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法律保障研討會

2017年7月16日,由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聯合主辦,對外經貿大學承辦的“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法律保障研討會”在北京舉行。部分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參加了研討會,就加強經貿領域法律服務、提升法律風險防範水平、創新法律保障機制等作了重點發言,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討論。
國資委黨委委員、秘書長閻曉峰在主旨發言時表示,四年來,中央企業充分發揮技術、資金、人才等各方面的優勢,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基礎設施建設、能源資源合作、產業投資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進展。目前,有近50家中央企業參與“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的合作項目,合作項目也超過了1600個。四年來,國資委大力支持和推動中央企業參與“一帶一路”的建設,高度重視指導中央企業深化法律保障工作,注重加強制度建設,深入開展了涉外政策法律制度研究,積極參與涉外談判對話,開展合規管理試點工作,為“一帶一路”建設夯實法律基礎。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黨委書記蔣慶哲表示,在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大背景下,對外經貿大學一方面,要承擔起“絲綢之路精神”薪火相傳的光榮使命,做好人才培養工作,為國家培養更多既具有世界眼光、家國情懷,擁有包容心態、平等意識,又具備專業能力、開拓精神的 “一帶一路人”;另一方面,發揮好高校智庫優勢,為國家經濟貿易和開放經濟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參贊孫勁建議,政府和企業要攜手共同防範和降低企業的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的法律風險。首先,規則先行,政府要健全完善法律保障體系。第二,加強指導,強化中央和地方、國內和國外的統籌協調,可以適時考慮建議“一帶一路”建設法律防範風險的投資法和配套法規、大項目合作的應急預案。第三,要提升內功,加強企業的法律意識。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巡視員葉軍認為,除政府要做好相關法律服務外,企業自身也應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保持警醒,一是做好前期調研,二是企業遇見問題時要善於利用法律規則,同時還要善於利用經貿協定的相關條款,三是要高度重視爭端方式的解決,即要在項目走出去之前就對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預判,並創設有效的爭端解決方式和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王淑梅介紹說,近四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政策、司法解釋,建立“一帶一路”司法服務於保障的智庫型合作研究機制,加強國際合作為“一帶一路”建設保駕護航。下一步將研究建立“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加快出台一系列的司法解釋,發布指導性案例,論證涉外民事關係法律法典專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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