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關於印發《2015年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關於印發《2015年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畜牧獸醫局,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自治區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根據農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農質發〔2015〕5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2015年自治區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望遵照執行。
2015年自治區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自治區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保障畜牧業生產和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牧民合法權益,根據農業部《2015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開展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畜牧業監管責任,狠抓審批、生產、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畜牧產品的行為。全面落實201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要求,以查處案件和公開案件為抓手,以畜牧產品監管信息化和畜牧產品生產經營信用體系建設為重點,大力推進社會共治,暢通放心畜牧產品下鄉進村渠道,著力創新畜牧產品監管長效機制,推動畜牧業產品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肅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懲處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主體,端掉一批假劣農資黑窩點,處理一批違法人員,努力使畜牧業產品生產經營使用行為進一步規範,農牧民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畜牧產品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全年不發生因假劣畜牧產品引發的重大畜牧業生產安全事件和畜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為全年畜牧業穩定發展和畜產品有效供給提供保障。
三、工作重點
(一)重點品種
草種: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草種、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包裝標籤不規範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擴大種子質量可追溯試點。
獸藥:強化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管,嚴格獸藥GMP和獸藥GSP制度貫徹落實;嚴厲打擊違法制售假劣獸藥和違禁藥物、改變產品組方濫加抗菌藥物、中獸藥添加化學藥物行為;依法查處獸藥標籤和說明書擴大適應症、使用範圍等違規行為。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質。
種畜禽:嚴格落實《種畜禽管理條例》,加強對種畜禽生產經營的審批和監管,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制售偽劣種畜禽行為。
(二)重點時節
針對畜牧產品購銷、使用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切實加強春播、動物疫病高發期等畜牧產品購銷、使用高峰期的市場監管。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對影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的草種、獸藥、種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三)重點單位
加強對畜牧產品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農資展銷會、運銷大戶、重點監控的畜牧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鄉村流動商販的監管。堅決取締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畜牧產品的流動加工點、分裝點等黑窩點。
(四)重點區域
加強對主要畜牧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地區,區域交界處假劣畜牧產品游商游販活動活躍區域的監管。對畜牧產品問題突出、反覆發生、農牧民投訴強烈、市場秩序混亂、假劣畜牧產品重大案件多發的地區要實行集中督查督辦。
四、工作任務
(一) 嚴格行政許可,加強市場監管
1.嚴格許可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許可職責,嚴格執行許可條件、程式和標準,嚴把畜牧業生產經營主體及其產品的市場準入關口,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加強重點單位監管。
2.強化市場監管。督促畜產品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加大對畜產品經營重點地區、重點單位的日常巡查,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和監督檢查工作記錄製度,做到“檢查有規劃、巡查有記錄、整改有落實、追責有依據”。根據當地畜牧業生產實際,集中力量開展打假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整治近年來農牧民舉報投訴多、違法次數多的企業和產品。
3.強化監督抽查。科學制定並有效實施畜牧產品監督抽查工作計畫,強化市、縣兩級作用,擴大監督抽查範圍,提高監督抽查覆蓋率,突出監督抽查重點。要全面落實“檢打聯動”工作機制,執法機構和檢測機構要共同研究檢測方案,確定檢測對象和抽樣重點。檢測結果要首先向執法機構通報,以利及時立案查處,追根溯源。
(二)加強案件查處,公開案件信息
1.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積極拓展案源渠道,認真分析排查案件線索。對在流通、使用環節發現的涉案線索,尤其是監督抽查發現的線索,要一查到底;對不配合提供進銷貨台賬和供貨來源的,要列入重點監控對象。不斷改進辦案方式,深挖假劣畜牧產品源頭。對涉及面廣、影響惡劣、農牧民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畜牧產品案件和區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查辦。對制假售假源頭不在本轄區的,要及時上報案件信息,傳送協查通報。涉及到其他部門或者多個部門的案件和線索,要及時做好通報、移送工作,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特偵組查辦。
2.依法公開案件信息。嚴格執行《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按照規定及時公開案件信息,建立健全畜牧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各級畜牧獸醫局要嚴格履行畜牧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的責任與義務。
3.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和《農業部、公安部關於在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切實做好畜牧行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發現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案件,要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在查處過程中依法提請畜牧部門作出檢驗、鑑定等協助的,各地畜牧部門要積極協助。
(三)完善長效機制,推進社會共治
1.深入開展放心畜牧產品下鄉進村活動。繼續加大對放心畜牧產品下鄉進村工作的支持力度,選擇部分基礎條件好的縣開展示範工作,要重點圍繞畜牧業監管信息平台建設、新型畜牧產品流通體系、放心畜牧產品店等方面開展。會同相關部門,紮實推進“放心畜牧產品店”建設,特別是鄉鎮和村級“放心畜牧產品店”建設,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
2.加強農資技術服務指導。充分發揮畜牧部門技術優勢,做好畜牧產品信息的收集、發布、技術諮詢等各項服務工作。要健全假劣畜牧產品引發的畜牧業生產事故快速回響機制,及時有效控制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要充分發揮“12316”三農服務熱線的作用,做好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為農牧民民眾提供信息和技術諮詢服務。
3.積極推進社會共治。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報刊等多種媒體,大力宣傳畜牧行業打假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畜牧行業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假劣畜牧產品典型案例,可製作警示教育片,在電視台、網站等媒體播放,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提高畜牧行業行政執法的威懾力和社會影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要切實加強畜牧業監管工作的領導,要逐級明確畜牧行業打假工作績效考核任務,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監管工作分級負責,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到人。要加強對基層畜牧行業打假工作部門的監督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督促問題整改。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並於2015年6月25日前上報自治區畜牧廳政策法規處。
(二)加快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合力
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要充分發揮執法機構在畜產品打假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加大執法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辦案能力,嚴格案件報告制度,提高整體整治效果,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合格、反應迅速、執法有力、行為規範的執法隊伍。
(三)注重總結提高
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要在畜牧行業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活動中,強化市場管理,創新監管手段,淨化市場環境,確保本地畜牧產品市場得到根本好轉。同時,在開展專項治理活動中,注重總結提高,重點把好的經驗、做法,取得的成績、意見建議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進行認真總結,並於2015年10月15日前上報自治區畜牧廳政策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