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2月,埃克特(Alkett)公司在Geschutzwagen III/IV的底盤上裝備了43型71倍口徑的88毫米反坦克炮(88mm Pak 43 L/71),設計定名為“Hornisse”(大黃蜂)。1942年晚些時候,這種車體還被用於“野蜂(Hummel)”自行榴彈炮(編號Sd.Kfz.165)。引擎被移到中間,車體被延長以容納長身管的88毫米反坦克炮,同時還可以平衡整車的重量分布。由於火炮的巨大重量和車體承載能力的限制,乘員組只能受到輕型裝甲的保護。1942年10月,整車模型向希特勒本人做了展示,得到了批准,他還希望生產能於1943年5月開始。
1944年早期,駕駛室前裝甲板的布置在生產中有了變動,火炮也變為43/1型71倍口徑的88毫米反坦克炮(88mm Pak 43/1 L/71),這樣該車就有了兩種不同的型號。1944年2月24日(一說27日),希特勒下令將第二種型號命名為“Nashorn”(犀牛)。“大黃蜂”和“犀牛”除了駕駛室前裝甲板的布置和火炮型號外沒有任何區別,而這兩點變動都是無關緊要的。儘管缺少裝甲防護,二者都為威力強大的88毫米反坦克炮提供了急需的機動性。戰鬥室的有限空間使載彈量受到限制,通常在24-40發之間。“大黃蜂”和“犀牛”頂部敞開的戰鬥室僅依靠帆布來遮蔽風雨,而且缺乏一挺車體機槍,通常一挺MG34或MG42機槍會配備在車體內以提供近戰防禦。從1943年2月到1945年3月,由埃克特(Alkett)公司設計、德國埃森工廠(Deutsche Eisenwerke)製造的“大黃蜂”和“犀牛”自行反坦克炮產量很低,分別為20輛和474輛。完美的隱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