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研究(法學研究生用書)》主要內容:公司法是民商法中最活躍的組成部分之一,新情況和新問題層出不窮,理論聯繫實際極其重要,但卻殊為困難。作者認為,理論聯繫實際,既不是要求公司法理論被動地跟從公司法實踐,也不是要求公司法實踐必須遵從某種學術理論,而是要求公司法理論必須保持足夠的張力,既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又能夠解決複雜的實踐問題。在多年從事的公司法教學、科研活動中,筆者接觸過許多法官、律師和企業家,接觸了不少公司法案例。作者發現,人們對公司法個案提出不同觀點,主要來源於對公司法理論的不同理解。或許可以說,如果忽視了公司法基本理論,我們將永遠沉浸於對公司糾紛的個案解決,無法實現公司法理論的升華。如果忽視了公司法基本理論,我們將不得不進行大量重複作業,這不僅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還徒增了研習公司法的困難。因此,正確闡述公司法基本理論,應該成為公司法實踐的重要內容,也應該成為解決各種具體問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