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L

APOL

"APOL" Asian Pacific Organization for Lateritic-Nickel Ore(亞洲與太平洋地區紅土鎳礦合作組織)是紅土鎳礦礦山、冶煉及其相關行業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成員來自亞太地區的中國、菲律賓、印尼、日本、韓國、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等,包括礦山主、冶煉企業、檢驗機構、貿易商、船代貨代、海洋運輸公司、礦山機械公司等行業骨幹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洲與紅太平洋地區紅土鎳礦合作組織
  • 外文名:APOL
  • 所屬類型:非盈利性社團
  • 成員分布:亞太地區
職能,機構發展,宗旨,章程,成員,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秘書長,

職能


"APOL" Asian Pacific Organization for Lateritic-Nickel Ore(亞洲與太平洋地區紅土鎳礦合作組織)是紅土鎳礦礦山、冶煉及其相關行業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成員來自亞太地區的中國、菲律賓、印尼、日本、韓國、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等,包括礦山主、冶煉企業、檢驗機構、貿易商、船代貨代、海洋運輸公司、礦山機械公司等行業骨幹企業。目的是通過APOL各方面成員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共同組建一個國際性的行業組織。這既是APOL成員的共同願望,也是行業發展的必然需求。
APOL

機構發展

所有成員都高度認同APOL的理念和發展目標並積極承擔各種義務,表示將盡最大努力把APOL建設成一個世界一流的社團組織,使之成為行業內供需銜接的橋樑,產業鏈企業合資合作的紐帶,技術交流與溝通的平台。並通過APOL官方網站這一視窗,把行業的信息和全方位的服務提供給所有會員。

宗旨

APOL的宗旨是:集中所有成員的智慧,貫徹規範行業、減少糾紛、建立互信、合作共贏的理念,建立公正、合理、公平的行業標準,在香港的法律範圍內,為行業組織內的各國成員提供無償的服務。

章程

亞洲與太平洋地區紅土鎳礦合作組織(APOL)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
亞洲與太平洋地區紅土鎳礦合作組織(亞太紅土鎳礦合作組織)
第二條
社團性質
本社團是為行業組織內的所有成員提供服務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經香港社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社會社團法人資格。
發起單位:本社團經朝陽昊天有色金屬有限公司、香港大陸礦業股份公司、萬寶礦產有限公司、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驗有限公司、SGS-CSTC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印尼哈利達礦業集團、菲律賓SR礦業集團公司、淮北鑫源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紅河恆昊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陝西金剛五礦資源有限公司發起。
第四條
社團宗旨
非贏利性的國際性行業組織,集中所有成員的智慧,貫徹規範行業、減少糾紛、建立互信、合作共贏的理念,建立公正、合理、公平的行業標準,在香港的法律範圍內,為行業組織內的各國成員提供無償的服務。
第五條
社團地址
本社團註冊地域為香港,法定住所地址為:
Unit 2507,25/F.,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No.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第二章 任務、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社團的工作任務
由各國的礦山主和生產廠家發起,吸收專業檢驗機構和中間經營商的共同參與,共同組建一個國際性的行業組織,建立“公正、公平且便於執行”的行業標準。
第七條
活動原則
(一)本社團按照核准的章程開展活動,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本社團開展各項活動,誠實守法,不損害任何國家、單位和個人的利益;
(三)本社團不從事任何政治、宗教和商業營利性經營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社團實行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
第九條
本社團由礦山主、生產廠家、專業檢驗機構和中間經營商四個方面成員組成。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司、社會社團或個人;
承認本社團的章程;
填寫申請表,經理事會討論審查通過成為正式會員。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有參加本社團活動的權利;
有優先獲得本社團服務的權利;
有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執行本社團的章程和決議;
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完成本社團交辦的工作;
按規定時限和標準交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
會員一年內不履行義務,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行為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會員大會和理事會
第十五條 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和罷免理事;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和終止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的決議須經半數以上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理執行代表大會的職責。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本社團的執行機構,理事會根據社團章程制定本社團工作計畫。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和常務理事若干人,由理事單位委派(要求是單位副總裁以上職務),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召開會員大會;並向其作出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搆和代表機構的設立和撤銷,並依法向香港社團註冊官報告登記;
(五)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六)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理事長負責組織召開理事會議和對外交流事宜。理事中選出負責財務、會務、標準制定、宣傳等事務的負責人組成理事會辦公室。理事會辦公室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條 本社團可以聘請世界各地的專家、政府官員和有重大貢獻的人士擔任名譽會長或名譽顧問等。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會費;
捐贈和政府資助;
(三)利息等增值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incremental value
第二十二條 經費套用於理事會辦公室租賃、會議場地租借費用、會務開支、管理費、辦公設備及用品購買、職員薪資、聯絡交流經費等。本社團依法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登出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社團經社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經香港社團註冊官備案後生效,修改時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香港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相悖,應以香港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將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APOL第一屆理事大會通過

成員

理事長單位

朝陽天馬企業(集團)有限公司------------Chaoyang Tianma Enterprise Group Co.,Ltd.

副理事長單位

上海有色網-----SHANGHAI METALS MARKET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驗有限公司------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 Group Inspection Co. Ltd.
江蘇名鑄國際貿易有限公司-------------Jiangsu Mingzhu Intemational Trade Co.,Ltd.
印尼哈利達集團公司----------------------Harita Group Co. Ltd.
陝西金剛五礦資源有限公司-------------Shanxi Energy Metals & Minerals Resources Co. Ltd.
瑞士通標標準技術有限公司-------------Société Générale de Surveillance S.A.
青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Tsingshan Holding Group Co., Ltd.
歐恩基船務有限公司-------------------O&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
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C&D Inc.
日照港(集團)嵐山港務有限公司----Rizhao port(group) Ianshan harbour co,.ltd.
萬邦航運有限公司------------------------IMC SHIPPING LIMITED
霑化縣煒燁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ZHANHUA WEIYE NEW ENERGY SOURCES GROUP CO.,LTD
比利礦業有限公司------------------PT.BILLY INDONESIA
鑫盛礦業有限公司-----------------NICKEL ASIA CORP
佳力士礦產公司--------------------Carrascal Nickel Corporati
寧波太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NingBo TiYi Import & Export trade Co.,

秘書長

吳桂林先生----------------朝陽天馬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Dr. Guilin Wu-------------President of Chaoyang Tianma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