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訴騰訊壟斷案

360訴騰訊壟斷案

2012年4月,360公司在廣東對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提起反壟斷訴訟。

2013年3月28日廣東省高院一審判定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駁回了原告360的全部訴訟請求。360公司提起抗訴。

2013年11月26日,上午九時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本案還未宣判,2014年2月24日宣判的是騰訊訴360不正當競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60訴騰訊壟斷案
  • 源於:2010年的“3Q大戰”
  • 一審時間:2013年3月
  • 一審判決結果:奇虎360敗訴
案件背景,案件簡介,起訴,審判,一審,二審,最高法院審判,四大核心問題,各界看法,專家看法,網民投票,360公開信,

案件背景

360訴騰訊壟斷案最初源於2010年的“3Q大戰”。360方面稱,起因是騰訊公司模仿360安全衛士推出“QQ醫生”(後改名為QQ電腦管家)。在2010年2月12日,也就是當年的除夕之夜,騰訊以其QQ升級時默認捆綁的方式,全面推廣“QQ醫生”這款產品,打響了“3Q大戰”的第一槍。
隨後,360公司則推出了一款名為“360扣扣保鏢”的安全工具。360稱該工具全面保護QQ用戶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戶隱私檔案、防止木馬盜取QQ以及給QQ加速,過濾廣告等功能。
騰訊公司對此反應強烈,2010年11月3日晚6點發布《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宣布在裝有360軟體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體,用戶必須卸載360軟體才可登入QQ,強迫用戶“二選一”,導致大量用戶被迫刪除了360的軟體,兩公司強烈對抗。
在工信部的調停下,騰訊公司恢復兼容360軟體,兩公司分別向用戶致歉。隨後兩家的戰場由電腦變為法律,騰訊公司首先在註冊地廣東起訴360不正當競爭
騰訊公司認為,奇虎360向用戶提供“360扣扣保鏢”利用虛假宣傳手段,誤導和欺騙用戶,誣衊原告和原告的產品“窺視”用戶的隱私,給騰訊聲譽造成極大損害。

案件簡介

該案2013年3月在廣東省高級法院一審,一審判決奇虎360敗訴,奇虎360隨後提出抗訴。該案是迄今為止,我國網際網路領域訴訟標的額最大的壟斷案件,被稱為是中國“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

起訴

2012年4月14日,360公司也在廣東對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提起反壟斷訴訟。360公司認為,騰訊長期以來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使用模仿、捆綁、交叉補貼等方式強行推廣自己的產品,尤其是在2010年11月3日騰訊為打壓360安全產品,強迫用戶“二選一”的行為,是壟斷法中典型限制交易行為,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審判

一審

一審判決
勝訴方騰訊公司的律師右一露出笑容勝訴方騰訊公司的律師右一露出笑容
廣東高院2013年3月28日判定,即時通訊與微博、社交網路等構成強競爭和替代關係,而且是全球性市場,充分競爭,360對市場的定義過於狹窄。騰訊並未處絕對主導地位,而且也未加以濫用,因而不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情況。不支持原告360的全部訴訟請求。
360公司抗訴
360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最高院決定於2013年11月26日上午九時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二審

2013年11月26日上午9:00,奇虎360抗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在聽取雙方抗訴和答辯意見後,將360和騰訊的爭議歸納為五個方面,總計22個具體問題。
北京律協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魏士廩律師表示,“本案的相關產品市場是綜合性即時通訊服務還是單一即時通訊服務?相關地域市場應界定為中國大陸地區還是全球市場?假定壟斷者測試方法是否適用?……這些才是真正核心的問題。回答清楚了這22個問題,案子就判出來了,也更具有指導性意義。”

最高法院審判

據媒體報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該院第一法庭公開宣判抗訴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與被抗訴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法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四大核心問題

第一大核心問題
最高院如何界定網際網路公司的相關地域市場。在之前廣東高院的一審中,認為騰訊QQ的相關地域市場為全球市場,在全球市場中看,騰訊QQ並不具備市場壟斷地位。這一認定方法引發了司法界和網際網路業界的廣泛爭議。
第二大核心問題
如何界定相關商品市場。之前廣東高院界定綜合性即時通訊與文字、音頻以及視頻等單一的即時通訊之間屬於同一相關市場的商品集合,同時將QQ與社交網站、微博服務認定為屬於同一相關市場的商品集合。這一界定方法同樣引起爭議。
第三大核心問題
騰訊在相關市場上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360一方主張,無論採用何種市場定義,騰訊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均超過二分之一,應當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最高院是否會採納值得關注。
第四大核心問題
騰訊強迫用戶“二選一”的行為是否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在一審中,廣東高院認定,用戶是否卸除360軟體是用戶自身固有的權利,騰訊不能代替用戶做出選擇,強迫用戶“二選一”的行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各界看法

專家看法

“這一案件不僅對於中國網際網路領域,而且對於整箇中國反壟斷領域,都具有標桿意義。”魏士廩表示。
魏士廩認為:“該案是我國《反壟斷法》開始實施以來,進入訴訟程式的規模最大最典型的案例。從網際網路的角度看,它的審判有助於促進網際網路企業在市場拓展中明確法律界限;而從反壟斷的角度看,也可以藉此觀察和理解最高法在司法審判領域適用反壟斷法的觀點和趨向。最高法的此次判決,也會影響到網際網路企業,尤其是網際網路平台企業,此後如何去確定和調整自己的行為方式和經營模式。”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要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觀察這次案件的審判,“當前,要更好發揮競爭政策的作用,《反壟斷法》的恰當執法要把握好反壟斷、充分競爭和保護創新之間的關係。”
“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構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認定充滿活力和創新的網際網路市場特徵,以及針鋒相對的專家證言,如何對雙邊市場這些世界範圍內的前沿問題進行判斷,將會對中國的反壟斷民事訴訟進程產生重大影響。”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鄧志松律師表示。
360呼籲不要讓壟斷扼殺年輕創業者的中國夢360呼籲不要讓壟斷扼殺年輕創業者的中國夢

網民投票

庭審期間,新浪微博還發起了對此次反壟斷案的用戶投票調查,對於騰訊是否涉嫌壟斷、是否濫用支配地位等問題,超過80%的網友表示支持360反壟斷。
據統計,截至2013年11月26日上午11時40分,共有23829名網友參與了投票,其中19266名網友支持360,占投票總人數的近81%;對於騰訊則有4563人表態支持。據分析,網民旗幟鮮明的投票結果,與QQ要求用戶“二選一”引發網民憤怒不無關係。

360公開信

360發布公開信表示:“表面上有活力和創新的網際網路行業,其市場集中度已經遠遠超越了金融、電信、石油、電力這些老牌的壟斷行業,不要讓巨頭壟斷扼殺年輕創業者的中國夢。”
360表示:“只有對網際網路巨頭在收購、合作、結盟方面的行為展開反壟斷調查成為常態,對巨頭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競爭手段進行遏制成為慣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才有可能形成,創新和活力才能夠不斷湧現,年輕創業者們的中國夢才有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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