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

《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針對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制定的工作要點。

2023年2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印發《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13日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 發文字號:市監計量發〔2023〕9號
通過過程,要點全文,內容解讀,

通過過程

2023年2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以市監計量發〔2023〕9號予以印發。

要點全文

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奠定基礎的重要一年。全國計量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定不移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計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統攬工作全局,緊緊圍繞深入實施《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加快實施“計量強基工程”,積極引領構建國家現代先進測量體系,完善以《計量法》為根本的計量制度,提升計量講政治、強監管、促發展、保全全的能力水平,夯實高質量發展的計量基礎。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形成推動計量改革創新發展的合力
(一)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統領推進計量改革創新發展。全國計量戰線廣大幹部職工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精神上來,堅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計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對計量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做好新時代計量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找準新征程上推動計量改革創新發展的著力點,更好發揮計量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的功能作用。
(二)推進《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貫徹落實。印發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階段性行動計畫,啟動《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有關制度性安排的政策研究工作,持續加強對《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貫徹執行的督促調度和宣傳引導。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推動《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在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落細落地落實。
(三)推動我國計量發展更加開放、更聚合力。以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為主線,進一步發揮好全國計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計量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的作用,適時組織召開全國計量工作會議,加強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計量合作,加快提升我國計量整體實力。
(四)做好計量一體化發展相關工作。進一步加強軍地合作,協力做好計量一體化發展有關規劃、工程等重點工作任務的細化落實工作,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不斷提升計量支撐國防現代化建設能力。
(五)加強計量文化建設和科普宣傳工作,增強全社會計量意識。適時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督促指導首批全國計量文化和科普資源創新基地更好發揮在計量大眾化通俗化宣傳中的作用。推動成立全國計量文化和科普資源創新聯盟,研究制定全國計量文化和科普資源雲建設方案,形成計量文化建設和科普宣傳合力。
(六)組織開展好2023年“世界計量日”主題活動。在湖北武漢舉辦2023年“世界計量日”中國主場活動。設計製作“世界計量日”中國版主題海報,編制“世界計量日”主題宣傳片,並公開發布。各地圍繞主題、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世界計量日”主題活動。
二、緊跟計量科技進步和時代發展要求,不斷完善計量制度性安排
(七)加強計量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積極做好計量法修訂相關工作,深化計量立法實踐,補充完善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相關計量監管制度和要求,積極做好地方性計量法規體系建設和部門、行業計量管理制度建設工作。
(八)健全我國計量單位制度。組織制定《非法定計量單位限制使用管理辦法》,持續開展計量單位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計量單位的使用和管理。深入開展計量單位制數位化基礎科學研究,加快量和單位國際標準規範的轉化套用。加強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宣傳推廣,提高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社會認知度和規範使用程度。
(九)深化計量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規範計量行政審批事項,推進計量器具型式批准、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等審批事項實施告知性承諾、自貿區試點取消等改革試點工作,不斷最佳化審批程式。深入推進江西、廣西計量標準複查考核告知承諾制改革。組織開展6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改革評估及經驗總結。推進新型量值傳遞溯源體系改革,探索開展國家計量標準制度研究。
(十)推進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製度改革。全面完成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摸底調查,從薄弱環節入手,切實提升檢定能力,築牢強制檢定之基,通過推廣多元化的檢定方式,增強對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智慧監管能力和水平。
(十一)不斷完善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圍繞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在重點領域科學規劃計量技術委員會布局。組織修訂《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管理辦法》《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章程》,加強技術委員會管理,提升計量技術規範供給能力和質量。聚焦重點領域加快制定一批國家計量技術規範。加強部門(行業)和地方計量技術規範建設管理。
(十二)加強計量數據管理制度建設。開展標準參考數據管理制度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啟動標準參考資料庫建設。徵集國家計量數據建設套用領域方向建議,在生命健康、裝備製造、食品安全、環境監測、氣候變化等領域培育建立計量數據建設套用基地,遴選推廣一批計量數據套用案例。
三、圍繞高質量發展計量需求,不斷提升計量基礎保障能力
(十三)引領推進國家現代先進測量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國家先進測量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規定,推動國家先進測量實驗室建設。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先進測量能力調研,梳理測量需求和重點。
(十四)實施國家計量基準強基工程。開展“量子度量衡”政策研究,推動國家計量基準與原創性、引領性基礎研究融通發展,增強國家計量基準自主可控能力。新建一批高準確性國家計量基準,實施一批國家計量基準技術改造,不斷提升國家計量基準能力水平。研究制定國家計量基準評審規範,提升計量基準管理效能。
(十五)實施計量標準能力提升工程。持續推動全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升級換代,在先進制造、安全生產、公平貿易、環境監測等領域新建一批計量標準。加強地方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保障國家量值傳遞溯源體系的完整和有效運行。
(十六)實施標準物質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標準物質技術攻關,加快生命科學、生物技術、材料科學、環境監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然資源、刑事司法等重點領域的新型標準物質研製和套用。組織修訂《標準物質管理辦法》,制定標準物質定級鑑定規範,最佳化完善標準物質審評工作流程。
(十七)積極推動計量技術機構改革創新發展。出台基層計量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指南,實施計量技術機構能力提升工程,推動解決計量技術機構有關財政保障政策問題。支持有條件的機構開展計量基礎和前沿、通用科學技術研究,爭創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發動和組織全國各級各類計量技術機構積極對接地方、部門和行業計量需求,充分發揮各自專長,做好全方位、全鏈條的計量保障服務。
(十八)加強計量人才培養。落實中央有關人才規劃,加強計量人才專題調研,研究制定計量人才培養支持方案,加大計量科技人才、計量管理人才、計量套用人才的培養力度。充分利用計量技術機構、企業、高等院校等優質資源,建立國家計量人才公共實訓基地,推動地方開展計量專業技術技能競賽。
(十九)加強註冊計量師隊伍建設。組織做好全國註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相關工作,加強註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風險防控,規範註冊計量師從業行為,不斷擴大註冊計量師人員規模。鼓勵計量技術機構創新崗位設定,建立首席計量師、首席工程師、首席研究員等聘任制度。
四、聚焦民生急需,全面履行計量監督管理職能
(二十)認真落實“兩個責任”。依法認真落實計量屬地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計量合法合規主體責任。協助地方政府依法加強計量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地方基本計量量值傳遞和法制監管需要。督促指導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嚴格遵守《計量法》等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依規經營。
(二十一)聚焦“三個監管”推動計量監管工作改革創新。堅持人民至上,鼓勵和支持地方以法治為根本、以信用為基礎、以智慧為手段,積極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加強計量監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舉措,保障計量監管落到實處、產生實效。
(二十二)持續強化民生計量工作。緊盯集貿市場、加油站等民生重點領域,加大重點民生計量器具的計量監管力度。加大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專項檢查範圍,嚴厲打擊缺斤短兩、計量作弊等行為,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二十三)不斷加強計量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國家計量基準、計量標準監督檢查,持續推進標準物質量值核查和現場檢查。部署實施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檢查,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
(二十四)積極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落實誠信計量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在全國徵集誠信計量典型案例,樹立誠信計量品牌,營造誠信計量良好氛圍,充分發揮誠信核心價值觀的作用,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
(二十五)大力實施計量比對。推動修訂出台《計量比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一批國家計量比對、大區計量比對和地方計量比對,向社會公開一批計量比對結果。結合計量比對工作,探索開展中國校準測量能力承認制度研究。
五、緊跟國家重大戰略,更好發揮計量服務保障作用
(二十六)加強產業計量測試體系建設。圍繞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計量需求,持續做好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批准籌建和驗收工作,鼓勵和支持地方加強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加強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規範管理,推動建立國家產業計量成果庫,加大對產業計量測試技術、裝備和方法的成果共享。
(二十七)積極推進計量服務區域協調發展。聚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對接區域發展計量需求,積極發揮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和相關地區市場監管部門作用,探索推進計量區域中心建設,建立健全區域協調發展計量支撐體系。推動出台《關於全面深化長三角計量一體化發展的意見》,研究制定《關於京津冀計量協同發展的意見》。繼續做好計量援藏援疆援青工作。
(二十八)不斷深化企業計量工作。常態化開展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活動,強化對中小微企業及欠發達地區企業計量服務供給。實施中小企業計量夥伴計畫,為中小企業提供一攬子的計量支持。推動建立企業計量能力自我聲明制度,搭建企業計量能力交流與技術服務共享平台。推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配合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監督檢查。
(二十九)穩步促進儀器儀表產業質量提升。在部分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儀器儀表計量調查研究,研究制定計量推動儀器儀表質量提升的若干措施。推動地方開展儀器儀表產業集聚區、儀器儀表測試評價等試點。
(三十)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計量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針對重點行業領域開展碳計量現狀及問題調查研究,明確碳計量工作重點和方向。研究制定碳計量相關技術規範,強化重點排放單位碳計量要求,組織部分地方開展重點排放單位碳計量審查試點。推動國家碳計量中心建設,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要求。
(三十一)持續開展能源計量工作。進一步發揮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作用,開展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階段性評價,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組織地方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和能效、水效計量監督檢查。
(三十二)加強計量領域多雙邊計量合作。深入參與國際和區域計量組織活動,積極承擔國際組織管理職務和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充分利用瀾湄、金磚、上合等合作機制,在健康、綠色、民生等重點領域,加強“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計量合作,推進計量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組織開展“一帶一路”計量合作優秀案例徵集活動,編制《“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制度彙編》。
(三十三)推進計量國際互認。加快實施國際法制計量組織證書互認制度,不斷擴大互認範圍,增加OIML證書指定實驗室。積極主導和參與計量國際建議制修訂、國際計量比對等,穩步提升國際互認的計量校準與測量能力,促進國際貿易便利化。加強WTO/TBT計量領域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體系建設,推進“計量服務企業走出去”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幫助企業“走出去”。

內容解讀

《2023年全國計量工作要點》提出,加強計量數據管理制度建設。開展標準參考數據管理制度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啟動標準參考資料庫建設。徵集國家計量數據建設套用領域方向建議,在生命健康、裝備製造、食品安全、環境監測、氣候變化等領域培育建立計量數據建設套用基地,遴選推廣一批計量數據套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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