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797年
- 又稱:唐德宗神武聖文皇帝貞元十三年
- 乾支紀年:丁丑牛年
- 歷史大事:吐蕃遣使求和親
中國紀年唐德宗神武聖文皇帝貞元十三年,,歷史大事,史料記載,
中國紀年唐德宗神武聖文皇帝貞元十三年,
797年,乾支紀年為丁丑牛年。
歷史大事
吐蕃遣使求和親
貞元十三年(七九七)正月十五日,吐蕃遣使請和親,德宗因吐蕃數負約,不許。
楊朝晟築方渠、合道、木波三城
貞元十二年(七九六)五月,以邠寧都虞侯楊朝晟為節度使,十三年正月,德宗因方渠、合道、木波(皆今甘肅環縣)皆扼吐蕃要路,欲築三城,即遣使問邠寧節度使楊朝晟須要多少兵。朝晟說:“邠寧本鎮兵足夠,不煩他道之兵。”德宗又遣使問朝晟:“貞元九年築鹽州城(今陝西定邊)時,用兵七萬,才能築成。現在三城距吐蕃更近,兵當增多,而你為何不須增兵?”朝晟說:“築鹽州城時用兵七萬,吐蕃皆知之。現在發本鎮兵築城,不過十日可至塞下,出其不意而築城,吐蕃必定認為我們兵不少於七萬,其眾未集必不敢輕意來犯。不過一月,就可築畢,然後留兵戍之,吐蕃大兵雖至,已無所作為。如果大集諸道兵,一個月以後才能集至塞下,吐蕃大兵也將趕到,與我們爭戰,勝負尚且難知,哪有時間築城!”德宗從之。貞元十三年(七九七)二月,朝晟分軍為三隊,各築一城。三月,三城皆成。四月五日,楊朝晟帥軍還,至馬嶺(今甘肅環縣南),吐蕃才出兵追擊,相持數日而去。朝晟又築馬嶺城而還,開地三百餘里,皆在朝晟平時計畫之中。
姚南仲為義成節度使
貞元十三年(七九七)四月十五日,義成(今河南滑縣)節度使李復卒。四月二十五日,以陝虢(今河南陝縣、靈寶)觀察使姚南仲為義成節度使。監軍薛盈珍正開大會,聽說以南仲為節度使,對眾說:“姚大夫是書生,不是將才。”判官盧坦私謂人曰:“姚大夫外雖柔而內甚剛,監軍侵之,必下受。軍、府之禍自此始矣。”遂潛去。不久盈珍與南仲有隙,南仲幕府中人多以罪貶,有的被害死。
吐蕃贊普卒
貞元十三年(七九七)四月,吐蕃贊普乞立贊卒,子足之煎立。
貞元十三年(七九七)十二月,徐州節度使張建封入朝。先前,宮中買市間物,令官吏主之,按價給錢。近年以宦官為使,被稱為“宮市”,使人於市中左右望,白取其物,謂之“白望”。或用百錢買市人千錢之物,名為宮市,實則是搶奪。由是商賈有好貨,皆深藏之。每敕使出買物,長安東西市中,沽漿買餅者亦皆閉門歇業。諫官御史雖數諫,德宗疑之。建封入朝,具奏宮市之弊,德宗以問戶部侍郎判度支蘇弁,弁希宦者意,對曰:“京師游手萬家,無土著生業,仰宮市以為生。”德宗信之,故凡言罷宮市者,皆不聽。明年八月,京兆尹吳湊又屢言宮市之弊,宦者謂湊所言皆右金吾都知趙洽、田秀岩之謀,於是二人坐流天德軍。
史料記載
德宗神武聖文皇帝十貞元十三年(丁丑,公元七九七年)
春,正月,壬寅,吐蕃遣使請和親,上以吐蕃數負約,不許。
上以方渠、合道、木波皆吐蕃要路,欲城之,使問邠寧節度使楊朝晟:“須幾何兵?”對曰:“邠寧兵足以城之,不煩他道。”上復使問之曰:“曏城鹽州,用兵七萬,僅能集事。今三城尤逼虜境,兵當倍之,事更相反,何也?”對曰:“城鹽州之眾,虜皆知之。今發本鎮兵,不旬日至塞下,出其不意而城之。虜謂吾眾亦不減七萬,其眾未集,不敢輕來犯我。不過三旬,吾城已畢,留兵戍之,虜雖至,無能為也。城旁草盡,不能久留,虜退則運芻糧以實之,此萬全之策也。若大集諸道兵,逾月始至,虜亦集眾而來,與我爭戰。勝負未可知,何暇築城哉!”上從之。二月,朝晟分軍為三,各築一城。軍吏曰:“方渠無井,不可屯軍。”判官孟子周曰:“方渠承平之時,居人成市,無井何以聚人乎!”命浚眢井,果得甘泉。三月,三城成。夏,四月,庚申,楊朝晟軍還至馬嶺,吐蕃始出兵追之,相拒數月而去。朝晟遂城馬嶺而還,開地三百里,皆如其素。
庚午,義成節度使李復薨。庚辰,以陝虢觀察使姚南仲為義成節度使。監軍薛盈珍方大會,聞之,言曰:“姚大夫書生,豈將才也!”判官盧坦私謂人曰:“姚大夫外雖柔,中甚剛,監之侵之,必不受。軍府之禍,自此始矣,吾恐為所留。”遂自他道潛去。南仲果以牒請之,不遇,得免。既而盈珍與南仲有隙,幕府多以罪貶,有死者。
吐蕃贊普乞立贊卒,子足之煎立。
六月,壬午,韋皋奏吐蕃入寇,巂州刺史曹高仕破之於台登城下。
光祿少卿同正張茂宗,茂昭之弟也,許尚義章公主;未成婚,茂宗母卒,遺表請終嘉禮,上許之。秋,八月,癸酉,起復茂宗左衛將軍同正。左拾遣義興蔣乂上疏諫,以為:“兵革之急,古有墨衰從事者,未聞附馬起復尚主也。”上遣中使諭之,不止,乃特召對於延英,謂曰:“人間多借吉成婚者,卿何執此之堅?”對曰:“婚姻、喪紀,人之大倫,吉凶不可瀆也。委巷之家,不知禮教,其女孤貧無恃,或有借吉從人,未聞男子借吉娶婦者也。”太常博士韋彤、裴堪復上疏諫。上不悅,命趣下嫁之期,辛巳,成婚。
九月,己丑,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盧邁以疾罷為太子賓客。
冬,十月,淮西節度使吳少誠擅開刀溝入汝,上遣中使諭止之,不從。命兵部郎中盧群往詰之,少誠曰:“開此水,大利於人。”群曰:“君令臣行,雖利,人臣敢專乎!公承天子之令而不從,何以使下吏從公之令乎!”少誠遽為之罷役。
十二月,徐州節度使張建封入朝。先是,宮中市外間物,令官吏主之,隨給其直。比歲以宦者為使,謂之宮市,抑買人物,稍不如本估。其後不復行文書,置白望數百人於兩市及要鬧坊曲,閱人所賣物,但稱宮市,則斂手付與,真偽不復可辯,無敢問所從來及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直百錢物買人直數千物,多以紅紫染故衣、敗繒,尺寸裂而給之,仍索進奉門戶及腳價錢。人將物詣市,至有空手而歸者,名為宮市,其實奪之。商賈有良貨,皆深匿之。每敕使出,雖沽漿、賣餅者皆撤業閉門。嘗有農夫以驢負柴,宦者稱宮市取之,與絹數尺,又就索門戶,仍邀驢送柴至內。農夫啼泣,以所得絹與之,不肯受,曰:“須得爾驢。”農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後食。今以柴與汝,不取直而歸,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毆宦者。街吏擒以聞,詔黜宦者,賜農夫絹十匹。然宮市亦不為之改,諫官御史數奏疏諫,不聽。建封入朝,具奏之,上頗嘉納,以問戶部侍郎判度支蘇弁,弁希宦者意,對曰:“京師游手萬家,無土著生業,仰宮市取給。”上信之,故凡言宮市者皆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