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級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年省級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 發布單位:廣東省農業廳
一、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
(一)總體目標
本項目旨在緊密結合我省農業發展需要,充分發揮種業在農業生產中的先導性、基礎性核心作用。通過項目實施,建設現代種業科技創新發展及成果孵化轉化平台,整合我省種業優勢資源,推動科企緊密合作,提高種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套用能力;建設和完善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體系,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全面提升種業市場監管能力。加快構建以產業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科技為依託、監管為保障,產學研相結合、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種業體系,全面提升我省現代種業發展水平,引領支撐我省優勢特色農業發展,培育壯大我省農業主導產業,推動我省現代農業發展。
(二)專項資金申報條件、建設內容、預期目標及投資規模
1.現代種業育繁推一體化創新發展聯盟建設
以促進我省農業主導產業發展壯大為目標。扶持科研機構開展種質資源的蒐集、鑒評,重大功能基因的挖掘,現代生物育種技術的研究,以及創新育種方法等基礎性公益性種業創新技術研究,突破推動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難題和瓶頸,提升我省種業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聯合優勢種子企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產學研合作,充分發揮種子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和推廣一批具有重大套用前景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突破性新品種;在優勢產區建立穩定的科研成果孵化轉化基地,聚合科研和產業優勢資源,構建現代種業育繁推一體化創新發展聯盟,推動種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實現全產業鏈條同步發展。
①申報形式和範圍
申報形式:由省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牽頭組織申報。每個申報單位應組織兩個行業內的優勢種子企業及三個分布在不同地級市的縣級種子管理機構組成種業育繁推一體化產業聯盟共同組織實施。
申報範圍:省內專門從事水稻、鮮食玉米、柑橘和蔬菜四大作物研究的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
②申報和實施的對象與條件
科研機構: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善於組織團隊協同攻關;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礎和設施條件,已掌握分子育種或細胞工程育種等前沿性育種技術並已取得較好研究成果;擁有一支種業科技創新能力強的科研團隊;主持過國家或省級科研攻關等重大項目,在新品種選育方面成果顯著。
種子企業:
在廣東省內註冊,經營水稻、鮮食玉米或蔬菜種子的企業,應持有省農業廳核發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經營柑橘種苗的企業,應持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部門核發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符合目前國家種業體制改革要求,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投資主辦的種子企業,必須已完成改革脫鉤;商業化育種能力較強,水稻、鮮食玉米、蔬菜種子企業應具有專門的商業化育種機構,科研基礎和設施條件較好,育成並已通過廣東省或國家審定的農作物品種3個以上;市場競爭能力較強,在行業內占市場份額較大,年經營量須達到:雜交水稻種子80萬公斤以上、鮮食玉米種子10萬公斤以上、柑橘種苗20萬株以上、蔬菜種子可供省內種植40萬畝以上;信譽好,具有良好的資產財務狀況,種子經行銷售網路及售後服務體系健全,近3年內未發生過制假侵權行為或重大種子質量事件。
種子管理機構:
技術力量強,有熟悉良種良法成果轉化推廣的專業技術隊伍,能開展新品種種性研究,良種良法技術研究集成創新和成果孵化轉化展示、培訓,有3年以上開展良種良法示範推廣工作經驗;有穩定的成果孵化轉化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基地”交通方便,基礎設施和田間排灌條件好,土地平整、肥沃、方正,能滿足良種良法成果孵化轉化條件需要;每個“基地”面積:水稻不少於50畝、鮮食玉米不少於30畝、柑橘不少於10畝、蔬菜不少於20畝;相應作物在當地種植面積大,項目所在縣相應作物種植面積水稻、蔬菜不少於10萬畝,鮮食玉米、柑橘不少於2萬畝。
③項目建設內容和預期目標
科研機構:
建設內容。根據現代種業科研創新發展的需要,在已有科研條件的基礎上,購置科研育種的儀器設備,完善田間試驗、鑑定設施設備等。開展育種理論方法和現代生物育種技術等基礎性、前沿性和公益性研究,培育支撐商業化育種的骨幹材料等研究。
預期目標。在產業前沿和關鍵技術研發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顯著提高育種效率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產業化前景的農作物育種新材料和1-2個骨幹親本,能為培育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提供有力支撐。
種子企業:
建設內容。在現有育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商業化育種體系建設的需要,購置先進的育種、種子檢測等儀器設備,完善育種基地的田間基礎設施建設等。積極利用科研院校的種業研究成果、育種骨幹材料,以市場為導向開展商業化育種。
預期目標。企業年研發投入占當年銷售收入的5%以上,科研育種水平顯著提升,其中水稻、鮮食玉米和蔬菜種業企業項目實施期內新育成並通過省審定或國家審定(登記)的優良新品種達到2個以上;種子(苗)銷售的市場占有率提高3%以上。
種子管理機構:
建設內容。根據種業科技成果孵化轉化的要求,建立種業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基地,完善“基地”排灌、田間道路等基礎設施,購置小型器械、專用工具和展示培訓教材。開展種業科技成果研究、技術集成創新和展示推廣培訓,引導和輻射帶動區域種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預期目標。水稻:每個“基地”比當地非基地平均畝增收5%以上,年培訓農民400人次以上,輻射帶動擴大推廣新品種、新技術面積100萬畝以上。
鮮食玉米:每個“基地”比當地非基地平均畝增收10%以上,年培訓農民200人次以上,輻射帶動擴大推廣新品種、新技術面積5萬畝以上。
蔬菜:每個“基地”比當地非基地平均畝增收20%以上,年培訓農民200人次以上,輻射帶動擴大推廣新品種、新技術面積10萬畝以上。
柑橘:每個“基地”比當地非基地平均畝增收20%以上,年培訓農民200人次以上,輻射帶動擴大推廣新品種、新技術面積2萬畝以上。
④投資規模
每個項目申報資金總額不超過520萬元。科研機構、種子企業、種子管理機構原則上按3:5:2投資。項目建設期為2年。
2.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體系建設
(1)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區域站建設
實施種子質量監督檢查是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種子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2012〕69號)部署,通過加強市(或縣)級區域性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站建設,完善我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體系,提升種子質量監督檢測能力,更好地為我省種子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①申報對象和條件
由市、縣級獨立的種子管理機構(或種子檢驗機構)申報。申報單位所在地級以上市轄區內沒有承擔過國家或省財政投資的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站建設項目;具有能滿足種子檢驗要求的實驗室用房150平方米以上;有5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其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名以上。申報單位所在市(縣)是農作物用種大市(縣)的優先安排。
②項目建設內容和預期目標
建設內容。建設種子接樣室、淨度和水分檢測室、發芽率和生活力檢測室、天平室、資料室和樣品貯藏室等種子質量檢測實驗室;建設品種純度田間小區種植鑑定基地的田間排灌設施和機耕路、防鼠牆等設施;購置種子發芽箱、恆溫烘箱、電子天平等種子檢驗儀器設備。項目建設期為1年。
預期目標。項目建成後,具備開展淨度、發芽率、水分、生活力和田間純度種植鑑定等種子質量檢測能力,年檢測能力達到600份以上。
③投資規模。每個項目申報資金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2)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
《種子法》47條規定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種子質量的監督檢查。《廣東省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要求全面加強種子質量監督檢測體系建設,提高品種真實性分子檢測和轉基因種子檢測能力,大宗農作物種子抽檢實現全覆蓋。通過實施該項目,加強我省農作物種子、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強化種子質量監管,提升種子質量安全水平,保障我省農業生產用種安全。
①申報對象和條件
承擔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任務的單位由經廣東省農業廳考核合格的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申報;承擔監督抽查樣品種純度田間小區種植鑑定任務的單位由具備10畝以上滿足品種純度田間小區種植鑑定條件試驗田塊,並承擔過該項工作的地級以上市農業科研單位申報;承擔監督抽查樣品轉基因成分檢測的單位由具備轉基因成分檢測資質的檢驗機構申報;承擔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任務的單位由具備桑蠶種質量檢測資質的檢驗機構申報。
②項目建設內容和預期目標
建設內容。承擔省下達的2016年農作物種子、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任務。
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任務。每個項目單位承擔並完成省下達的指定市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任務,抽檢種子樣品100份以上。
省監督抽查樣品田間小區種植鑑定任務。承擔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水稻和玉米種子樣品的田間小區純度種植鑑定任務,每個項目單位完成100份以上水稻或50份以上玉米種子樣品田間小區純度種植鑑定。
省監督抽查樣品品種真實性檢測任務。承擔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水稻和玉米種子樣品的SSR品種真實性鑑定任務,每個項目單位完成鑑定樣品100份以上。
省監督抽查樣品轉基因成分檢測任務。承擔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樣品的轉基因成分檢測任務,每個項目單位完成鑑定樣品100份以上。
省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任務。承擔省農業廳下達的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任務,每個項目單位完成抽查樣品60份以上。
預期目標。通過項目的實施,完成省下達的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任務,增強種子企業質量責任意識,提升我省種子質量整體水平,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
③投資規模
承擔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任務和品種真實性鑑定的單位,每個項目申報資金總額不超過30萬元;申報田間小區種植鑑定、轉基因成分檢測和蠶種質量監督抽查的單位,每個項目申報資金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二、促進農業對外合作項目
(一)項目目標
通過實施2016年促進農業對外合作項目,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要求,積極貫徹落實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加大力度推動農業“走出去”戰略實施,加強我省農業對外合作。
(二)項目內容和資金使用方向
1.落實省領導對外交流後續工作。
支持與中南美洲相關國家在農業可持續發展、解決“三農”問題和農業科技合作等領域開展合作;支持與南太平洋島國開展農業技術培訓及種植技術合作;支持與非洲相關國家加強在農業技術、農業機械、種業等領域的具體項目合作;支持在其他區域落實省領導對外交流後續工作。
以上資金主要用於農業對外合作項目的前期勘察、設計、可行性論證與指導,境外基地技術推廣、成果宣傳、農業機械設備購置,駐在國和地區農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每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2.推動我省農業企業對外合作
一是推進我省與東南亞國家農業領域合作。支持在東南亞相關國家進行天然橡膠全產業鏈開發,建立天然橡膠全球供應體系、生產加工基地和產品交易中心;開展糖料作物全產業鏈開發,設立製糖產業園;建設花生和棕櫚油等食用油基地及熱帶作物生產基地;開展劍麻、木薯、柚木等熱帶經濟作物的生產加工經營活動;開展水稻、玉米、水產、動植物防疫、良種繁育等產業領域合作,推廣省內先進適用的農業技術與品種,推進無疫區、動物防疫等建設;合作開發漁業產業,支持水產養殖技術和產業化在良種繁育、養殖生產、飼料魚藥、疫病防治、產品加工及質量檢測、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全產業鏈合作;推動現代農業示範建設項目。
二是推進我省與南太平洋島國農業領域合作。支持在南太平洋島國相關國家進行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探索“農業換漁業”合作方式,鼓勵開展糧食及熱帶作物投資合作,推廣適用品種和技術,提高農產品供給水平。支持開展海水養殖、鮪魚等水產品捕撈、加工、銷售等一體化建設;支持企業加大對該地區本地工廠、船隊、漁場、倉儲流通設施的收購,加快該地區漁業碼頭、加工廠、冷庫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建立遠洋漁業基地。
三是推進我省與主要已開發國家農業領域合作。支持在主要已開發國家開展優質農業企業、關鍵技術、市場品牌、行銷網路的投資合作;支持參與高新農業技術研發,重點投資種業研發、畜牧業育種、農業裝備和農產品加工等關鍵技術領域,加大涉農關鍵領域和核心環節的技術、裝備引進力度;開展畜牧業特別是種豬育種、養豬設備等方面的養殖業交流合作;進行乳製品產業全產業鏈開發,加強乳製品加工關鍵技術與設備合作,建立肉牛、肉羊等畜牧業養殖基地,投資加工和儲運環節,構建全球行銷供應網路體系;開展在農業生物技術、可再生能源、植物保護、農產品質量標準及安全、動物育種、設施農業等領域的合作。
四是推進我省與拉美、中亞、中東歐、非洲等國家農業領域合作。支持在拉美、中亞、中東歐、非洲等新興市場國家、開發中國家以及部分欠已開發國家開展甘蔗、油棕等產業開發,進行果蔬、咖啡等經濟作物的生產、貿易、加工等產業鏈投資和農業技術研發合作,開展大豆產業、畜牧產業合作;支持有實力、信譽好的企業積極承擔國家援非農業合作項目,提供和推廣本省適用性農業品種、技術和裝備,推進糧食安全領域合作。
以上資金主要用於農業合作示範區、境外基地、監測站和實驗室建設有關制度設計、項目論證和功能建設、跟蹤評估、情況匯總、成果宣傳和專業設備購置等。每個項目申報經費不超過50萬元。
3.推動農業科技、經貿全球合作
支持我省與東協、歐洲、北美、非洲、中南美、南太平洋等國家、地區等開展農業科技交流,舉辦論壇,開展企業對接活動,建立科技、經貿交流合作平台。
支持國際化人才培訓,對外農業合作專業人才培養以及開展外經貿政策、涉外經營管理、國際貿易及世貿組織有關規則等專題培訓。
以上項目資金主要用於項目論證、情況跟蹤和收集、技術推廣、產品推介和成果宣傳,以及組織相關專業培訓、論壇、對接活動。以上每個項目申報經費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條件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依法取得獨立法人資格的主體。
2.具有所申報領域的相關資質、技術水平、設備條件、管理能力,長期專門從事農業外事外經外貿業務,具有從事農業國際合作的機構和專業人員,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對外合作資源渠道。
3.內部組織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範,具有全面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記錄,近五年來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理處罰。
4.按照項目管理規範要求,按時報送項目申報、自查、總結、績效評價等材料,項目檔案資料完整齊備。
三、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項目
(一)專項資金建設內容和績效目標
1.建設內容
(1)耕地酸化土壤改良綜合示範區建設
建立耕地酸化土壤改良綜合示範區,以推廣秸稈還田、綠肥種植、土壤改良綜合培肥、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為主要技術模式,促進有機肥資源轉化利用,減少面源污染,緩解重金屬毒害,有效改善耕地酸化土壤理化性狀,改善生態環境,提升耕地質量。
(2)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區建設
在優勢農作物區域布局範圍內,建設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區,重點開展水肥一體化技術(包括噴灌施肥、微灌施肥等技術模式)的示範、推廣,開展土壤墒情監測,探索建立不同作物水肥一體化技術模式,提高肥料、水資源利用率,推進施肥方式轉變,減少化肥用量,提高農業生產效益。
(3)蔬菜化肥減量使用示範區建設
建設蔬菜化肥減量使用示範區,在土壤測試和肥料田間試驗的基礎上,根據蔬菜需肥規律和土壤供肥性能,最佳化施肥品種,改良施肥方式,降低生產成本,推動蔬菜化肥減量行動,保護生態環境。
(4)土肥區域性化驗室建設
選擇條件較好的市、縣測土配方施肥土肥化驗室開展區域性土肥化驗室建設,通過改造升級,擴大檢測參數,增強檢測能力。
(5)耕地肥料基礎工作建設。由省耕地肥料總站組織實施,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耕地質量監測、土壤墒情監測、肥料供求監測;開展耕地肥料工作調研、宣傳及技術培訓工作。
2.績效目標
(1)耕地酸化土壤改良
項目實施後示範區土壤理化性狀明顯改善,水稻年平均產量增加50公斤以上,土壤有機質提高1g/kg以上,土壤pH提高0.1個單位以上,秸稈焚燒現象基本杜絕,土壤重金屬活性明顯降低,農產品達到國家安全食用標準。
(2)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區建設
每個示範區建設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面積200畝以上,示範點平均節約用肥量達到20%以上,節約用水量達到50%以上,節省生產成本20%以上,產量增加10%以上。
(3)蔬菜化肥減量使用示範區建設
確保示範區蔬菜產量不降低,減少化肥使用量10%以上,畝節本增收100元以上。
(4)土肥區域性化驗室建設
化驗室建設後必須能開展土壤、肥料常規指標及中微量元素、重金屬等指標的檢測,年檢測能力達到3000個樣品以上,滿足本地級以上市轄區內有關縣(市、區)土肥工作檢測需求,建設完成後通過農業部組織的測土配方施肥標準化驗室考核驗收。
(5)全省耕地肥料基礎工作
在全省開展土肥檢測、耕地地力監測、肥料信息、墒情監測和新肥料試驗,建立耕地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墒情上報發布制度和肥料價格供銷信息發布和查詢制度,確保測土配方施肥專家系統、省級耕地質量數據中心等正常運轉並不斷完善,為政府制定耕地質量建設工作決策、指導農民開展地力培肥、科學灌溉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撐,提高服務水平。
(二)專項資金扶持重點、用途和補助標準
1.資金扶持重點
專項資金重點扶持農業大縣、名特優稀產品生產基地及新型經營主體。
2.資金用途和補助標準
(1)耕地酸化土壤改良。資金主要用於秸稈腐熟劑、綠肥種子、土壤調理劑、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劑等物資補貼,購買社會公共服務(機械碎稈、綠肥田間管理等),開展技術培訓及項目管理等支出,補助標準如下:
①秸稈還田模式:其中單獨實施秸稈還田腐熟,補助標準不超過12元/畝;實施秸稈還田腐熟 購買公共服務(用於機械化切碎秸稈,切碎後秸稈不長於20cm),補助標準30元/畝;
②綠肥種植模式:單獨實施綠肥種植還田,補助標準為30元/畝;實施綠肥種植 購買公共服務,補助標準為50元/畝;
③土壤改良綜合培肥模式:以土壤調理劑為主,搭配秸稈還田或種植綠肥的技術組合,補助標準為100元/畝(其中購買調理劑資金不少於60%);
④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模式:套用鈍化劑(降低土壤重金屬活性的技術產品)、阻隔劑(阻斷農作物體內重金屬向可食部位遷移的技術產品)、重金屬低累積作物品種等綜合技術模式建立修復治理示範區,補助標準1000元/畝。
(2)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資金主要用於購買水肥一體化技術設備(主要包括灌溉管道、過濾設施及施肥設備)、水溶肥料和土壤墒情監測等專用材料等,補助標準為每畝1500元,其中水溶肥料補助金額不超過資金總額的10%。
(3)蔬菜化肥減量使用示範區建設。資金主要用於補助購買生物有機肥、配方肥(水溶肥)等物資,以及田間試驗的地租、農資、人工、賠產、樣品檢測等。其中購買生物有機肥、配方肥(水溶肥)補助金額不超過資金總額的40%。生物有機肥推薦用量為200-300公斤/畝。
(4)土肥區域性化驗室建設。資金主要用於土肥化驗室建設,包括儀器設備、耗材的購置維護及化驗室必要的改造。
(5)耕地肥料基礎工作建設。資金主要用於省級耕地質量監測點、省級土壤墒情監測站的監測和肥料需求信息點價格調查及全省土壤肥料能力建設等有關基礎工作支出。
3.項目資金規模
除耕地酸化土壤改良中的土壤重金屬污染綜合修復模式項目資金為30萬元、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項目資金以申報實施的面積規模確定(資金額不超過50萬元)外,其餘均為50萬元。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1.項目申報對象
縣級以上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或土肥站,縣級以上農業科研部門。
2.申報條件
重點支持農業大縣。每個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申報的項目須選擇酸化土壤改良、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蔬菜化肥減量使用示範區建設、土肥區域性化驗室建設項目中的一項進行實施。
項目應優先選擇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擔項目任務。項目所在地方領導重視,民眾生產積極性高,承擔單位技術力量較強,項目連片實施面積200畝以上,對周邊生產發展具有良好的輻射帶動作用。除上述條件外,各項目的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耕地酸化土壤改良項目申報條件
①秸稈還田。糧食作物年播種面積不少於10萬畝,具備當年秸稈還田面積5萬畝以上,優先選擇茬口緊、機場周邊、高速公路、鐵路沿線等糧食播種面積大、秸稈禁燒壓力大的區域實施。
②綠肥種植。冬閒田較多並適宜綠肥種植,當地農民有種植冬綠肥的習慣。優先選擇高速公路、鐵路沿線、旅遊景點附近農田實施。
③土壤改良綜合培肥。地力貧瘠、酸化嚴重(pH值小於5.5),且連片面積較大的區域,適宜推廣施用以土壤調理劑為主,搭配秸稈還田或種植綠肥的技術組合(同一塊農田上實施2種技術)。
④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連片農田出現土壤重金屬超標,適宜採取修復技術措施可以達到農產品安全生產的區域。
(2)水肥一體化技術示範項目申報條件
在我省優勢農作物區域布局範圍內,當地蔬菜、玉米、馬鈴薯、水果等優質農作物面積較大,基礎條件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示範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基礎保障條件較好,對周邊區域特色作物生產發展具有良好的輻射帶動作用。
(3)蔬菜化肥減量使用示範區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要求同一蔬菜地塊一年連續示範2茬以上,示範區農戶具備一定的農科知識,支持開展田間試驗。優先扶持科技示範戶、種植大戶。
(4)土肥區域性化驗室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化驗室檢測人員5人以上,面積200m2以上,檢測工作在區域內處於較領先地位。
四、現代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建設項目
(一)總體目標
凝聚農業科技創新聯盟資源,以財政資金為導向,圍繞現代農業發展現實科技需求、關鍵技術研究、實用產品創製、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推廣,構建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的新體制機制,加強產學研合作,切實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為廣東特色農業現代化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專項資金主要扶持方向、建設內容、補助標準和申報條件及要求
1.以農產品為單元的廣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建設項目。
(1)扶持方向。參照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的思路,充分利用廣東省相關科技資源和科技力量,結合實際建設具有廣東特色或優勢的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開展相關套用技術研發、集成、示範和培訓等為主要內容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工作。
(2)績效目標。基本形成從種子(苗)到產品的完整技術體系,提升產業整體科技創新能力,為確保糧食安全和促進優勢特色農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3)建設內容。2016年起,分年度共建設12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水稻、生豬、嶺南水果、花卉、特色蔬菜、家禽、茶葉、飼料、蠶桑、食用菌、經濟糧油作物、優稀水果)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分別遴選建立1名首席專家、4-9名崗位專家、分區域設定4-6個示範基地(其中流通與經濟、產地環境與規劃為綜合設定崗位,各2個),每個產業創新團隊示範基地不少於50%數量依託企業建設。具體崗位設定附表如下:
水稻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9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品種選育 | 病蟲害防控 | 耕作與土肥 | 機械化配套 | 采後處理與深加工 | 流通與經濟(綜合) | 產地環境與規劃(綜合) | |||
水稻 | 1 | 2 | 2 | 1 | 1 | 1 | 1 | 1 | 6 |
生豬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8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育種與繁育 | 疾病防控 | 營養 | 養豬生產與環境控制 | 養殖機械化設施與設備 | 流通與經濟(綜合) | |||
生豬 | 1 | 2 | 2 | 1 | 1 | 1 | 1 | 6 |
嶺南水果(柑桔、香蕉、荔枝、龍眼)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7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遺傳育種與改良 | 病蟲害防控 | 栽培與耕作 | 設施與機械化 | 采後處理與加工 | |||
大宗水果 | 1 | 2 | 2 | 1 | 1 | 1 | 6 |
花卉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5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遺傳育種 | 病蟲害防控 | 營養與栽培 | |||
花卉 | 1 | 2 | 2 | 1 | 6 |
特色蔬菜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8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遺傳與育種 | 病蟲害綜合 防治 | 栽培與營養 | 采後處理與加工 | 質量安全控制 | 設施與機械化 | |||
大宗蔬菜 | 1 | 2 | 2 | 1 | 1 | 1 | 1 | 6 |
家禽(雞、鴨、鵝)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7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 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與遺傳育種繁育 | 疾病控制 | 營養 | 質量與環境控制 | |||
家禽(雞、鴨、鵝) | 1 | 3 | 2 | 1 | 1 | 6 |
茶葉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6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育種 | 病蟲害防控 | 栽培與營養 | 設施與機械化 | 采後與加工 | 產地環境與規劃(綜合) | |||
茶桑 | 1 | 1 | 1 | 1 | 1 | 1 | 1 | 6 |
飼料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4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飼料成份與營養價值 | 飼料原料 | 飼料添加劑 | 飼料工藝與安全控制 | |||
飼料 | 1 | 1 | 1 | 1 | 1 | 6 |
蠶桑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4名,示範基地4個)。
產業 | 首席 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遺傳育種 | 養蠶與桑樹栽培 | 病蟲害防控 | 加工與綜合利用 | |||
蠶桑 | 1 | 1 | 1 | 1 | 1 | 4 |
食用菌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4名,示範基地4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育種與菌種繁育 | 栽培與 設施 | 加工 | 綜合利用與 采後貯藏 | |||
食用菌 | 1 | 1 | 1 | 1 | 1 | 4 |
經濟糧油作物(玉米、番薯、花生為主)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5名,示範基地6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育種與繁育 | 病蟲害防控 | 栽培與 土肥 | 采後與 加工 | |||
經濟糧油作物 | 1 | 2 | 1 | 1 | 1 | 6 |
優稀水果(芒果、獼猴桃、藍莓、番木瓜、枇杷、橄欖、火龍果、鳳梨、番石榴、李子、鷹嘴桃)產業創新團隊崗位設定(首席專家1名,崗位專家5名,示範基地4個)。
產業 | 首席專家 | 崗位專家 | 示範基地 | |||
種質資源評價與特色品種選育 | 病蟲害綜合防控 | 栽培與土肥 | 綜合利用與采後 保鮮 | |||
優稀水果 | 1 | 2 | 1 | 1 | 1 | 4 |
(4)補助標準。按首席專家、崗位專家、示範基地每年分別給予20、15、10萬元扶持。
(5)資金用途。補助資金主要用於有系統地開展產業關鍵和應急技術的研究、試驗集成和示範推廣。
(6)申報條件。依託單位為第一批參加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的單位。首席專家、崗位專家崗位通過組織公開申報、競爭性遴選產生;示範基地結合部、省、市、縣相關農業基地(含園區等),通過組織公開申報、專家評審產生。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第一期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依託單位、專家及示範基地。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申報創新團隊示範基地建設。具體條件:
①申報資質條件嚴格遵照省農業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技術依託單位和專家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農〔2009〕142號)要求執行。示範基地參照檔案規定的綜合示範與培訓站遴選條件執行。
②對照每個產業創新團隊申報崗位設定專業領域,要求推薦包括申報專家(基地負責人)及不同學科方向不少於3人的崗位專家團隊核心成員。
③原則上每個地市或一級法人單位(不包括不設法人的所屬編制內的二級單位)針對每個崗位僅限推薦1名專家(或示範基地負責人)。其中參與申報首席專家崗位的,需兼顧申報該創新團隊其中一個專家崗位。
2.以農業領域為單元的廣東省現代農業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團隊建設項目。
(1)扶持方向。圍繞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需求,橫向組建現代農業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團隊,開展相關套用技術研發、集成、示範和培訓等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工作。
(2)績效目標。通過組建共性技術研發創新團隊,合力推進共性關鍵技術創新研發與套用產品創製,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成果和套用產品,為我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轉型升級提供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3)建設內容。2016年重點支持以下領域現代農業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團隊建設:農業種業共性關鍵技術創新團隊;農業面源污染防控與產地環境安全共性技術創新團隊;農產品質量安全共性關鍵技術創新團隊;動植物重大災害預警與綜合防控共性技術創新團隊;農產品保鮮物流共性技術創新團隊;農業智慧型裝備與全程機械化共性關鍵技術創新團隊;農產品初加工與深加工共性技術創新團隊;“網際網路+農業”共性關鍵技術創新團隊。
(4)補助標準。每個技術創新團隊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00萬元。
(5)資金用途。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現代農業產業發展中的共性技術需求,開展關鍵技術創新研發與套用產品創製,切實為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提供新的技術創新點和突破口。
(6)申報要求。
①現代農業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團隊組建要求。
——專家團隊組成。一是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團隊由1位首席專家和6-8位專題專家組成;二是團隊成員組成應集學術研究、技術開發、示範套用、成果轉化、服務產業等方面人才於一體,並應充分體現跨學科、跨部門、跨領域的協同創新模式;三是團隊要對接技術研發與產品開發任務且在產業內有代表性的合作企業至少3-4家;四是團隊要形成優勢互補、專業互連、機制靈活、人盡其才、分工明確、保障有力的工作機制。
——首席專家條件。一是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以及相應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帶領團隊協同攻關;二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並聘在專業技術三級以上(含)崗位,年齡在55歲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後出生),業績特別突出者,可適當放寬專業技術條件限制;三是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在農業科學與技術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對本技術領域工作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四是所在單位能夠為其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環境及基礎條件保障。
——專題專家條件。一是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意識;二是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50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後出生);業績特別突出者,可適當放寬專業技術條件限制;三是在農業科學與技術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套用成果,對本技術領域專題工作具有獨到創新研究和戰略思考。
以上專家團隊、首席專家和專題專家,限依託參加第一批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單位申報,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廣東省引進創新團隊、省部級科研條件平台研發骨幹和農業部農業科研傑出人才等傾斜。
②申報單位要求。
——支持省內註冊的農業科研機構、高校及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申報,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原則上一級法人單位針對一個領域僅限推薦1個共性技術創新團隊。
——申報單位及合作單位必須具備創新團隊開展工作所需的人才、平台、儀器設備、場地、資金及基地等必要的基礎條件。
——由首席專家所在單位牽頭申報。專題專家所在單位為合作單位參與申報。合作企業由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根據對口工作,分別簽訂合作協定。
③其他申報要求:
——明確需求導向。各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要緊緊圍繞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調整農業產業結構重大戰略需求,立足共性關鍵技術,選題要有前瞻性、導向性、針對性、實用性,選題內容要貼近廣東特色農業,符合產業技術實際需要,可操作性要強;
——推進協同創新。創新團隊要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與成果物化、推廣服務能力,能夠立足解決共性關鍵技術難題,開展系列技術協同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著力提升套用關鍵技術創新與套用產品創製,構建高效的協同創新機制。
——形成保障機制。創新團隊所在各單位要保證優先保障為創新團隊開展工作提供人才、資金、研究場所、示範基地、設施設備等必須條件,並為推進創新成果推廣轉化,建立合理的使用、分配、處置、收益管理制度。
3.廣東省農業技術需求研究與示範項目。
(1)扶持方向。圍繞農業企業轉型升級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生產科技問題,遴選部分項目組織科技攻關。
(2)績效目標。對接企業技術需求,有針對性地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進一步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促進農業企業轉型升級。
(3)建設內容。依據省級農業科研成果項目庫——農業技術需求申報情況,經廣東省農業科技聯盟理事長單位組織成員單位參與對技術需求申報項目可行性的甄別與遴選,2016年重點支持以下方向與項目的研究與示範:
——農業良種和現代種業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適合機械化種植的水稻新品種選育;生豬良種繁育技術;優質高效健康屠宰型肉雞新品種培育;優質花生、甜玉米等品種選育;油茶及可觀賞型茶樹新品種(系)選育及高產種植技術;適宜冬種高產、優質、專用型馬鈴薯新品種選育及配套栽培關鍵技術;蔬菜優良品種選育與優質、高產栽培技術;控制黃麴黴毒素污染的抗菌肽製劑技術。
——農作物高效種植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綠色、有機水稻病蟲害防控與規模化種植技術、花生高產創建關鍵技術、環境友好型南方設施蔬菜高效生產關鍵技術、紅江橙高效標準化生產技術、辣木溫室大棚高效種植技術。
——農作物主要病蟲草鼠害綜合防控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柑橘黃龍病監測與防控關鍵技術、農田雜草抗藥性監測與控制技術、有機蔬菜蟲害防治技術、蝴蝶蘭種苗病毒檢測與防控技術。
——畜牧環保健康養殖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牛羊重要疫病快速鑑別技術、優質土雞生態高效養殖技術、優質肉牛生態高效養殖技術、優質肉鴿生態高效養殖技術、玉屏風第二代發酵藥材在畜禽中開發套用技術、可替代抗生素的抗菌型飼料添加劑的開發與套用技術、禽畜飼料配方研發與生產技術、畜禽腸道健康飼料添加劑的研發與套用技術。
——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養殖廢棄物循環利用及資源化處理綜合技術、薯類加工下腳料發酵生物飼料的生產技術。
——生態農業及耕地污染防控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稻田重金屬生態治理技術、農業面源污染監測技術和評價指標體系、生物有機肥配方研發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在劍麻和橡膠等作物上示範套用。
——現代農業裝備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甘蔗生產全程機械化農機農藝綜合配套技術、農用無人機低空低量精確噴施關鍵技術。
——農產品加工增值技術方向。具體組織開展以下項目的研究與示範:冰鮮禽肉質量安全與品質控制關鍵共性技術、糖料生物轉化健康產品產業化、雞肉活性肽生產關鍵技術、荔枝深加工技術最佳化及副產物的綜合利用技術、微生物絮凝劑凝固鮮膠水的研究、低氨濃縮膠乳保存技術與集成。
(4)補助標準。共支持40個農業技術需求研究與示範項目,每個項目可申請財政扶持資金20萬元。
(5)資金用途。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圍繞農業企業技術需求,開展相關研究與示範,切實幫助解決企業技術難題,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6)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資格。依託廣東省農業科技聯盟第一批成員單位中的科研院所、高校牽頭組織申報。牽頭單位具有長期從事相關專業或領域研究的工作基礎和明顯的技術優勢;擁有承擔本項目研發任務的學科帶頭人和相對穩定的技術隊伍;具有開展技術研究與示範所必需的科研設施條件及運行管理經驗。
項目主持人資質。原則上應是一線從事農業套用技術創新五年以上的科技人員,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備該技術領域的學術基礎和研究儲備。
其他要求。申報單位要結合自身研究實力,合理組織申報;已申報過財政扶持資金的同類項目,不得重複組織申報本項目。
4.廣東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套用項目。
(1)扶持方向。以主導品種、主推技術推廣套用為主線進行扶持。在實施主導品種、主推技術推廣套用中推進農業科技服務雲套用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
(2)績效目標。示範推廣近三年我省發布的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率。
(3)建設內容。
①農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示範推廣。圍繞近三年廣東省發布的農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加強市、縣(市、區)農科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與科研院校和示範基地、示範戶的對接,探索鏈條式農技推廣服務新模式,促進農科教結合和產學研協作,加快我省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的推廣套用,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率。
②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雲推廣套用。把握“網際網路 ”新機遇,以“智農通”、“農博士”、“農技寶”和“智農卡”等信息化套用為載體,鼓勵和引導農業科研、推廣、教學單位和農業經營主體加強與農業科技服務雲對接,加快農業科技信息化套用步伐。
③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以新型職業農民實訓基地、“農民田間學校”等科技教育與推廣套用載體,結合當地主導產業和特色品種,分類、分批加強對農民合作社負責人、家庭農場主、種養大戶等的科技培訓,培養一批掌握現代農業科技知識,具備現代農業新思維、新視角的新型職業農民。
(4)補助標準。共扶持50個項目單位,每個項目單位扶持資金不超過20萬元。
(5)資金用途。資金主要用於主導品種、主推技術智慧財產權購買服務,購置推廣套用相關的耗材耗能、農業生產資料,以及與成果轉化推廣工作相關的其他支出。資金不得用於工資福利開支、購置交通和通訊設備、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與成果轉化推廣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其他支出。
(6)申報條件
①原則上申報單位為第一批參加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的市、縣(市、區)農科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業龍頭企業。
②申報單位具備農業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套用推廣工作基礎。
③申報主體為一級法人單位,限由第一批參加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聯盟的市、縣(市、區)農科所、農技推廣中心、農業龍頭企業申報。每個地級市推薦2-3個單位,每個財政省直管縣(市)推薦1-2個單位。
五、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項目資金
(一)建設內容
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收購農副產品、開展農產品加工和加快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研發推廣等。
(二)績效目標
通過實施該項目,引導各種資金投入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帶動農戶就業增收。預期到2016年底,全省龍頭企業達3500家(其中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700家以上),吸納就業60萬人,帶動農戶450萬戶以上,戶均年增收4000元以上。
(三)扶持重點、用途和補助標準
扶持重點:
可申報貸款貼息的企業貸款範圍包括:
1.企業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加工設備及社會化服務設施建設。
2.畜牧、園藝、水產、蔬菜等農產品的包裝、儲藏、保鮮及關鍵技術的研製、引進和提高。
3.創辦技術科研機構及技術研製、開發,先進技術和名、優、新品種的引進。
4.季節性強的農產品收購。
5.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到山區和東西兩翼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商品生產基地。
資金用途:
省財政安排的貸款貼息資金主要用於企業貸款項目的投入、經營、研發和技術引進以及歸還銀行貸款利息等,不得用於補充業務經費和接待等開支。
補助標準:
以各企業符合條件的銀行貸款利息發生額占全部企業貸款利息總額的比重為係數計算貼息資金額(企業利息發生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某企業的貼息額=企業符合貼息條件的銀行貸款利息發生額÷全省符合貼息條件的全部企業貸款利息總額×省財政貼息資金總額。每家企業年貼息總額不超過60萬元。
(四)補助對象和條件
資金用於省政府批准確認並經省農業廳最新公布的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已被取消省重點龍頭企業資格的企業貸款以及不符合貼息範圍的省重點龍頭企業貸款不得申報該項目。
六、專項資金申報程式和要求
(一)申報程式
項目申報實行逐級聯合申報制度。屬當地縣級範圍的,統一報送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共同審核申報材料後,報送地級以上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地級以上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共同審核後上報。省直管縣可直接向省申報。屬地級以上市管轄範圍的,由申報單位報送地級以上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地級以上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共同審核後上報。省直單位由單位統一審核後直接上報。
(二)網上申報
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要求,省農業廳會同省財政廳通過專項資金管理平台受理申報,對申報項目進行前置審核,並在管理平台上公布專項資金申請受理情況。各地級以上市、省財政直管縣(市)財政部門在專項資金管理平台中統一錄入通過本級農業、財政部門審核上報的項目申報信息,省直單位在專項資金管理平台中錄入通過本單位審核的項目申報信息,並向省農業廳報送《項目申報匯總表》,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5日。
(三)書面材料申報
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後,各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指南規定的格式上報。省直單位和各地級以上市、財政省直管縣(市)農業、財政部門須於2016年3月10日前報省農業廳農業投資項目中心(廣州市先烈東路135號二號辦公樓11樓) 和省財政廳(其中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省農業廳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處),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時間為準)。