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文藝社會學於19世紀中葉在西方出現,1847年比利時的米蓋爾思提出“藝術社會學”的名稱。它主要指對音樂、繪畫、雕刻、建築等藝術的社會學研究。19世紀後期,隨著實證主義進化論社會學的發展,實證主義的藝術社會學研究也發展起來,代表人物有法國的H.A.丹納、G.史達爾,德國的H.J.施密特、K.維爾馬爾、W.舍雷爾,英國的M.阿諾德及美國的H.詹姆斯等人,其中以丹納和舍雷爾為最突出。丹納著有《英國文學史》(1864~1869)、《藝術哲學》(1865~1869)等,倡導文學和藝術創作發展的種族、環境、時代三大定律;舍雷爾著有《德國文學史》(1883)等,倡導以生活、教養、遺傳三種因素研究詩人、藝術家的創作。一些文化人類學家、民族學家、考古學家也從不同角度研究原始民族的文學、藝術起源問題。英國人類學家E.B.泰勒的《原始文化》(1871)、
J.G.弗雷澤的《金枝》(1890~1915)和德國心理學家W.馮特的《民族心理學》(1900~1920)等著作,為探索原始民族藝術的起源及其社會功能提供了豐富的資料,並深深影響了20世紀初神話儀式學派的文藝社會學的理論觀點。
發展史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德國藝術史家和社會學家E.格羅塞的《藝術的起源》(1893)、芬蘭藝術學家Y.希爾恩的《藝術的起源──一個心理學和社會學的探索》(1890)、英國人類學家A.C.哈登的《藝術的進化》(1895)等著作問世,集中了文化人類學家、民族學家及考古學家關於原始藝術研究的成果,並使藝術社會學從藝術哲學和一般社會學中獨立出來,逐漸形成了一門學科。1895年,法國社會學家É.迪爾凱姆在《社會學方法的規則》一書中,把藝術社會學與
宗教社會學、
道德社會學、
法律社會學、
經濟社會學、
語言社會學並列為 6個社會學分支學科。法國的J.M.居約、C.拉洛、C.布格雷等社會學家,對藝術的產生、發展同宗教、遊戲、愛情、物質生產、社會分工、時代環境、科學技術的關係,以及藝術對道德、經濟、工藝等的社會功能作了探討。經過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的反實證主義、反進化論的浪潮,藝術社會學產生了許多流派,主要有20~30年代的新批評派、神話儀式學派,30~40年代的
功能學派、弗洛伊德主義、存在主義、現象學派、新托馬斯主義,50~60年代的
結構功能主義和
符號互動論,當代的“發生學”結構主義等。對各種文學、藝術的
經驗研究也有所發展,逐漸分化出了文學社會學、小說社會學、戲劇社會學、音樂社會學、美術社會學、電影社會學、電視社會學等等分支。
研究內容
文藝社會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研究文藝從創作、傳播到感受的整個社會過程,涉及社會機制、文化背景及群體心理的各種聯繫和關係。大體包括如下幾個方面:①文藝起源、發展、積累、突變的社會文化因素;②文藝創作與社會群體生活、時代精神、民族文化以及階級意志等的關係;③文藝對
社會生活及人們行為的影響和社會作用;④文藝生產、儲存、傳遞、交流的各種社會機制及不同
社會群體,如讀者群、觀眾群對文藝創作的影響;⑤文藝家群體的職業特點及
職業道德等問題;⑥文藝政策問題及文藝的社會學批評問題,等等。
主要理論
文藝社會學在產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各種不同的理論和方法。就其對文藝的本質及社會作用的看法,主要有:
進化論
代表人物有法國的丹納、德國的舍雷爾等。認為文藝的產生、發展是一種不斷進化的自然史過程,主要是由種族性格、地理環境等決定的。他們注重種族、遺傳等生物學因素,在研究中存在著簡單的生物類比的傾向。
功能論
持這種觀點的主要是一些
功能學派的文化人類學家,如英國的B.K.馬林諾夫斯基、A.R.拉德克利夫-布朗,法國的C.列維-史特勞斯等人,以及美國實用主義者J.杜威、法國發生學結構主義者L.哥爾德曼等。他們認為文藝是確立和維護
社會制度和
社會規範的一種價值工具,主張把文藝放到整個社會體系中去研究、分析它與社會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及社會功能。
心理學
見於19世紀一些文化人類學家研究原始民族文化心理的著作。20世紀初,英國和美國的心理分析學派、神話儀式學派,40年代以後的現象學派、符號互動學派繼承和發展了這種理論觀點。心理分析學派用“性潛意識”、“種族潛意識”、“原始情緒”等解釋文藝的起源,用“精神分裂”、“心理創傷”等解釋作家、藝術家的文藝創作。現象學派用文藝現象還原的方法解釋文藝的本質,符號互動學派把文藝看成是象徵符號,研究文藝在個人、群體互動中的地位和作用。
表現存在
表現主義產生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藝術家們出於對戰爭的厭惡,試圖以藝術表現人道主義或人類之愛。存在主義盛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它認為“自我”是宇宙的中心和社會的真實存在,文藝創作是自我意識的表現。現代法國哲學家、作家和評論家 J.-P.薩特認為,自我對世界而言才是本質的,文藝創作的動機就是要在作品中找到自我。除上述理論觀點外,還有傳統論和反文化論的觀點,前者如30年代的新批評派,40年代的歷史學派;後者如20年代的蘇聯“無產階級文化派”,40~60年代的
法蘭克福學派等。19世紀以來,馬克思主義的文藝社會學也形成、發展起來,產生了法國的P.拉法格、德國的F.梅林、俄國的Γ.Β.普列漢諾夫等一大批文藝社會學家,他們從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出發,研究了文藝的起源及社會功能。
其他相關
文藝社會學作為社會學與文藝學的一門交叉學科,與文藝學、文藝批評、文藝史、美學等有著密切的關係,但它們的研究對象各有不同。文藝學主要研究文藝創作本身的特殊規律;文藝批評主要研究作家與作品;文藝史主要研究文藝產生、發展、繁榮、衰落的一般規律;美學則主要研究美的產生、根源、形態及審美意識活動等;文藝社會學研究文藝從生產(如創作、編排、出版等) 到傳遞(如發行、演出、放映、播送、展覽等)再到感受(如閱讀、欣賞、觀看、收聽等)的社會生活環境、文化背景,以及社會群體心理的複雜過程及其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