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THC中國“戰火”之爭的導火索,是在2001年12月,TSA、WTSA、IADA、FEFC、AWRA、AADA等航運公會組織宣布:決定從2002年1月15日起向貨主收取THC,收費標準為RMB370/560 PER20/40已在廣東、廣西、海南、雲南現行收取的始發地接貨費(ORC)改名為THC,其原收費標準(20尺貨櫃141美元,40尺貨櫃269美元)不變。即是海運費不變的情況下,加收高額的THC費用, THC問題隨即引發了船貨雙方激烈的爭端與衝突。
在中國貨主和許多行業協會的抵制和反對下,船公司並沒有收斂多少,反而變本加厲。韓進海運(深圳)自2011年11月1日已開始提高在中國的碼頭處理費(THC):每標準貨櫃500元人民幣(約73.31美元),40英尺貨櫃收800元人民幣(約117.30美元)。此外,廣東地區的進出口公司也陸續收到東方海外(OOCL)等班輪公司關於從11月份起提高碼頭作業費的通知
THC按起運港和目的港不同可劃分為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起運港碼頭操作費)和DTHC(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目的港碼頭操作費)兩種。出口到美國的貨物沒有DTHC。
2010 1月1號開始,船公司會進一步增加THC 的收費,部分船公司收費已經發出通知,例如COSCO
中遠集運通知,從2011年1月10日起,寧波至亞太各航線的THC調整為:
GP Cntrs:
RMB750 per 20’ RMB1100per 40’/40’HQ
DG:
RMB650 per 20’
RMB1060 per 40’/40’HQ
亞太航線包括:中東、印巴、
紅海、澳洲、紐西蘭、
南非、南美、東南亞。韓國、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