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因
熱帶風暴是熱帶氣旋的一種,其中心附近持續風力為每小時63-87公里,即烈風程度的風力。是所有自然災害中最具破壞力的。雖然每個熱帶氣旋形成的地區,達到的強度各不相同,但是人們從大量熱帶氣旋的發生與發展的觀測資料中,歸納出了幾種熱帶氣旋形成必備的基本條件,目前大家公認的四點是:
要有一個原先存在的擾動
熱帶氣旋都是從一個原先存在的熱帶低壓擾動發展而形成的。據我國的統計,西太平洋一南海地區熱帶氣旋來源於四種初始擾動熱帶輻合帶中的擾動,占80%~85%;東風波,約占10%;中高緯長波槽中的切斷低壓,或高空冷渦,約占5%;斜壓性擾動,約占5%以下。
暖性洋面,海水溫度高於26.5℃
熱帶海洋上低層大氣的溫度和濕度,主要決定於海表面水溫(SST),SST越高,則低層大氣的氣溫越高、濕度越大,位勢不穩定越明顯。熱帶氣旋形成於SST>26°~27°C的暖洋面上,一般來說,全球熱帶海洋面上全年都滿足此條件,只有赤道東南太平洋全年SST<26.5℃,這是這裡沒有熱帶氣旋發生的主要原因。
在西北太平洋上,夏季的海溫特別高,SST>30℃的區域東西長20~25個經距,南北寬10個緯距(稱為西太平洋暖池),SST>29°C的範圍則更大,這個高海溫區和夏季ITCZ位置相接近。這種極為有利的海溫條件與大氣條件是西北太平洋熱帶氣旋最為頻繁的重要原因。
生成位置一般距離赤道5個緯距之外
地轉參數的作用有利於氣旋性渦旋的生成。在不考慮摩擦作用並忽略傾斜項的等壓面坐標系中的渦度方程如下:
該式表明,對給定的輻合值,渦度隨時間的變化正比於絕對渦度的大小。在赤道上f=0,如果擾動的相對渦度也為零(ζ=0),則無論輻合有多大,擾動的渦度也不會增加。在離開赤道一定緯度的地區f≠0,輻合能引起渦度的增大,並且對相同的輻合,離開赤道越遠渦度的產生率越高。
因此,熱帶氣旋都生成於距赤道5個緯距以外的熱帶海洋上,只有西北太平洋有個別熱帶氣旋形成於3°N附近。但在赤道附近3個緯距以內從未發現有熱帶氣旋形成。
整個對流層風的垂直切變要小
對流層風速垂直切變的大小,決定著一個初始熱帶擾動中分敵的對流釋放的潛熱,能否集中在一個有限的空間之內。如果垂直切變小,上下層空氣相對運動很小,則凝結釋放的潛熱始終加熱一個有限範圍內的同一些氣柱,而使之很快增暖形成暖中心結構,初始擾動能迅速發展形成熱帶氣旋。反之,如果上下切變大,潛熱將被很快輸送出擾動區的上空,不能形成暖性結構,也不可能形成熱帶氣旋。
需要強調的是這些條件僅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在熱帶洋面上,滿足以上條件的時間和海域很多,相比較而言,熱帶氣旋發生得較少。根據這些條件來預報熱帶氣旋的發生,是很難成功的。
命名
颱風編號是標記和識別颱風的方法之一。我國從1959年起開始對每年發生或進入赤道以北、140度經線以西的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近中心最大風力大於或等於8級的熱帶氣旋(熱帶風暴及以上強度)每年按其出現的先後順序進行編號。70年代後期以來,編號範圍擴大為東經150度以西。目前編號範圍擴大為東經180度以西。為了避免名稱混亂,便於各國人民防台抗災,加強國際區域合作,現在國際上統一的颱風命名法是由颱風周邊國家和地區共同事先制定的一個命名表,然後按順序年復一年地循環重複使用。凡是活躍在西北太平洋地區的颱風,一律使用由世界氣象組織所屬的亞太地區的14個國家(地區)共同認可,具有亞太區域特色的一套新名稱。命名表共有140個名字,分別由高棉、中國、朝鮮、中國香港、日本、寮國、澳門、馬來西亞、密克羅尼西亞、菲律賓、韓國、泰國、美國以及越南14個成員國和地區提供,每個國家和地區提出10個名字。除了香港、澳門各有10個外,中國提出的10個是:龍王(後被“海葵”替代)、悟空、玉兔、海燕、風神、海神、杜鵑、電母、海馬和海棠。
目前所使用的颱風的名稱很少有災難的含義,大多具有文雅、和平之意,如茉莉、玫瑰、珍珠、蓮花、彩雲等,似乎與颱風災害不大協調。其實,颱風不僅帶來狂風驟雨,有時也會造福人類。高溫酷暑季節,颱風的光臨可解除乾旱和酷熱,而且能夠帶來豐沛的淡水,還能將江海底的營養物質翻上來。不過,颱風委員會另有規定,如果某個颱風確實犯下滔天大罪,可以把這個“惡魔永遠釘在災難史的恥辱架上,將其從命名表中刪去,並將以之永遠命名給該颱風,其他颱風不再使用這個名字。這樣,就必須要補充一個新名字加入命名表。
預防措施
1.注意收聽有關天氣預報,做好預防準備工作。
2.房屋需要加固的部位及時加固,關好門窗。
3.準備好食品、飲用水、照明燈具、雨具及必需的藥品,預防不測。
4.疏通泄水、排水設施,保持通暢。
5.熱帶風暴到來時,要儘可能呆在室內,減少外出。
6.遇有大風雷電時,要謹慎使用電器,嚴防觸電。
7.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在出現洪水泛濫、山體滑坡等危及住房安全的情況時,要及時轉移。
8.風暴過後,要注意衛生防疫,減少疾病傳播。
等級標準
概述
| 根據 中國氣象局“關於實施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 19201-2006 的通知, 熱帶氣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風速劃分為六個等級: |
名稱
| 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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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51.0 米/秒,也即16級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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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41.5-50.9 米/秒,也即14-15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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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32.7-41.4 米/秒,也即12-13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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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24.5-32.6 米/秒,也即風力10-11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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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帶風暴(TS)
| 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17.2-24.4 米/秒,也即風力8-9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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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10.8-17.1 米/秒,也即風力為6-7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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