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麥克斯(Dicker Max)”,它的底盤採用改裝的四號坦克A型底盤,主要武器採用克虜伯105mm K 18 L/52火炮。“大麥克斯”性能不俗,但只生產了兩輛樣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大麥克斯自行反坦克炮
- 英文名稱:Dicker Max
- 國家:納粹德國
發展歷史,總體評價,
發展歷史
早在30年代中期,德國人就希望在坦克的底盤上裝載重型火炮,以提高炮兵機動性,但是早期的產物都入蟋蟀和野牛這樣直接用於支援的步兵炮。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反坦克也成為了另一個重要的目標,但是德軍很少有能兼顧兩者的武器。
1939年9月,德國最高統帥部命令克虜伯公司,設計一個重型反坦克武器並且需要裝備105或128毫米的炮,它將能夠摧毀敵人的坦克和重兵把守的工事。不過具體生產樣車成型已經到了1941年,命名為Dickermax 。它裝備有一門52倍口徑的105毫米K18火炮,在2000米外能擊穿30度傾角,111毫米的均質裝甲。炮口裝有一個雙室制退器,左右射角不大,各8度,高低射角為正10度到負15度。載彈量28發。安裝在改進型的四號坦克E型地盤上。上部被完全重新設計,採取開放式的結構,車體正面採用50毫米的裝甲傾斜12度,側面為20度,裝甲採用滲碳硬化。坦克手的自衛武器是3把9毫米衝鋒鎗配576發子彈和一挺MG34機槍。
大麥克斯由邁巴赫12缸HL120 TRM型汽油發動機提供動力,計畫生產型替換為較輕的V-6的邁巴赫HL66P發動機所取代。公路最大行駛速度為每小時40公里。在“巴巴羅薩”行動開始的第一個月,該車就被派遣到521裝甲營執行戰鬥任務,並在戰鬥中由於彈藥起火而發生了殉爆損失了其中的一輛,另一輛因為行動裝置損壞在41年10月送回了馬格德堡的工廠,但這輛車最後的去向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