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是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中央1號檔案有關要求,切實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按照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總體部署,農業農村部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1年3月29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以農辦質[2021]6號印發《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29日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農辦質[2021]6號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辦質[20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中央1號檔案有關要求,切實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按照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總體部署,我部制定了《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附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農辦質[2021]6號)
2021年,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中央1號檔案有關要求,紮實開展春耕農資巡查檢查和全年農資打假工作,為春耕生產和全年糧食豐收保駕護航。現根據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總體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總體要求,狠抓農資市場監管,不斷提高農資產品質量水平,為鞏固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特別是穩定糧食生產、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奠定堅實基礎。堅決查處一批違法案件,依法嚴懲一批不法分子,銷毀一批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確保農資質量可靠、市場穩定、秩序向好。增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積極推進社會共治,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區域
問題突出區域:對近年來在國家和省級抽查中暴露問題較多、新聞媒體曝光較多、投訴舉報較多的地區開展重點整治,遏制假劣農資高發多發態勢。
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重點打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省市縣交界區農資門店的不規範經營行為,農資下鄉“忽悠團”、上門推銷式無證經營的違法行為。整治無證生產經營主體,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農資展銷會的巡查監管,嚴查游商游販兜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
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嚴格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制度,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假劣獸藥違法案件。
(二)重點品種
種子:重點查處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生產經營假劣種子、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包裝標籤和使用說明不規範、無生產經營檔案、經營未登記備案品種等違法行為。
農藥:重點查處生產經營違法添加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和無證生產經營、套用或冒用登記證、包裝及標籤標識不合規、未如實記錄購銷台賬等違法行為。
肥料:重點查處假冒偽造登記證,生產經營的登記產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農藥成分、標籤標識不規範等違法行為。
獸藥:重點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劑量超範圍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藥等違法行為。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重點查處無證生產、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非法添加物等違法行為。
(三)重點環節
生產環節以黑作坊黑窩點為重點;銷售環節以經營門店、網路電商平台和面向用戶直接兜售等銷售渠道為重點。
三、工作任務
(一)迅速開展春耕農資巡查檢查。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重點圍繞種子、農藥、肥料3類春耕急需必備物資,迅速開展春耕農資巡查檢查,通過監督抽查、飛行檢查、暗查暗訪、用戶回訪等多種途徑,積極查找問題隱患,規範農資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為夏糧豐收提供堅實基礎。
(二)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檢。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瞄準種子質量不合格、農藥隱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獸藥飼料等突出問題,開展質量監督抽查。擴大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種類、批次,增強監督抽檢針對性、精準度。落實監督抽查結果通報、反饋和共享機制,及時發布農資消費警示信息,嚴防假劣農資流入農業生產領域。
(三)狠抓違法案件查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嚴肅查處。持續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充分發揮聯合聯動優勢,進一步完善部門間線索通報、聯合執法、案件協辦、定期會商等工作機制。深化行刑銜接工作,加強部門聯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確保生產經營秩序穩定,保障農民用上放心農資。
(四)提高農資監管能力。加快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等工作,實現信用信息公開化、透明化。推進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狀況與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申報、資格審查、評優獎勵等全面掛鈎。探索建立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增強誠信意識。建立健全主要農資產品電子追溯制度,完善農藥獸藥包裝、標籤二維碼標識制度,有效提升農資監管信息化水平。
(五)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及“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台,多種渠道宣傳農資打假行動,普及農資法律法規知識和打假維權知識,推廣安全用藥和綠色防控技術,指導農民科學使用種子和肥料等農資產品,提高識假辨假和依法維權能力。依託村“兩委”、村民理事會、志願服務隊伍等社會力量,積極開展諮詢培訓、技術指導、普法宣傳、維權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和安全用藥培訓等活動,引導農民理性購買、科學使用農資。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鼓勵農民對假劣農資線索進行舉報,提高廣大民眾參與農資打假工作的積極性。
四、重點工作安排
(一)3月,農業農村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召開視頻會議,部署2021年農資打假工作。
(二)3–5月,組織開展春耕農資巡查檢查,集中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普及農資法律法規、識假辨假和依法維權知識。
(三)4–11月,組織開展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布抽查結果。
(四)6月,舉辦農資打假執法骨幹培訓班。
(五)9–12月,指導各地開展秋冬種農資打假工作,開展種子市場、制種基地和企業巡查檢查。
(六)10–12月,開展農資打假績效考核和總結考評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資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推動黨委政府將農資打假工作擺上重要日程,抓緊制定行動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任務,確保事有人管、活有人乾、責有人擔。將農資違法案件查處作為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實。進一步發揮好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協調作用,加強與工信、公安、市場監管、供銷等農資打假協作部門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督導考核。加強在春耕生產、秋冬種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督導指導,及時掌握轄區內進展情況。發揮績效管理“指揮棒”作用,高質量完成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考核指標。繼續做好農資打假統計與報送工作,認真核查報送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邏輯性。
(三)改進工作作風。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以較真碰硬、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農資打假各項工作,解決好農民反映的突出問題,為農業農村發展大局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保障,以優異的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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