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碩士(MUP)

城市規劃碩士

MUP一般指本詞條

為適應我國快速城市化進程對於城市規劃專業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市規劃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城市規劃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城市規劃人才培養質量,特設定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截止2019年6月,全國共有城市規劃碩士招生院校28所。其中,985工程大學有14所: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除上述14所院校外,另有211工程大學3所:北京工業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北大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規劃碩士
  • 外文名:Master of Urban Planning
  • 簡稱:MUP
  • 學位類別:專業碩士
  • 特點:突出城市規劃實踐導向
簡介,人才培養,培養目標,培養過程,課程設定,師資結構,論文要求,學位授予,報考條件,發展前景,招生考試,考試科目,招生單位,

簡介

為適應我國快速城市化進程對於城市規劃專業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市規劃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城市規劃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城市規劃人才培養質量,特設定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Urban Planning”,簡稱MUP。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特點在於突出城市規劃實踐導向,課程設定充分反映城市規劃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加強實踐教學,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在教學方法上,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採用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一般為2.5年),採用課程學習、專業實習和學位論文並重的培養方式。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採用導師組集體培養和導師負責相結合的指導方式,導師組中會吸收城市規劃實務部門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參加。

人才培養

培養目標

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科學發展”的專業價值觀,掌握城市規劃與設計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熟悉相關學科的理論和知識,能夠勝任城市規劃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領域實務工作的高層次、套用型城市規劃專門人才。

培養過程

城市規劃碩士的培養過程須突出城市規劃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於半年。學位培養計畫包括三個主要環節:
  1. 專業課程學習1-1.5年,各課程重視和加強與城市規劃實踐的關聯性,培養學生的城市規劃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的實務能力;
  2. 專業實習0.5-1年,確保每位學生都能夠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進行至少為期六個月的專業實習,並由相關單位出具專業實習證明;
  3. 學位論文工作0.5-1年,學位論文應當面向城市規劃實踐中的案例研究,或與較為重要規劃設計項目相結合,著重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學位論文由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評閱,其中必須有一位來自校外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位論文的答辯委員會由至少三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位來自校外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課程設定

城市規劃碩士的課程設定要充分反映城市規劃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

師資結構

城市規劃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城市規劃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

論文要求

學位論文須與城市規劃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城市規劃及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城市規劃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類型可以是理論研究、調研報告、案例分析、畢業設計等。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城市規劃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學位授予

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城市規劃專業實習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的《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學位[2015]18號)》,自2016年1月1日起,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印製,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

報考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 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發展前景

城市規劃碩士研究生的主要用人單位是城市規劃設計機構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

招生考試

考試科目

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需參加碩士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擇優錄取。考試科目為:
城市規劃碩士考試科目
序號科目考試類型備註
1
政治理論
全國統考
2
英語一
全國統考
3
城市規劃基礎
招生院校組織命題和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城市規劃原理、中外城市建設史、區域發展與規劃、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等。以簡答題、論述題為主要題型,考卷滿分為150分。
4
“城市規劃設計”或“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招生院校組織命題和考試
其中未被選擇為初試的科目則作為複試階段的考試內容。(1) “城市規劃設計”考試內容:以快題設計形式完成城市局部地區(用地範圍一般為20-30公頃)的詳細規劃或城市設計。考試時間為三小時,考卷滿分為150分。(2)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考試內容,根據招生院校的專業特色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要求,在以下三種類型中選擇一種類型組織考試,考試科目名稱與具體內容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簡章時確定,但應符合以下類型劃分中的相關科目要求:類型一:以建築學和城市設計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類型二:以城市道路與交通規劃和城市工程系統規劃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類型三:以城市經濟學、城市社會學、城市地理學、城市環境生態學等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參考資料

招生單位

截止2019年6月,全國共有城市規劃碩士招生院校28所。其中,985工程大學有14所: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除上述14所院校外,另有211工程大學3所:北京工業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北大學。
城市規劃碩士招生院校
序號招生單位所在地院校特性研究生院自劃線院校博士點
1
北京市
985,211
2
 211
3
4
天津市
985,211
5
遼寧省
985,211
6
7
黑龍江省
985,211
8
上海市
985,211
9
江蘇省
985,211
10
985,211
11
12
13
浙江省
985,211
14
安徽省
15
江西省
16
山東省
17
湖北省
985,211
18
985,211
19
湖南省
985,211
20
985,211
21
廣東省
985,211
22
23
重慶市
985,211
24
四川省
 211
25
雲南省
26
陝西省
 211
27
28
甘肅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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