占
中國西部領土製造了“條約依據”。十九世紀下半葉,俄羅斯與中國簽訂的多個
邊界條約,都是
不平等條約,割去了中國14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相當於兩個法國與一個波蘭面積的總和。這個條約極大地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
反俄鬥爭
19世紀50年代,
沙皇俄國先後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俄
璦琿條約》、《中俄北京條約》等一系列
不平等條約。將中國東北的大片領土納入其版圖,並在這些地區推行殖民統治,中國東北邊疆的人民對此堅決反抗。
沙俄侵略者對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的入侵和強行割占,激起了當地各族人民的強烈義憤。黑龍江和松花江中下游地區的居民也相繼組織民團,據統計,黑龍江江左
江右參加團練的共有3900餘人。駐守
璦琿附近的清軍愛國官兵也加入了人民抗俄鬥爭的行列,他們在通告中警告俄軍必須“撤離該地”,否則將亡於中國軍民的“利劍之下”,表明了中國軍民收復國土的強烈願望。
1868年爆發的青島淘金工人起義,是這一時期規模最大的一次抗俄鬥爭。青島是位於
海參崴東南海面的一個小島,以盛產
砂金著稱。俄國
殖民者占領這一地區後,便下令驅逐在這裡定居的中國淘金工人,掠奪這裡的寶貴資源。1867年,沙俄侵略者強行登島,將金礦大肆劫掠一番;1868年5月,滿載俄國士兵的軍艦又在青島登入,企圖趕走這裡的中國工人。然而,中國淘金工人早已設好埋伏,俄軍一登島,數百名淘金工人一齊衝殺過來,打死打傷俄軍過半。沙俄侵略軍從海參崴調來軍艦才解除了圍困。這次戰鬥之後,淘金工人的抗俄鬥爭開始向整個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發展。
起義軍轉戰到蘇城後,蘇城的刨夫立即回響,起義軍在青島、蘇城、黃島、石廟子等地到處打擊俄軍,起義隊伍發展到三千人,抗俄烽火燃遍了南烏蘇里大地。他們堅持鬥爭一個多月,極大地震動了俄國在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的殖民統治。不少俄國人後來談起這次抗俄起義還如驚弓之鳥不寒而慄。而移居這裡的俄國人更加惶恐不安,深感“在異國土地上安家創業的艱辛”。
東北邊民的抗俄鬥爭,是近代中華民族反抗外來侵略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
沙俄東侵,破壞了東北各民族的共同家園,為了生存,各族人民進行了的不屈不撓的抗俄鬥爭,表現了東北各族人民的愛國精神。
抗擊沙俄入侵,需軍民
協同作戰,通力配合方能得勝,單憑某一方,都難有大的作為。各少數民族人民以及民間抗俄群體本可以發揮更大作用,但腐朽的清政府既軟弱無能,又居心叵測,對清軍和民眾的抗俄運動進行限制與阻攔,導致愛國軍民的抗戰努力功敗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