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教育督導工作要點

《2024年福建省教育督導工作要點》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印發的工作要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4年福建省教育督導工作要點
  • 印發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2024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印發《2024年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要點》。今年,福建教育重點督導任務共有13項,包括持續健全分級督政體系、加快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構建統籌協調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常態化開展“雙減”落實情況等專項督導等。

檔案全文

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督導工作的全面領導,鞏固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成果,精準開展督政、督學和評估監測各項工作,改進方式方法,持續最佳化完善,提高督導實效,著力為教育強省建設和教育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一、持續健全分級督政體系。持續健全“逐級全覆蓋、跨級重抽查、本級促協同”的教育督導體系,以教育督導推進教育責任落實。健全完善“對市督導”工作機制,最佳化提升“對市督導”質量水平。加強對市縣開展“兩項督導”“鄉鎮督導”的統籌指導,推動市縣教育督導工作落地落實。研究完善“教育強縣”督導評估機制。通過開展網路評估、社會認可度調查、實地督導核查,緊盯問題整改和責任落實,適時組織“回頭看”跟蹤督查,持續督促各級各類主體切實履行教育職責。
二、加快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貫徹落實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部署要求,督促有關責任主體加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創建力度。按照國家教育督導評估指標、程式和工作規程,精準指導各地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縣級自評、市級覆核,分批次對申報縣(市、區)開展省級督導評估,擇優推薦一批不同類型、各具特色的縣(市、區)申報國家督導認定。協同開展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相關指標的跟蹤監測,健全常態監測複查機制,確保各地義務教育均衡水平不滑坡、不倒退、有發展、有提升。
三、統籌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督導評估。指導各地按照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總體規劃,以評促建,紮實做好“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縣(市、區)”縣級自評、市級覆核,壓實市縣政府履行發展學前教育職責。按照“嚴把標準、落實規劃”的原則,分批次對申報縣(市、區)開展省級督導評估,擇優推薦一批不同類型、各具特色的縣(市、區)申請國家督導認定。選樹一批先進典型,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
四、統籌推進學校督導工作。貫徹《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的意見》及試點工作要求,統籌推進學校督導工作。指導市縣兩級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幼稚園督導評估辦法》《幼稚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適時開展抽查。
五、不斷提高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水平。持續加強中國小校幼稚園教育督導責任區建設,做好做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四個一”推進機制(舉辦責任督學示範培訓班、現場交流推進會、督學論壇、遴選典型案例),編印先進案例集,持續發揮“督學好案例”的示範引領作用,不斷提高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水平。加強責任督學隊伍管理,督促落實責任督學年度考核制度,抽查部分縣(市、區)責任督學履職情況。部署責任督學關注中國小幼稚園校園人防、物防和技防“三防”建設和食品安全,切實守護校園安全。
六、協同推進職業院校督導評估。督促職能部門圍繞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以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融匯、“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作為評估方向,將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比例、職業院校生均綜合定額或公用經費財政撥款以及《關於進一步推動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十條措施》落實情況等作為評估重點。把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情況納入市縣兩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體系。
七、協同推進高等教育督導評估。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3-2025年)》,組織對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等高校開展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指導福建技術師範學院做好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準備工作及相關高校的評估整改工作。開展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碩士學位論文抽檢。
八、著力構建統籌協調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加快構建教育督導部門“統一負責、歸口管理、多方參與”教育評估監測機制,主動作為,積極謀劃,逐步釐清教育督導機構與本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能邊界,最佳化教育評估監測項目,轉變評估監測方式方法,統籌協調各級各類教育評估監測工作,形成管理科學、運行有序、減負增效的工作格局。通過信息化手段,對教育發展狀況進行監測,向各設區市印發跟蹤監測情況通報,指導督促各地對標對表,鞏固均衡發展成果,全面加快創建與督導評估步伐。委託閩南師範大學開展相關督導評估項目的社會認可度調查。
九、紮實做實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針對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市縣查擺問題、分析原因、持續改進。組織10個樣本縣參加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8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國家督導評估申報縣參加專項質量監測,服務優質均衡發展重大政策。開展2023年國家和省級中國小教育質量監測結果解讀反饋,進一步加大監測結果的使用,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健全完善省級中國小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機制,不斷最佳化教育質量監測方式,組織近50個樣本縣參加2024年省級中國小教育質量監測,形成省市縣三級專題報告。對各地各校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狠抓問題整改和落實。
十、常態化開展“雙減”落實情況等專項督導。鞏固提升“雙減”“五項管理”“一個不低於”和“兩個只增不減”等專項督導工作成果。堅持問題導向,緊盯民眾“雙減”舉報問題核查整改落實,對投訴量大、整改進度慢的地方開展實地督辦。圍繞教育部和廳年度重點中心工作開展專項督導,建立定期會商、定向調度、跟蹤回訪、常態督導、典型示範等長效督導工作機制,注重學生身心健康,適時開展對青少年體育鍛鍊、身心素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專項督導,切實解決好人民民眾關心關注的急難愁盼教育問題。
十一、持續推進督學能力提升工程。按照“講政治、懂教育、敢擔當”的總要求,健全督學管理辦法,嚴格督學管理,充分發揮督學的作用。開展第十五屆省政府督學換屆工作。開展各類督學培訓研修工作,提升省政府督學履職能力。充分發揮責任督學紮根一線、覆蓋面大、工作深入等優勢,細化責任督學履職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督學隊伍。
十二、深化教育督導結果運用機制改革。健全完善督導通報和公開制度,規範督導反饋和督促整改制度,健全跟蹤複查和正向激勵制度,嚴肅約談和問責制度。根據近年來各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的推進情況,選取部分典型經驗宣傳推廣、正向激勵。
十三、切實加強專業支撐能力建設。將智慧化信息化作為教育督導的有力支撐,探索教育督導大數據大資源建設與套用,推進“國家教育督導信息化平台”的使用,提質升級“福建省教育督導信息管理系統”。充分發揮閩南師範大學教育督導智庫作用,推進福建師範大學、集美大學、寧德師範學院等教育督導智庫建設和培育。持續舉辦“福建教育督導論壇”,建設福建教育督導理論研究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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