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社會

“約法”社會

《“約法”社會》是2018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曉光,謝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約法”社會
  • 作者:徐曉光、謝暉
  • 出版時間:2018年3月1日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ISBN:978751619300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從清代開始貴州省黔東南地區清水江流域林業經濟興起,民間契約的大量締結,契約環境基本形成,這就奠定了“契約型社會”法的重要基礎。國家“法領域”“契約領域”“約法領域”的共存構成這一地區的法秩序,由於清水江流域地處各民族共生生存的環境下,這種法秩序便可以稱為“民族法秩序”。歷史上在這些民族村寨中,純粹以國家法建構的秩序不曾有過,而是國家法結合民間法和民間慣行形成的“混和型法”秩序,即國家法、村寨法、民間慣行共同構成了村寨社會的規範體系,其重要體現就是《“約法”社會:清代民國清水江流域契約社會環境中的民族法秩序》反覆說的“盟約”“鄉約”“禁約”“公約”“契約”存在、聯繫及相互作用,使清水江流域成了典型的“約法”社會。

圖書目錄

總論 法律的民間敘事
一 法律的官方敘事之理論和實踐困境
二 法律的民間敘事立場
三 民間法、官方法與法律的民間敘事
四 法律民間敘事的方式
五 法律民間敘事的本源與法律文化再造
六 法律民間敘事的社會功能
七 以黔東南清水江流域“約法”社會為切入點
第一章 部落盟誓是契約法的最早形式
第一節 “合款”“議榔”與“盟誓”
第二節 侗族“合款”的範圍
第三節 “合款”“議榔”的形式與目的
第四節 侗族“款約法”的內容
第二章 契約社會形成的經濟社會環境
第一節 林業經濟的興起與經濟生活的改變
第二節 輪流“當江”制度的建立
第三節 建立木業市場中介與納稅制度
第四節 “當江”與勞役攤派制度
第五節 商人自治與政府“巨觀控制”
第三章 契約社會環境下的“清水江文書”
第一節 中國古代契約
第二節 “清水江文書”及其特點
第三節 小江流域地域性研究的意義
第四節 小江林業契約
第五節 小江民事契約
第四章 清水江江面上的“公約”
第一節 清水江幹流上的“公約”
第二節 清水江支流上的“公約”
第三節 漂浮木回贖“公約”
第四節 清水江義渡“公約”
第五章 誠信是契約社會形成的根本
第一節 競爭與誠信
第二節 契約誠信傳統
第三節 神靈信仰與誠信
第四節 倫理道德與誠信
第五節 歌唱與誠信
第六章 村寨社會的二元糾紛解決機制
第一節 二元訴訟機制並存
第二節 民間糾紛解決機制及其調整範圍
第三節 官府的審理
第七章 婚姻習俗改革“公約”
第一節 “姑舅表婚”與“舅權”
第二節 從侗族婚碑看“姑舅轉親”
第三節 從婚姻改革碑看結婚彩禮
第四節 從婚碑看“離婚”和“拐帶”
第五節 婚俗改革的推力與阻力
第八章 村寨法實施過程與運行場域
第一節 “村寨法”的形式與實施範圍
第二節 村寨法運行的文化場域
第三節 寨老的職能及其在村寨法運行中的作用
第九章 清水江流域社會民族法秩序的形成
第一節 清水江流域“契約型社會”的形成
第二節 清水江流域民族法秩序的建立
第三節 林業商事活動中的“法秩序”
小結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謝暉,1964年生於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法學學士,哲學博士。現任中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教於寧夏大學、寧波大學、山東大學、北京理工大學。曾獲得首屆“教育部高等學校很好青年教師”,首屆山東省“泰山學者”,山東大學“泰山學者特聘教授”,首屆山東大學人文社科“傑出學者”,山東省靠前屆、二屆“百人工程”人選,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獎勵、稱號。出版、發表個人學術、文學作品25部,其中合著兩部;發表學術論文2lO篇,學術隨筆和散文220餘篇;主編《法理文庫》、《公法研究》、《民間法文叢》、《法意文叢》、《民間法》、《法律方法》等學術叢書和刊物。組織和主持系列學術會議“全國民間法/民族習慣法學術研討會”、“全國法律方法論壇”等學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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